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陈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婧茹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123,882.8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72,643.6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3,464,801.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238,822.06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3,435,218.2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3%,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7,778,730.54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52,182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0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有关资料。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波 |
嘉泽新能、公司、本公司 | 指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嘉实龙博、控股股东 | 指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金元荣泰 | 指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宁夏国博 | 指 |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柏基金 | 指 |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宁夏嘉隆 | 指 | 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嘉泽智慧能源 | 指 | 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嘉盈控股 | 指 | 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本报告为衡量风力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具体单位换算为1MW=1,000kW,1GW=1,000MW |
MWp | 指 | 光伏电站表示功率峰值的术语。MW为兆瓦,p是Pmax峰值功率表示的首字母,表示在一定条件下的功率值,不代表实际运行功率。例如,20MWp即指一定条件下测得最大功率20兆瓦。 |
千瓦时(kWh)、兆瓦时(MWh) | 指 | 电的能量单位,电力行业常用的能源标准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1MWh=1,000kWh |
装机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但不考虑是否具备并网发电条件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
并网装机容量、并网容量 | 指 | 完成安装且经调试后已并网发电的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以瓦(W)为计量单位。 |
总发电量 | 指 | 风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风电场调试期间的发电量,由发电机组根据变流器采集到的电压、电流信号计算后,通过通讯线路传输至升压站中央监控系统读取得到,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
上网电量、售电量 | 指 | 电场在一段特定期间内包括电场调试期间向购电方销售的电量,通过售电方与购电方产权分界点的各关口计量点电能表计量,以千瓦时(kWh)为计量单位。 |
上网电价 | 指 | 电网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在发电企业接入主网架结算点的计量价格。发电企业的出厂电价是指电厂在厂升压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的电价,以元/千瓦时(元/kWh)为计量单位。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嘉泽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aze Renewable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波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宁 | 刘伟盛 |
联系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 |
电话 | 0951-5100532 | 0951-5100532 |
传真 | 0951-5100533 | 0951-5100533 |
电子信箱 | jzfdxxpl@jzfdjt.com | jzfdxxpl@jzfdjt.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寺堡区大河乡埡隘子 |
公司办公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50004 |
公司网址 | https://jzne.net.cn/ |
电子信箱 | jzfdxxpl@jzfdjt.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嘉泽新能 | 601619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张宏瑾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李金洋、于珊珊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为公司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1年12月31日届满。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未转股完毕,招商证券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了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已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招商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海通证券承接。海通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先生和任毅先生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421,914,730.87 | 2,403,043,526.62 | 0.79 | 1,840,967,80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0,123,882.82 | 803,061,866.09 | -21.53 | 582,346,07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42,643,329.15 | 809,088,756.13 | -20.57 | 583,933,683.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963,550.51 | 1,482,586,879.17 | 20.46 | 1,156,777,792.2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2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896,284,951.75 | 6,531,617,136.62 | 5.58 | 5,859,401,845.51 |
总资产 | 22,224,594,513.25 | 19,857,011,558.45 | 11.92 | 19,090,486,863.7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33 | -21.21 | 0.2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32 | -21.88 | 0.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34 | -20.59 | 0.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1 | 12.99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1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60 | 13.09 | 减少3.49个百分点 | 10.46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95,333,422.55 | 642,264,486.82 | 578,330,590.62 | 605,986,230.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7,104,082.90 | 214,886,606.65 | 138,768,467.74 | 79,364,725.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6,241,828.89 | 213,730,925.29 | 137,985,664.68 | 94,684,910.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293,803.13 | 348,048,497.84 | 633,087,368.51 | 577,533,881.0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2,158,337.42 | -10,929.72 |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9,600.00 | 6,204,720.00 | 138,580.5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23,613.47 | 1,386,845.56 | 2,426,035.5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327,291.25 | 3,263,189.5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852,617.91 | -11,232,879.87 | -5,961,000.2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8,309.17 | 1,974,365.00 | 1,443,613.0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9,313.45 | 411,210.73 | -129.49 | |
合计 | -12,519,446.33 | -6,026,890.04 | -1,587,607.8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售电及其配套服务的综合性新能源电力供应商,形成了新能源电力资产全生命周期运营、托管、交易的核心能力,并探索以绿电产业链联动发展模式,进一步提升并网装机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以“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五大板块协同,共同促进核心业务在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中心快速发展。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是公司发电、售电的核心板块,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旨在提升内外部新能源资产盈利能力,屋顶分布式光伏是公司可再生能源发电业态的重要拓展,新能源产业基金和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系公司实践绿电产业链资源、区域联动的重要抓手。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打造了北京+银川战略双总部,业务覆盖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构建从风资源优势区、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节点到电力消纳需求旺盛区域的全国性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2.25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11.92%,公司净资产68.13亿元,较2023年末增长5.68%。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5年1月27日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显示,2024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419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
(一)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全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6%,其中陆上风电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分布看,“三北”地区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5%。
截至2024年12月,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其中陆上风电
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
2024年,全国风电发电量99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全国风电平均利用率95.9%。
(二)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4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2.78亿千瓦,同比增长28%,其中集中式光伏1.5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1.18亿千瓦。
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86亿千瓦,同比增长45%,其中集中式光伏5.1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3.75亿千瓦。
2024年,全国光伏发电量8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5年1月26日发布的2024年1-12月份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简况显示,1-12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7%,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电网售电量比重为76%,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47527.9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直接交易45483.5亿千瓦时(含绿电
交易2048千瓦时、电网代理购电8781.5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1995亿千瓦时、其他交易49.4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4267.9亿千瓦时,其中省间电力直接交易1052.4亿千瓦时、省间外送交易12778.7亿千瓦时、发电权交易56.1亿千瓦时、省间现货交易380.7亿千瓦时。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1、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公司新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出售业务是基于“滚动开发”的理念,采取“开发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出售一批”的经营模式,依托公司稳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和储备能力,确保公司拥有盈利能力更强、并网装机容量更大的新能源发电资产,以开展发电和售电的核心业务。公司每年根据预计开发和建设的新项目数量,结合存量发电资产结构状况,在保证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存量和新增项目的收益率、现金流、运营年限等因素,制定电力资产优化方案,改善发电和售电业务的现金流,提升净资产收益率。
2、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为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和综合能源管理等多种服务方式。
公司通过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业务范围、全供应链条”的资产管理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提升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发电收入。
3、屋顶分布式光伏
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业态的重要拓展,以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开发市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专注于工商业领域提供分布式解决方案。公司采用渠道合作开发的模式,迅速在“京津冀”、“鄂豫皖”以及“珠三角地区”等负荷中心区域布局,实现了分布式光伏业务以点带面的快速切入。
4、新能源产业基金
新能源产业基金业务是指公司为实践绿电产业链资源联动,以投资人或管理人的身份,会同绿电产业合作方共同发起、参与或管理投资于新能源发电领域的产业基金。
公司既可以通过产业基金联合开发、储备新能源电站项目资源,也可以将存量新能源电站出售给产业基金,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同时为产业基金持有的新能源发电资产提供运维服务。
5、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公司在重点区域通过合作开发的模式,以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引入大型风电、储能电池制造等行业头部企业,形成绿电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高效开发及就地消纳,助推区域经济在绿电产业链循环中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与中国中车在黑龙江鸡西市联合投资建设的鸡东县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以及与金风科技合作在广西柳州市投资建设的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零碳新能源智慧装备产业园,都已相继投产运营,形成风电及智能装备制造、绿电供给与就地消纳的循环经济模式。
(二)公司主要产品、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通过开发、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所发电力,用途为向电网供电,满足国民用电需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售电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通过在西北、东北、华东、华南、华北五大区域,开发、建设、运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多种类型电站,实现发电业务销售收入。
公司新能源电站所发电量,在最低保障收购部分内按国家主管价格部门制定的价格销售,超出最低保障收购部分的发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进行消纳。因此,公司通过设立售电公司、参与各区域电网交易中心市场化交易等方式,形成直接售电和电力交易能力。
此外,公司依托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的业务基础,积极拓展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专注于电站后服务市场,提供场内基础运维保障、运行管理以及场外电力交易托管、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等综合管理服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全国性业务布局,电站资产结构逐步优化
公司自成立初期即扎根宁夏地区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宁夏地区销售占比超过90%。宁夏风能光能富集,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作为我国“西电东送”的重要送端,宁夏亦承担着向全国十几个省份大量送电的重任。
2020年开始,公司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研究各省市相关政策和区域发展特点,聚焦重点区域进行战略布局。在重点区域,公司以产业投资与项目开发一体化推进的模式为主,积极与大型风电、储能电池制造等行业头部企业合作,以产业园区、大型基地建设为切入点,加速新能源项目开发。
