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4,207,760.63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0,553,1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587,572.5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62,587,572.5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7%。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2,587,572.53 | 170,149,785.21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38,829,185.08 | 546,486,735.66 | 393,619,016.6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874,207,760.6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32,737,357.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92,978,312.4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32,737,357.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67.5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本次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