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045,177,463.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489,19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1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98,892,984.78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1.20%。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489,192.00 | 22,957,300.22 | 49,446,492.5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7,934,594.38 | 73,515,922.66 | 163,838,922.9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045,177,463.1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8,892,984.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8,429,813.3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98,892,984.78 | ||
现金分红比例(%) | 91.2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预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