从电价角度来看,公司现有项目储备主要位于黑龙江、广西等地,燃煤标杆电价水平较高,分别为0.374元/千瓦时和0.4207元/千瓦时,一方面,这两个省份对于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政策较为友好,风资源情况较好,预计投产后给公司带来较高的盈利增量;另一方面,当前较低的风机价格为电价下降提供较高的安全垫。
未来,公司业务区域布局将得到进一步拓展与优化,逐步形成以宁夏地区为中心,其他地区共同发展的全国性业务布局。
(二)电力市场化交易,场外资产管理模式创新
公司新能源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围绕电站后服务市场,业务覆盖发电侧、用户侧。公司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份与宁夏电力交易中心签订了《入市协议》,成为宁夏地区首家既有新能源发电又具备售电(代理)资质的售电公司。
在发电侧方面,公司为新能源项目提供专业化电力交易托管服务,在全国范围内代理新能源项目参与交易。目前公司电力交易相关业务已经拓展至西北、华北、华东、华中等多个区域。
在用户侧方面,公司先后与多家用户企业建立了电力交易代理、碳排放交易战略合作关系;
为用户提供低成本、低风险、低碳排的节能用电方案,促进用电客户高质量低能耗发展,目前服务行业覆盖冶金、钢铁、化工、新材料、医药、纺织等。
(三)整合产业链资源,电站资产规模有序扩大
公司通过多支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专注于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形成产业链资源互动,联合保障项目开发。一方面,产业基金能够为公司电站出售拓宽渠道,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全国性业务布局赋能,并为公司发电资产管理业务带来增量;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基金合作方在产业链上下游的经验与渠道,寻求符合公司区域布局的新能源电站项目,为公司参与跨区域电站项目竞争配置,奠定业务基础。
此外,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业务已成为公司当前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的重要抓手。通过产业园区建设,不但增强了公司的项目开发和获取优势,而且通过形成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降低投资成本,提升项目收益,同时也带动了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四)多层次人才队伍,推动项目开发高效灵活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了较强的项目渠道获取及开发能力,并培养出了一支高效率的执行团队,能够高效地完成项目前期选址、开发审批、资金筹措等一系列工作。同时,在创新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公司能够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电场建设,并顺利完成并网发电。
公司通过数年的发展,已经成功进入国内民营风力发电的领先梯队,随着开发和建设经验的持续积累,以及各项目陆续成功发电,公司已经获得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已经进入了项目开发的快速发展期,未来随着资金和综合实力的持续增长,公司快速高效地开发和建设能力将快速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并网装机容量2,282.118MW,其中风电2,041MW,集中式光伏30MW,智能微电网 6.375MW,屋顶分布式光伏204.743MW。已并网储能项目150MW/300MWh。在建及待建风电项目1,982.4MW。
截至2024年底,公司运维管理服务的电站规模达3GW。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的6个电场被中电联评选为了优胜风电场,其中5A级风电场3个、4A级风电场2个、3A级风电场1个。同时嘉隆运维管理的项目受到业主单位给予的优秀服务商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0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5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
营业收入 | 2,421,914,730.87 | 2,403,043,526.62 | 0.79 |
营业成本 | 935,369,349.75 | 907,889,822.32 | 3.03 |
管理费用 | 199,547,914.78 | 180,959,408.30 | 10.27 |
财务费用 | 508,340,379.32 | 514,593,097.47 | -1.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963,550.51 | 1,482,586,879.17 | 20.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8,280,342.57 | -779,497,617.32 | -72.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939,664.69 | -1,064,708,124.37 | 47.6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新能源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投入增加及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净额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融资金额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2,280,992,119.60 | 850,684,955.04 | 62.71 | -0.14 | 0.30 | 减少0.16个百分点 |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 61,722,915.61 | 41,122,043.61 | 33.38 | -5.10 | 3.20 | 减少5.35个百分点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65,895,484.60 | 27,715,629.10 | 57.94 | 82.17 | 88.75 | 减少1.46个百分点 |
新能源产业基金 | 9,928.12 | - | 100.00 | -97.40 | - |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2,280,992,119.60 | 850,684,955.04 | 62.71 | -0.14 | 0.30 | 减少0.16个百分点 |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 61,722,915.61 | 41,122,043.61 | 33.38 | -5.10 | 3.20 | 减少5.35个百分点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65,895,484.60 | 27,715,629.10 | 57.94 | 82.17 | 88.75 | 减少1.46个百分点 |
新能源产业基金 | 9,928.12 | - | 100.00 | -97.40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西北 | 1,236,386,997.02 | 485,843,555.31 | 60.70 | -6.75 | -3.62 | 减少1.28个百分点 |
华东 | 602,576,022.26 | 232,792,656.84 | 61.37 | -3.75 | 8.47 | 减少4.35个百分点 |
华北 | 373,821,901.81 | 131,233,489.21 | 64.89 | 39.43 | 7.28 | 增加10.52个百分点 |
华中 | 182,042,679.88 | 64,920,872.11 | 64.34 | 15.64 | 10.44 | 增加1.68个百分点 |
华南 | 10,140,692.57 | 3,979,482.42 | 60.76 | 21.36 | 37.24 | 减少4.54个百分点 |
西南 | 3,652,154.39 | 752,571.86 | 79.39 | 100.00 | 100.00 | 增加79.39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发电 | 850,684,955.04 | 92.52 | 848,168,386.59 | 93.96 | 0.30 | |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 运维服务 | 41,122,043.61 | 4.47 | 39,846,446.08 | 4.41 | 3.20 |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发电 | 27,715,629.10 | 3.01 | 14,684,116.62 | 1.63 | 88.7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发电 | 850,684,955.04 | 92.52 | 848,168,386.59 | 93.96 | 0.30 | |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 运维服务 | 41,122,043.61 | 4.47 | 39,846,446.08 | 4.41 | 3.20 |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发电 | 27,715,629.10 | 3.01 | 14,684,116.62 | 1.63 | 88.75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3,418.2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3.9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90,341.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4.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28.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2.97%,主要系本报告期新能源项目陆续开工建设,投入增加及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693.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7.69%,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融资金额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在建工程 | 2,416,912,376.11 | 10.87 | 1,469,745,153.84 | 7.40 | 64.44 | 主要系本报告期项目有序开工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383,888,200.86 | 10.73 | 1,723,821,730.01 | 8.68 | 38.29 | 主要系本报告期以融资租赁直租方式取得的资产投入运营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3,676,152.12 | 0.02 | 207,162.23 | 0.00 | 1,674.53 | 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房屋装修费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0,876,557.71 | 1.76 | 663,784,468.57 | 3.34 | -41.1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项目进度,将预付设备款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所致。 |
应付账款 | 1,419,839,539.86 | 6.39 | 949,690,501.38 | 4.78 | 49.51 | 主要系本报告期根据项目进度,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0,447,446.42 | 0.18 | 30,347,247.74 | 0.15 | 33.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4,353,918.41 | 0.47 | 47,369,490.13 | 0.24 | 120.3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3,692,801.43 | 4.38 | 1,497,719,384.92 | 7.54 | -34.99 | 主要系本报告期调整债务结构,还款期限延长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0,636,131.47 | 150,636,131.47 | 其他 | 土地复垦保证金、偿债准备金、借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3,255,593,041.19 | 3,162,344,825.19 | 质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11,686,002,230.45 | 9,170,403,611.77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使用权资产 | 2,612,647,127.03 | 2,326,686,226.79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39,404,086.50 | 129,901,794.66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1,711,442,668.79 | 1,711,442,668.79 | 抵押 | 融资租赁 |
合计 | 19,555,725,285.43 | 16,651,415,258.67 | —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情请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量(万千瓦时) | 售电价 (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宁夏 | |||||||
风电 | 246,288.28 | 253,040.61 | -2.67% | 234,135.17 | 243,955.02 | -4.03% | 550.74 |
光伏发电 | -- | 13,184.61 | -- | -- | 13,072.09 | -- | -- |
其他 | 1,524.82 | 1,625.67 | -6.20% | 1,425.85 | 1,518.85 | -6.12% | 560 |
900 | |||||||
河南 | |||||||
风电 | 38,268.26 | 37,547.39 | 1.92% | 37,432.37 | 39,179.17 | -4.46% | 485.28 |
河北(含天津地区) | |||||||
风电 | 73,472.33 | 52,507.72 | 39.93% | 70,625.05 | 50,440.19 | 40.02% | 444.87 |
光伏发电 | 4,431.66 | 3,618.59 | 22.47% | 4,221.52 | 3,432.96 | 22.97% | 389.24 |
山东 | |||||||
风电 | 124,489.43 | 133,422.79 | -6.70% | 120,003.76 | 128,833.67 | -6.86% | 542.30 |
内蒙 | |||||||
风电 | 32,185.16 | 15,490.36 | 107.78% | 30,848.93 | 14,967.16 | 106.11% | 276.41 |
合计 | 520,659.94 | 510,437.74 | 2.00% | 498,692.65 | 495,399.10 | 0.66% | -- |
备注:①上表中不含分布式光伏数据,“其他”为宁夏智能微电网项目。公司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结算电量14,636.78万千瓦时,其中:用户就地消纳结算电量11,235.19万千瓦时,余电上网电量为3,401.59万千瓦时。
②上表数据暂不含储能数据。公司2024年度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结算电量4,636.49万千瓦时。
③上表中上网电价为含税单价。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 (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 (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 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风电 | 514,703.46 | 4.61 | 493,045.28 | 3.28 | 22.32 | 22.38 | -0.27 | 发电成本 | 8.31 | 88.88 | 8.26 | 90.97 | 0.61 |
光伏发电 | 4,431.66 | -73.63 | 4,221.52 | -74.42 | 0.15 | 0.74 | -79.73 | 发电成本 | 0.08 | 0.86 | 0.34 | 3.74 | -76.47 |
其他 | 1,524.82 | -6.20 | 1,425.85 | -6.12 | 0.08 | 0.08 | - | 发电成本 | 0.03 | 0.32 | 0.03 | 0.33 | - |
合计 | 520,659.94 | 2.00 | 498,692.65 | 0.66 | 22.55 | 23.20 | - | 8.42 | 8.63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并网装机容量2,282.118MW,其中风电2,041MW,集中式光伏30MW,智能微电网 6.375MW,屋顶分布式光伏204.743MW。已并网储能项目150MW/300MWh。在建及待建风电项目1,982.4MW。
4、 发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地区 | 设备可利用率(%) | 年等效利用小时(h) | |||
2024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3年 | ||
西北地区 | 风电 | 99.7 | 99.3 | 2,616 | 2,571 |
华中地区 | 风电 | 99.8 | 99.8 | 2,437 | 2,392 |
华北地区 | 风电 | 99.6 | 99.6 | 2,833 | 2,414 |
光伏 | 100 | 100 | 1,477 | 1,206 | |
华东地区 | 风电 | 99.8 | 99.2 | 2,766 | 2,965 |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253,251.30 | 261,925.81 | -8,674.51 |
总上网电量 | 498,692.65 | 495,399.10 | 3,290.89 |
占比 | 50.78% | 52.87% | -2.09%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定期梳理电力市场、碳市场行业中各类政策、交易规则,并将各省发用电信息、能源结构、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以及碳市场数据等形成数据库和政策库,为交易策略提供判断依据。报告期内,二级子公司宁夏嘉骏售电有限公司,共代理客户企业近40家,电量规模65亿千瓦时。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 |||||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 | 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 | 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集中式1座/30MW | 0 | 1座/30MW | 30MW | / | / |
分布式71座/136.15MW | 1座/653.79KWp | 102座/204.743MW | 233.73MW | 28.8147 | 8.05 |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4、 光伏产品信息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原名称为:保新嘉泽(宁夏)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运营期限为三年。报告期内,该合伙企业运营期限已到期,普通合伙人(管理人)保利(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愿退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新嘉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基金(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自愿退伙暨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管理人)的退伙已完成工商变更,合伙企业名称变更为“嘉泽绿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报告期内,吉林省嘉泽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泽清能基金”) 普通合伙人电投清能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自愿退伙,并经嘉泽清能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嘉泽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退伙暨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嘉泽清能基金已完成了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工商变更事宜。
