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蒋辉先生主持了会议,董事陈少宏先生、罗敬伦先生、胡丹先生、张哲先生、周尚德先生、汤小凡先生、邱自龙先生和王琴女士亲自参加了会议。本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所列的各项议题经逐项审议均获得全票通过,有关主要事项决议公告如下:
一、通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对该报告予以审议批准。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二、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和业绩公告的议案,并建议将2024年年度报告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该年报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三、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四、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
五、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六、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七、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议案》,并同意披露《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审议评估每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时,相关独立董事回避了表决。
八、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九、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师,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含税),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
十、通过《关于成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适应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公司财务部门内设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会计核算、资金收付、报表编制等业务。
十一、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签发股东周年大会通知。
上述第一至四、七项的内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查阅,第五、九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上述第一、二、五、六、八和九项还将提交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参见本公司将另行发出的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