3、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3日、8月29日召开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8.7583万元人民币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5%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1,075.2938万元人民币,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风能基金已完成了该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事宜。
4、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经与宁柏基金管理人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弦资本”)协商,公司提议开弦资本提前退伙,开弦资本提前退伙后依法解散宁柏基金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考虑到开弦资本提前退伙将丧失其作为宁柏基金合伙人以及管理人的权利,公司董事会同意宁柏基金以其自有资金向开弦资本进行定向分红,定向分红金额为3.5685亿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12月30日召开三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提前退伙暨解散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提前退伙暨解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开弦资本提前退伙后依法解散宁柏基金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 金额 | 持股 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如适用) | 投资期限 (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原则上用于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 | 是 | 新设 | 50,000 | 50% | 否 | 自有资金 |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自设立日起至首期出资全部到位起满三年之日或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16亿元人民币)均已实缴并已实际使用或为合理预留之日 | 尚未实缴完毕 | -4.85 | 否 | 2021年 6月10日 2022年 3月24日 2024年 8月14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风能开发产业基金的公告 | ||
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碳中和、碳达峰”相关行业的上下游企业或/和以“碳中和、碳达峰”相关行业为主要投资领域的子基金
是 | 新设 | 25,000 | 49.0196% | 否 | 自有资金 | 开弦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巽能科技有限公司 | 5年 | 已实缴 | -693.42 | 否 | 2022年 4月28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等共同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 ||||
合计 | / | / | / | 75,000 | / | / | / | / | / | / | / | -698.27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资金 来源 | 项目进度(%)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累计实际 投入 | 项目本期收益 |
景县南运河200MW风电场工程(二期150MW) | 129,500.00 | 自筹+融资租赁 | 100 | 77,393.51 | 122,224.13 | 3,709.74 |
鸡东县嘉嵘200MW风电项目 | 141,400.00 | 自筹+融资租赁 | 83.62 | 83,050.99 | 88,683.19 | / |
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3,400.00 | 自筹 | — | 1,644.64 | 1,928.42 | / |
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22,800.00 | 自筹 | — | 1,186.11 | 1,414.35 | / |
密山市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7,100.00 | 自筹 | — | — | 198.54 | / |
密山市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0,400.00 | 自筹 | — | 55.47 | 226.32 | / |
密山市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3,400.00 | 自筹 | — | 67.26 | 210.24 | /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宁柏基金(合并)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99.9537 | 215,950.00 | 872,091.39 | 309,547.51 | 32,232.62 |
宁夏嘉隆(合并) |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75.00 | 5,000.00 | 11,728.04 | 6,429.66 | -786.38 |
嘉泽智慧能源 (合并) | 风力发电;新能源电站、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智能微网、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1,000.00 | 70,393.45 | 3,012.15 | 1,769.10 |
嘉盈控股(合并)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开展股权投资、新能源项目投资;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100.00 | 4,000.00 | 694,718.17 | 59,080.26 | 24,713.87 |
来源于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宁夏国博 | 风力发电 | 电力 | 50,393.60 | 19,054.51 |
宁夏泽诚 | 风力发电 | 电力 | 34,900.44 | 14,134.0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与按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建设、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根据《能源法》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最低比重目标。国家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供电企业、售电企业、相关电力用户和使用自备电厂供电的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责任。在现行的法律及监管环境下,当地电网公司需要对新能源发电项目提供强制并网,按照政府确定的价格机制采购其覆盖范围内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发电量。然而,受行业性质和监管环境的影响,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发展受自然条件制约较强,如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分布。项目开发商均致力于在资源更好、上网条件更好的地区开发项目。因此,新能源发电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出现在开发阶段,尤其是在项目搜集、风场选址和完成前期主管部门核准批复工作阶段。我国风电行业目前基本形成了多元化主体、多层次竞争的市场格局。
2、行业发展趋势
在促进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双碳”目标落实的大背景下,新能源发电行业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新能源消纳是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大力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坚强主干网架及配电网建设,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高效利用。
截至2024年底,我国风电装机约5.1亿千瓦、光伏装机约8.4亿千瓦,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我国新能源发展速度快,年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2013年以来,风电装机增长6倍,年均
增长约20%;光伏装机增长180多倍,年均增长约60%。年度新增装机全球占比均在40%以上,为全球绿色发展持续提供动力。近年来,在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我国新能源保持高比例消纳的良好态势。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平均保持在95%以上,处于世界一流水平,发电量不断增加,占比稳步提高。为适应新能源高速增长形势,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要优化完善新能源消纳政策措施,夯实基础、巩固成果、改革创新,以高质量消纳工作促进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建设。
(2)新能源电站精细化管理需求有所提升
新能源发电行业在发展初期重视场站硬件,如风机功率、光伏板转化效率、场站建设规模等。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高速增加,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关注重点已从注重规模化发展转向注重精细化发展,致力于通过更精细化的管理获取更高的发电收益。电站智能管理、发电量智能控制等技术在新能源电站中开始逐步得到运用。新能源电力的间歇性和波动性导致发电量难以控制和预测,催生了以实现新能源电力的可视化、信息化、数据化为手段,以促成新能源电力“可看见、可预测、可调控”为目标的信息技术在新能源运维领域的大规模应用。
(3)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是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核心任务,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选择。
根据《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部署,2029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全面建成,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推进,有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跨省跨区电量交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能源消纳,进而提升新能源产业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有望完善储能电站、光伏电站的收益模式,提升项目的收益率水平,进而带动储能等环节的需求增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在巩固发展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屋顶分布式光伏、新能源产业基金、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五大业务板块之间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不断夯实公司经营基本盘
在发电业务方面,加强对风资源、光资源等的监测和分析,优化发电计划,确保发电设备的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发电效率,控制弃电率,保障电力的持续供应,减少因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电力供应中断。在电力交易方面,深入研究电力交易策略,灵活运用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等多种交易模式,提升电力交易的效益和市场化水平。在售电方面,积极开展市场调研,深入研究不同地区的电力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针对性的市场拓展策略,扩大售电业务覆盖范围,提高综合能源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安全生产方面,持续加强安全风险识别与控制,加强新业务的安全学习,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多元化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全员安全素养。
2、全力以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已于2024年11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59,770,11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积极健康的发展,进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将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从而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以赴保证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争取早日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及证监会的注册。
3、加快推进REITs申报发行工作
2023年11月14日,公司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本次REITs申报材料已于2024年12月30日报送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受理。通过本次REITs发行募集资金,将有助于补充公司开发和建设的资本金,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继续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和决策科学性。针对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颁布或修订的各项法规文件,做好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制度修订工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上网电价变动的风险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据国家能源局通报,2024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7699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51.8%。
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配套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各省电力交易规则正在逐步出台,发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的比例也将逐步提高。随着新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交易程度的加大,未来上网电价存在变动风险,可能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支持新能源发电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推动宏观经济向高质量、低碳化、环保型方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在财税等方面享受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公司及从事风力发电业务的子公司享受“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所属风力发电企业、光伏发电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及位于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条件地区的子公司,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另外,公司部分子公司还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按 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3、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
由于风力大小、太阳能强度存在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点,风力、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电网需要根据风力、光伏发电量的大小和电网用电量的变化情况,相应调整火电、水电等常规能源发电机组的发电量,使得电网总发电量与用电量保持平衡。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不能完全接受风力、光伏发电向电网输送的电能时,电网会降低风力、光伏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发电量。
此外,当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完全消纳时,电网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营,会通过降低各发电机组的发电能力,保障电网发电量与用电量的一致性,使得部分风力、太阳能资源无法得到利用,产生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现象,从而影响发电量。
4、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风险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查内容主要从项目的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六个方面进行。2023年1月,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委托,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分别正式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下属电站尚有3个(合计容量225MW)未进入第一批名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补贴合规清单的公示和进展情况。
5、公司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模式的交易周期不可控风险
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政策的影响,随着行业政策和宏观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新能源电站交易市场的供求关系也会不断发生改变,新能源电站交易价格存在波动的风险。同时,新能源电站交易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完成交易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从交易前期的尽职调查、商务谈判,到交易过程中各方的审批流程都需要花费较长时间,因此完成每笔交易的时间不确定,通常需要6个月至24个月不等。
6、政府审批风险
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都需不同政府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在项目开发初期,首先要获得发改委对前期开发工作的许可,同时上报拟开发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预核准,对开发范围及开发周期进行初步审查。之后,需要获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征用、地质灾害等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此外,还需要获取许可接入电网的批复性文件后才能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如果未来发电项目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延长,公司未来可能因为申请程序的拖延而导致失去项目开发的最佳时机,或者因为建设期延长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7、利率风险
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借款利率随着基准利率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基准利率大幅上升,将会增加公司财务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8、发电及相关设备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电场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其中,发电设备的采购成本占电场全部投资的比重最大,占比60%以上,故发电设备价格的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未来的营业成本。目前来看,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的价格经过逐步下滑后基本保持稳定,如未来风力发电机组和光伏组件的价格大幅度上升,则公司新建项目的投资成本将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9、产业基金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目前基金业务作为公司业务板块之一,公司将按出资比例承担基金投资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
的亏损及基金投资项目退出或处置产生的亏损;当基金无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未盈利或亏损时,将按出资比例承担基金管理费。10、人才流失风险公司所处的风力和光伏发电行业对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高级人才依赖度较高,人才壁垒也是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之一。由于该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较晚、相关教育和培训投入有限,专业人才尤其是管理人才出现严重的短缺局面,然而风力和光伏发电行业正处于迅猛发展的阶段,各公司对于优秀人才的竞争逐渐激烈,对具备长期工作经验的管理型人才需求增大。若未来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发生较大变动或专业人才大规模流失,将对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11、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风力、光伏发电行业对天气条件存在比较大的依赖,公司电站实际运行情况与风力和日照等自然因素直接相关,具体包括风速、风向、光照强度、光照时间等。虽然在投建相关电站项目前,公司会持续开展选址、测试工作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但实际运行中的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依然会因当地气候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发生波动,与预测水平形成差异,可能对公司的电力生产、收入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为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跨地域业务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有效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更好地推动各项业务发展,经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相关条款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ingxia Jiaze RenewablesCorporation Limited ”变更为“Jiaze Renewables Corporation Limited”。本次变更的是公司名称,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框架,形成了权力机
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制订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保证。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产,对公司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本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和其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或资产被控股股东、其他股东、高管人员及其关联人员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制订了严格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合法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超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开立单独的银行基本账户,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四)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配套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从事业务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依赖于股东和其他任何关联方。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 股东大会 | 2024年 5月13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 5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8、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1、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12、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 8月29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 8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的议案;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 11月28日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2024年 11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定价 |
大会决议公告 | 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2.05 发行数量、2.06 限售期、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08 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2.09 上市地点、2.10 决议的有效期;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11、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14、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 |||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 12月30日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 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提前退伙暨解散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零碳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一期)项目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 波 | 董事长 | 男 | 54 | 2015年 8月15日 | 至今 | 4,064.2888 | 4,460.0788 | 395.79 | 增持 | 124.74 | 否 |
赵继伟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2015年 8月15日 | 至今 | 1,010.00 | 1,010.00 | 172.14 | 否 | ||
杨 宁 |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54 | 2021年 10月8日 | 至今 | 160.00 | 160.00 | 160.59 | 否 | ||
郑小晨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1年 10月8日 | 至今 | 272.73 | 否 | ||||
周洁圣 | 董事 | 男 | 37 | 2022年 5月20日 | 至今 | -- | 是 | ||||
张文亮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2021年 10月8日 | 至今 | 8 | 否 | ||||
柳向阳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1年 10月8日 | 至今 | 8 | 否 | ||||
米文莉 | 独立董事 | 女 | 64 | 2023年 12月29日 | 至今 | 8 | 否 | ||||
吴春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9 | 2021年 10月8日 | 至今 | 99.63 | 否 | ||||
杨 帆 | 监事 | 女 | 40 | 2015年 8月15日 | 至今 | 100.00 | 100.00 | 99.69 | 否 | ||
杨 洁 | 监事 | 女 | 43 | 2018年 8月29日 | 至今 | 5.00 | 5.00 | 107.71 | 否 | ||
巨新团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15年 | 至今 | 560.00 | 560.00 | 160.74 | 否 |
8月15日 | |||||||||||
侯光焕 (离任) | 董事 | 男 | 42 | 2020年 6月5日 | 2024年 12月12日 | -- | 是 | ||||
韩晓东 (离任)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6年 4月29日 | 2024年 11月11日 | 310.00 | 310.00 | 163.6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385.61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陈 波 |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宁夏嘉多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元荣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嘉泽融鑫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历任山东省龙口市对外贸易公司业务员,北京易川航空服务中心总经理,北京易达盛世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天恒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天恒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荣担保执行董事,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等。 |
赵继伟 | 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心县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历任金元荣泰副总经理,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等。 |
杨 宁 |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MBA。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曾先后在中国电信、海通证券北京投资银行总部、新加坡ICH资本集团、联创策源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海盈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郑小晨 |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北京大学EMBA在读。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东北分公司董事长。历任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 |
周洁圣 | 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持有美国东北大学学士学位及美国哥伦比亚大学MBA学位。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普洛斯中国区副总裁、中国区常务副董事长特别助理,普洛斯新能源总经理,杭州普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荣辉普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洛能(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历任Houlihan Lokey投资银行副总裁,德勤纽约总部高级并购经理,普恒国际物流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监事等职位。 |
张文亮 | 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会士。曾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央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 |
柳向阳 |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主任,银川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被聘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银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同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委员会副主任、宁夏法学会产业发展法治研究会会长、银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
米文莉 | 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川肃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如是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历任五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后更名为北京五联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夏分所部门经理,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春芳 |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共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审计监察部负责人,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元荣泰监事。曾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杨 帆 |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运营总监,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宁夏力成电气公司采购员,宁夏绿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部长,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杨 洁 |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力资源总监兼总裁办、人力资源部主任。历任中国新时代国际工程公司资料员,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项目部经理,公司行政总监、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
巨新团 |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西安石油勘探仪器研究所工程师,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P&T部门大区项目管理部经理、分公司经理、GSS事业部大区经理,西安海数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新媒体事业部总监,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4年10月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将延期进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 波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0年1月14日 | 至今 |
吴春芳 | 监事 | 2022年3月4日 | 至今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 波 | 宁夏嘉多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8年 8月3日 | 至今 |
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 1月16日 | 至今 | |
宁夏嘉荣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 11月25日 | 2024年 5月10日 | |
湖北嘉泽融鑫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 4月7日 | 至今 | |
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 11月11日 | 至今 | |
上海卓博驰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 11月12日 | 至今 | |
周洁圣 | 普恒国际物流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 5月26日 | 2024年 12月22日 |
杭州普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 10月18日 | 至今 | |
北京荣辉普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 12月20日 | 至今 | |
洛能(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 11月14日 | 至今 | |
张文亮 |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 | 副理事长 | 2015年1月 | 至今 |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 12月10日 | 至今 | |
柳向阳 | 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 主任 | 2016年 | 至今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 1月6日 | 至今 | |
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 6月5日 | 至今 | |
米文莉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 12月21日 | 至今 |
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 11月4日 | 2024年 9月25日 | |
宁夏川肃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 5月29日 | 至今 |
宁夏如是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年 1月6日 | 至今 | |
吴春芳 |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 11月4日 | 至今 |
贝利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 8月26日 | 至今 | |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 8月2日 | 至今 | |
杨 帆 |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 10月9日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薪酬制度按月发放,年末根据公司的效益和考核情况发 放年终奖。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 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绩效薪酬方案符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和具体岗位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均及时按月足额发放。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385.61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侯光焕 | 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韩晓东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未对子公司股权转让进行恰当的会计处理,导致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2022年第三季度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4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6日、10月13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上证公监函〔2023〕0078号《关于对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出具的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1号《宁夏证监局关于对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杨宁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2、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嘉泽转债”的情形,该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暨致歉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2)。2023 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因可转债短线交易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告知书对其个人进行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分别于2023年10月20日、10月23日收到了宁夏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3〕1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对韩晓东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罚款。”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关于对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韩晓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50号)。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三届三十次 董事会 | 2024年 4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7、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8、关于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0、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11、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12、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调整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和融资决策权额度的议案;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1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7、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18、关于下属公司投资建设产业园项目的议案;19、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届三十一次 董事会 | 2024年 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届三十二次 董事会 | 2024年 8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3、关于受让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持有的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份额 |
的议案;4、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三届三十三次 董事会 | 2024年 8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三届三十四次 董事会 | 2024年 9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嘉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三届三十五次 董事会 | 2024年 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届三十六次 董事会 | 2024年 11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2.5、发行数量;2.6、限售期;2.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2.8、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2.9、上市地点;2.10、决议的有效期;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8、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9、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议案;11、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14、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议案;15、关于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
三届三十七次 董事会 | 2024年 12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管理人提前退伙暨解散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零碳新能源装备制造园区(一期)项目的议案;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陈 波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赵继伟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杨 宁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郑小晨 | 否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周洁圣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张文亮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米文莉 | 是 | 8 | 5 | 3 | 0 | 0 | 否 | 4 |
柳向阳 | 是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侯光焕(离任) | 否 | 7 | 6 | 6 | 0 | 1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米文莉、张文亮、陈波、柳向阳 |
提名委员会 | 柳向阳、米文莉、陈波、赵继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文亮、米文莉、陈波、杨宁 |
战略委员会 | 陈波、张文亮、赵继伟、杨宁、郑小晨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 4月18日 |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的审阅意见 | 1、同意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2、同意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4、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5、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监察工作总结》;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监察工作计划》。 | |
2024年 4月28日 | 公司2023年第一季报告的意见 | 同意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 8月12日 | 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意见 | 1、同意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
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 8月13日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的意见 | 同意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 10月23日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意见 | 同意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 4月18日 | 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的意见 | 同意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 8月12日 | 关于对《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意见 | 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7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6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23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管理人员 | 43 | |
财务人员 | 21 | |
行政人员 | 60 | |
技术与运维人员 | 58 | |
项目开发与支持人员 | 33 | |
市场营销人员 | 8 | |
合计 | 223 |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研究生 | 10 | |
本科 | 137 | |
大专 | 63 | |
大专以下 | 13 | |
合计 | 223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和具体岗位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按月发放。普通员工依据岗位定酬,分试用期薪酬和正式员工薪酬,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资以岗定薪,岗薪匹配,根据个人能力和市场水平进行薪资调整,实现内部的平衡。同时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各部门的内部架构进行适当的调整,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以期使公司的人员与岗位设置情况达到最佳配置,最大可能的发挥每一个职能部门和员工的作用。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订培训计划,公司将有计划性的、有针对性的、分领域的对员工进行素质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一是对普通员工加强技能培训,以构筑坚实的基层人才基础;二是对现有技术人员,采用“送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的选派人员参加技术培训;三是对现有管理人员在管理能力提升方面进行培训;四是内部交叉培训,提升在岗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及内部讲师团队的培养及建立机制;五是对梯队成员进行赋能培养,建立后备梯队,为公司发展持续输出可用人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期现金分红情形除外);
(4)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5)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
若满足上述第(1)项至第(5)项条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按合并报表口径)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按合并报表口径)。
未全部满足上述第(1)项至第(5)项条件,但公司认为有必要时,也可进行现金分红。
2、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3、经公司三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0,123,882.8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72,643.66元,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3,464,801.48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02,238,822.06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3,435,218.20(含税),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63%,且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24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7,778,730.54 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52,182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0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43,435,218.2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0,123,882.82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8.6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43,435,218.2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8.63 |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730,302,175.4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730,302,175.4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71,843,941.5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08.70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0,123,882.8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983,464,801.48 |
注:分红金额包含已实施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拟实施的上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三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8-14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赵继伟 | 董事、总经理 | 52 | 0 | 1.59 | 260 | 0 | 0 | 3.32 |
杨 宁 |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32 | 0 | 1.59 | 160 | 0 | 0 | 3.32 |
巨新团 | 副总经理 | 32 | 0 | 1.59 | 160 | 0 | 0 | 3.32 |
合计 | / | 116 | 0 | / | 580 | 0 | 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和具体岗位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按月发放。公司将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探讨多种形式的薪酬激励方式,并逐步建立起员工职业规划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业内及本地的薪酬竞争力,建立起适应公司及行业快速发展、保证员工个人与公司协同成长的薪酬管理制度。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要素,分别实施了风险评估、内控建设、内控评价、缺陷跟踪整改等内部控制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审计监察部组织实施,独立客观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从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筹建期管理制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
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治理现状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31.7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发电的开发运营,不涉及排放污染物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317,91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献人类清洁绿电,还自然碧水蓝天”的发展理念,精准对接国家“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清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布局绿色能源综合发展格局,致力于提供更多清洁能源,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同时,公司会持续完善内部管理治理体系建设,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中,提升公司的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和回报能力,为公司的稳健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公益事业,推动民生改善,为社会的繁荣和进步贡献力量。具体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4 | 向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捐款10万元;向巴彦淖尔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捐款3万元;向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中心学校捐款1万元。 |
其中:资金(万元) | 14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631.78 | 项目所在地道路修缮,绿化、生活用水,支付人员工资等投入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物资折款(万元) | 631.78 | |
惠及人数(人) | 33 | 吸纳项目所在地人口就业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18年 9月14日 | 是 | 约定的有效期内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本次交易相关方 | 详见公司于 2022年3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2022年 3月14日 | 是 | 约定的有效期内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实际控制人/金元荣泰/嘉实龙博 | 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2017年 6月28日 | 是 | 约定的有效期内 | 是 |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 金元荣泰/嘉实龙博 | 是 | 约定的有效期内 | 是 | |||||
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约定的有效期内 | 是 |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实际控制人/金元荣泰/嘉实龙博 | 是 | 约定的有效期内 | 是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 2月19日 | 是 |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至终止日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耀忠、张宏瑾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嘉泽 新能 | 公司 本部 | 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93,215.00 | 2022年 12月12日 | 2022年 12月12日 | 2040年 12月1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已提供反担保 | 否 | 合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793,215.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953,282,307.39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2,742,542,020.1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746,335,235.1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7.0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7,575,288,437.4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9,339,792,049.8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915,080,487.26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700,000 | 0.56 | -13,700,000 | -13,700,0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3,700,000 | 0.56 | -13,700,000 | -13,700,0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700,000 | 0.56 | -13,700,000 | -13,700,0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420,645,381 | 99.44 | 13,706,801 | 13,706,801 | 2,434,352,182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420,645,381 | 99.44 | 13,706,801 | 13,706,801 | 2,434,352,182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434,345,381 | 100 | 6,801 | 6,801 | 2,434,352,182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共有1,012,315,000元“嘉泽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291,548,18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1,370 | 1,370 | 0 | 0 | 已解除限售 | 2024年 8月20日 |
合计 | 1,370 | 1,37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详见“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变为2,434,352,182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2,222,459.45万元、负债总额1,541,150.81万元、所有者权益681,308.64万元,年末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上升1.81个百分点。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1,82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8,91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393,209,043 | 16.1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0 | 333,591,237 | 13.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 0 | 251,780,000 | 10.34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0,000,000 | 7.8 | 0 | 无 | 0 | 其他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自营 | 0 | 98,305,944 | 4.04 | 0 | 无 | 0 | 其他 | ||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0 | 68,109,338 | 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波 | 3,957,900 | 44,600,788 | 1.8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列军 | 976,900 | 27,031,886 | 1.1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125,418 | 19,171,335 | 0.79 | 0 | 无 | 0 | 其他 | ||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 | 17,977,500 | 0.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93,209,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209,043 |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333,591,2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3,591,237 | ||||||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 251,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780,000 | ||||||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00,000 | ||||||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自营 | 98,305,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305,944 | ||||||
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8,109,338 | 人民币普通股 | 68,109,338 | ||||||
陈波 | 44,600,78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00,788 | ||||||
杨列军 | 27,031,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31,88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9,171,3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71,335 | ||||||
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7,97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77,5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波(实际控制人)控制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及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杨列军控制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光卫 |
成立日期 | 2008年10月2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陈波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97.45%
97.45% |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3.70% | 16.15% |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1、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于2023年10月-2024年8月,先后两次通过自有资金增持了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约6,05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2月29日、7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金元荣泰计划在2024年12月27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陈 波 | |||||||
99% | |||||||
宁夏嘉多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65.26% | 5.30% | ||||||
2.55% | 97.45% |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6.15% | 13.70% | 1.83% | |||||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且不超过24,0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资金来源为股票增持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金元荣泰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72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增持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3,411.31万元,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增持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了三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三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荣益弘”),系公司现控股股东嘉实龙博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控制的企业。博荣益弘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5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7 号《关于受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发行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 (宁夏)有限公司 | 陈波 | 2009年 3月10日 | 9111011168 5750954J | 101,886.8705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 |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 Mukundh COMAL GOPALAN | 2021年 9月9日 | 3084019 | 100美元 | 对外投资 |
情况说明 | 金元荣泰为嘉实龙博的控股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3月10日,公司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16),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3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告编号:2020-02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 号文同意,公司1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20年8月20日的《证券日报》上,《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嘉泽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4,797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496,000 | 4.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998,000 | 3.48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五组合 | 8,725,000 | 3.0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景泰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22,000 | 2.82 |
泰康资产鑫享·纯债2号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253,000 | 2.17 |
国寿养老红义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264,000 | 1.83 |
博时基金-光大银行-博时基金阳光丰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862,000 | 1.69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4,283,000 | 1.4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230,000 | 1.47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00,000 | 1.46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嘉泽转债 | 287,707,000 | 22,000 | 287,685,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嘉泽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2,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6,801 |
累计转股数(股) | 291,548,182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14.06 |
尚未转股额(元) | 287,685,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22.13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转股价格 调整日 | 调整后 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1年 6月11日 | 3.46 | 2021年 6月4日 |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2022年 6月7日 | 3.36 | 2022年 5月31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3年 5月26日 | 3.28 | 2023年 5月22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4年 5月31日 | 3.17 | 2024年 5月27日 |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4年 10月14日 | 3.16 | 2024年 10月8日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3.16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19日出具了联合〔2024〕3351号《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嘉泽转债”信用等级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负债为154.1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9.34%。公司主体资信优良,各项偿债指标良好,同时公司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足以保证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的资金需要。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4年8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嘉泽转债”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泽新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嘉泽新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新能源发电收入确认 | |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中的应对 |
嘉泽新能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242,191.47万元,其中新能源发电收入234,688.7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6.90%。由于营业收入是嘉泽新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对本年的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新能源发电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本期各月度收入、成本、毛利波动分析,各个电场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3)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检查项目核准、电价核准及并网通知等相关文件,确定上网电价,并根据当地国家电网月结算单的结算电量,重新计算标杆电费和补贴电费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4)从嘉泽新能公司中央监控系统抽取部分电场单机月发电量记录与月发电量报表核对,确认发电量的真实性;根据发电量和结算电量,计算线损率和设备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分析线损率各月波动比率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将设备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与历年相比,检查波动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并对差异进行分析; (5)以本期记录的标杆电费收入作为样本,执行独立函证程序,结合期后回款检查,确认标杆电费收入的真实性; (6)对发电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四、 其他信息
嘉泽新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嘉泽新能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嘉泽新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嘉泽新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嘉泽新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嘉泽新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嘉泽新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耀忠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宏瑾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2,476,134.12 | 505,883,652.9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414,868,490.06 | 3,157,285,197.5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732,897.30 | 3,267,778.0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5,140,242.07 | 71,737,946.7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5,003,342.05 | 172,234,543.5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80,221,105.60 | 3,910,409,118.7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463,698.44 | 2,007,000.84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5,722,063.10 | 242,476,646.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976,089.33 | 7,955,480.3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0,985,490,890.70 | 10,034,913,407.81 | |
在建工程 | 2,416,912,376.11 | 1,469,745,153.8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83,888,200.86 | 1,723,821,730.01 | |
无形资产 | 1,569,220,364.18 | 1,639,752,417.3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76,152.12 | 207,162.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9,147,015.10 | 161,938,972.0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0,876,557.71 | 663,784,468.5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144,373,407.65 | 15,946,602,439.71 | |
资产总计 | 22,224,594,513.25 | 19,857,011,558.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419,839,539.86 | 949,690,501.3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015,855.29 | 21,280,014.6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447,446.42 | 30,347,247.74 | |
应交税费 | 44,260,698.65 | 42,201,954.30 | |
其他应付款 | 104,353,918.41 | 47,369,490.1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6,901,828.09 | 15,392,676.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73,692,801.43 | 1,497,719,384.9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02,610,260.06 | 2,588,608,593.0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144,052,278.59 | 3,316,662,238.00 | |
应付债券 | 275,095,776.98 | 266,955,998.0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50,543,704.44 | 2,138,258,688.64 | |
长期应付款 | 5,536,380,437.59 | 4,771,710,070.1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02,825,684.99 | 327,870,118.1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808,897,882.59 | 10,821,457,112.99 | |
负债合计 | 15,411,508,142.65 | 13,410,065,706.0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34,352,182.00 | 2,434,345,38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51,201,773.12 | 51,205,688.6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543,874,834.14 | 1,543,974,504.88 | |
减:库存股 | 21,783,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979,816.62 | ||
盈余公积 | 245,942,721.19 | 245,942,721.1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14,933,624.68 | 2,277,931,840.8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96,284,951.75 | 6,531,617,136.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83,198,581.15 | -84,671,284.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13,086,370.60 | 6,446,945,852.3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224,594,513.25 | 19,857,011,558.45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7,059,338.65 | 129,479,444.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3,795,483.07 | 287,457,605.98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28,844.63 | 776,751.24 | |
其他应收款 | 2,680,883,297.44 | 2,040,955,502.3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0,791.42 | 97,520.75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32,377,755.21 | 2,458,766,825.0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463,698.44 | 1,204,624.80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68,853,827.33 | 5,036,088,034.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976,089.33 | 7,955,480.3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8,698,326.56 | 559,908,136.55 | |
在建工程 | 675,099.3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88,602.71 | 2,836,201.59 | |
无形资产 | 3,637,743.89 | 4,218,673.4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674,344.06 | 203,184.3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25,224.87 | 5,134,213.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28,292,956.54 | 5,617,548,549.84 | |
资产总计 | 8,660,670,711.75 | 8,076,315,374.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595,714.99 | 20,867,859.3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88,173.55 | 488,173.55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89,514.83 | 7,163,110.15 | |
应交税费 | 2,217,917.19 | 9,398,947.44 | |
其他应付款 | 3,688,263,639.03 | 2,773,535,390.3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6,901,828.09 | 15,392,676.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051,352.89 | 21,977,819.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47,006,312.48 | 2,833,431,300.6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275,095,776.98 | 266,955,998.0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742,837.76 | ||
长期应付款 | 625,371,512.65 | 643,614,403.4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8,463.48 | 17,244.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07,298,590.87 | 910,587,646.28 |
负债合计 | 4,654,304,903.35 | 3,744,018,946.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34,352,182.00 | 2,434,345,38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51,201,773.12 | 51,205,688.6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2,238,822.06 | 302,448,747.97 | |
减:库存股 | 21,783,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88,004.44 | ||
盈余公积 | 234,820,225.30 | 234,820,225.30 | |
未分配利润 | 983,464,801.48 | 1,331,259,385.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06,365,808.40 | 4,332,296,428.0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660,670,711.75 | 8,076,315,374.92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21,914,730.87 | 2,403,043,526.62 | |
其中:营业收入 | 2,421,914,730.87 | 2,403,043,526.6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664,682,796.96 | 1,619,750,700.44 | |
其中:营业成本 | 935,369,349.75 | 907,889,822.3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21,425,153.11 | 16,308,372.3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99,547,914.78 | 180,959,408.30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08,340,379.32 | 514,593,097.47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9,766,722.03 | 526,145,340.76 | |
利息收入 | 1,866,001.76 | 12,004,789.73 | |
加:其他收益 | 72,909,286.53 | 46,632,598.2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572,919.49 | 66,655,263.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42,166.66 | -4,005,675.5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609.03 | 21,146.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661,467.71 | -18,883,390.5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068,436.0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11,651.98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80,639,094.25 | 872,650,007.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136,168.50 | 6,935,486.3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771,884.56 | 11,963,646.2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66,003,378.19 | 867,621,847.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4,916,274.76 | 62,063,052.6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1,087,103.43 | 805,558,795.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1,087,103.43 | 805,558,795.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0,123,882.82 | 803,061,866.0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3,220.61 | 2,496,929.0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31,087,103.43 | 805,558,795.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0,123,882.82 | 803,061,866.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3,220.61 | 2,496,929.0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3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31,053,486.24 | 151,217,923.32 | |
减:营业成本 | 35,924,836.82 | 38,254,774.83 | |
税金及附加 | 2,146,710.26 | 4,193,718.65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65,881,275.28 | 65,030,036.49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8,880,394.64 | 40,494,689.07 | |
其中:利息费用 | 38,787,028.40 | 40,307,247.01 | |
利息收入 | 80,729.45 | 83,190.14 | |
加:其他收益 | 7,651,138.42 | 14,663,056.4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21,906.02 | 182,035,723.0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81,790.50 | -4,186,175.9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609.03 | 21,146.5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6,988.71 | -5,783,206.5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91.1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86,878.04 | 194,176,632.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5 | 4,0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802,758.05 | 1,024,113.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2,689,636.04 | 197,152,519.4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2,983,007.62 | 842,997.4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672,643.66 | 196,309,522.0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672,643.66 | 196,309,522.0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672,643.66 | 196,309,522.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81,462,319.71 | 2,030,130,812.4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3,740,960.89 | 52,006,538.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29,199.23 | 8,926,725.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73,532,479.83 | 2,091,064,076.0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8,127,659.72 | 212,552,723.5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795,423.69 | 66,988,644.3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1,582,564.51 | 202,920,137.4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063,281.40 | 126,015,691.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7,568,929.32 | 608,477,196.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963,550.51 | 1,482,586,879.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867,644.6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81,184.70 | 3,266,482.7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52,094.1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216.86 | 143,481,306.7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71,301.35 | 8,696,411.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60,797.06 | 221,311,845.6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91,540,019.36 | 927,472,814.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0,083.00 | 54,000,001.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761,037.27 | 19,336,647.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1,741,139.63 | 1,000,809,462.9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8,280,342.57 | -779,497,617.3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0,000.00 | 1,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20,000.00 | 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90,666,980.64 | 1,203,62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2,103,064.89 | 1,671,903,707.0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4,290,045.53 | 2,876,523,707.0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3,229,453.35 | 290,201,176.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32,567,419.43 | 380,078,647.5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5,432,837.44 | 3,270,952,007.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1,229,710.22 | 3,941,231,831.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939,664.69 | -1,064,708,124.3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87 | 29,873.7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256,417.88 | -361,588,988.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1,096,420.53 | 752,685,409.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840,002.65 | 391,096,420.53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8,145,393.80 | 86,807,317.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17,778.37 | 18,734,656.5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0,558.11 | 4,494,050.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483,730.28 | 110,036,024.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401,839.15 | 41,888,337.7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006,326.58 | 27,268,941.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283,353.03 | 55,663,659.5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498,933.53 | 44,518,152.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190,452.29 | 169,339,091.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93,277.99 | -59,303,066.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05,475,629.30 | 65,303,572.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81,184.70 | 167,393,993.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6,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500.00 | 96,9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57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6,873,314.00 | 329,825,635.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08,116.23 | 1,186,694.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257,583.00 | 122,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065,699.23 | 123,186,694.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807,614.77 | 206,638,940.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6,156,272.70 | 6,956,913,089.3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6,156,272.70 | 6,956,913,089.3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4,928,107.87 | 211,169,814.8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39,749,202.60 | 6,933,492,876.6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74,677,310.47 | 7,144,662,691.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8,521,037.77 | -187,749,602.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8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420,106.14 | -40,413,728.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9,479,444.79 | 169,893,172.9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059,338.65 | 129,479,444.79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34,345,381.00 | 51,205,688.66 | 1,543,974,504.88 | 21,783,000.00 | 245,942,721.19 | 2,277,931,840.89 | 6,531,617,136.62 | -84,671,284.24 | 6,446,945,852.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34,345,381.00 | 51,205,688.66 | 1,543,974,504.88 | 21,783,000.00 | 245,942,721.19 | 2,277,931,840.89 | 6,531,617,136.62 | -84,671,284.24 | 6,446,945,852.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01.00 | -3,915.54 | -99,670.74 | -21,783,000.00 | 5,979,816.62 | 337,001,783.79 | 364,667,815.13 | 1,472,703.09 | 366,140,518.2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30,123,882.82 | 630,123,882.82 | 963,220.61 | 631,087,103.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 | 6,801.00 | -3,915.54 | -99,670.74 | -21,783,000.00 | 21,686,214.72 | 339,744.83 | 22,025,959.55 |
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20,000.00 | 1,52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801.00 | -3,915.54 | 15,021.02 | 17,906.48 | 17,906.48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4,946.93 | -21,783,000.00 | 21,558,053.07 | 21,558,053.07 | |||||||||||
4.其他 | 110,255.17 | 110,255.17 | -1,180,255.17 | -1,07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293,122,099.03 | -293,122,099.03 | -293,122,099.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3,122,099.03 | -293,122,099.03 | -293,122,099.0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979,816.62 | 5,979,816.62 | 169,737.65 | 6,149,554.27 | |||||||||||
1.本期提取 | 33,708,185.51 | 33,708,185.51 | 185,890.98 | 33,894,076.49 | |||||||||||
2.本期使用 | 27,728,368.89 | 27,728,368.89 | 16,153.33 | 27,744,522.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34,352,182.00 | 51,201,773.12 | 1,543,874,834.14 | 5,979,816.62 | 245,942,721.19 | 2,614,933,624.68 | 6,896,284,951.75 | -83,198,581.15 | 6,813,086,370.6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34,414,469.00 | 51,244,843.95 | 1,521,304,801.92 | 65,654,280.00 | 2,534,297.37 | 226,311,768.98 | 1,689,245,944.29 | 5,859,401,845.51 | -88,168,213.25 | 5,771,233,632.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34,414,469.00 | 51,244,843.95 | 1,521,304,801.92 | 65,654,280.00 | 2,534,297.37 | 226,311,768.98 | 1,689,245,944.29 | 5,859,401,845.51 | -88,168,213.25 | 5,771,233,632.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088.00 | -39,155.29 | 22,669,702.96 | -43,871,280.00 | -2,534,297.37 | 19,630,952.21 | 588,685,896.60 | 672,215,291.11 | 3,496,929.01 | 675,712,220.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3,061,866.09 | 803,061,866.09 | 2,496,929.01 | 805,558,795.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088.00 | -39,155.29 | 22,669,702.96 | -43,871,280.00 | 66,432,739.67 | 1,000,000.00 | 67,432,739.67 | ||||||||
1.所有者投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6,912.00 | -39,155.29 | 151,308.04 | 179,064.75 | 179,064.7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6,000.00 | 22,518,394.92 | -43,871,280.00 | 66,253,674.92 | 66,253,674.9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630,952.21 | -214,375,969.49 | -194,745,017.28 | -194,745,017.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630,952.21 | -19,630,952.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4,745,017.28 | -194,745,017.28 | -194,745,017.2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34,297.37 | -2,534,297.37 | -2,534,297.37 | ||||||||||||
1.本期提取 | 30,147,122.15 | 30,147,122.15 | 30,147,122.15 | ||||||||||||
2.本期使用 | 32,681,419.52 | 32,681,419.52 | 32,681,419.5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34,345,381.00 | 51,205,688.66 | 1,543,974,504.88 | 21,783,000.00 | 245,942,721.19 | 2,277,931,840.89 | 6,531,617,136.62 | -84,671,284.24 | 6,446,945,852.38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34,345,381.00 | 51,205,688.66 | 302,448,747.97 | 21,783,000.00 | 234,820,225.30 | 1,331,259,385.10 | 4,332,296,428.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34,345,381.00 | 51,205,688.66 | 302,448,747.97 | 21,783,000.00 | 234,820,225.30 | 1,331,259,385.10 | 4,332,296,428.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801.00 | -3,915.54 | -209,925.91 | -21,783,000.00 | 288,004.44 | -347,794,583.62 | -325,930,619.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672,643.66 | -55,672,643.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01.00 | -3,915.54 | -209,925.91 | -21,783,000.00 | 21,575,959.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801.00 | -3,915.54 | 15,021.02 | 17,906.48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24,946.93 | -21,783,000.00 | 21,558,053.07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2,121,939.96 | -292,121,939.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2,121,939.96 | -292,121,939.9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88,004.44 | 288,004.44 | |||||||||
1.本期提取 | 2,121,892.41 | 2,121,892.41 | |||||||||
2.本期使用 | 1,833,887.97 | 1,833,887.9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34,352,182.00 | 51,201,773.12 | 302,238,822.06 | 288,004.44 | 234,820,225.30 | 983,464,801.48 | 4,006,365,808.40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434,414,469.00 | 51,244,843.95 | 267,259,105.67 | 65,654,280.00 | 169,354.81 | 215,189,273.09 | 1,349,325,832.53 | 4,251,948,599.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34,414,469.00 | 51,244,843.95 | 267,259,105.67 | 65,654,280.00 | 169,354.81 | 215,189,273.09 | 1,349,325,832.53 | 4,251,948,599.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69,088.00 | -39,155.29 | 35,189,642.30 | -43,871,280.00 | -169,354.81 | 19,630,952.21 | -18,066,447.43 | 80,347,828.98 |
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6,309,522.06 | 196,309,522.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088.00 | -39,155.29 | 22,669,702.96 | -43,871,280.00 | 66,432,739.6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66,912.00 | -39,155.29 | 151,308.04 | 179,064.7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6,000.00 | 22,518,394.92 | -43,871,280.00 | 66,253,674.9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630,952.21 | -214,375,969.49 | -194,745,017.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630,952.21 | -19,630,952.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4,745,017.28 | -194,745,017.2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 |
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9,354.81 | -169,354.81 | |||||||||
1.本期提取 | 2,077,420.27 | 2,077,420.27 | |||||||||
2.本期使用 | 2,246,775.08 | 2,246,775.08 | |||||||||
(六)其他 | 12,519,939.34 | 12,519,939.3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34,345,381.00 | 51,205,688.66 | 302,448,747.97 | 21,783,000.00 | 234,820,225.30 | 1,331,259,385.10 | 4,332,296,428.03 |
公司负责人:陈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婧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宁夏嘉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取得吴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寺堡分局核发的64030400000010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原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出资600.00万元,持股比例60%;宁夏嘉荣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嘉荣)出资400.00万元,持股比例40%。2010年10月24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6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960.00万股,持股比例60%;宁夏嘉荣持股640.00万股,持股比例40%。
2010年11月18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4,8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5,760.00万股,持股比例90%;宁夏嘉荣持股640.00万股,持股比例10%。
2011年1月10日股东会决议,宁夏嘉荣将所持640.00万股转给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转让后嘉实龙博持股640.00万股,持股比例10%。
2011年1月20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3,2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8,640.00万股,持股比例90%;嘉实龙博持股960.00万股,持股比例10%。
2011年4月20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8,400.00万元,增资后嘉实龙博持股9,360.00万股,持股比例52%;金元荣泰持股8,640.00万股,持股比例48%。
2011年12月20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12,240.00万股,持股比例51%;嘉实龙博持股11,760.00万股,持股比例49%。
2012年1月13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7,5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16,065.00万股,持股比例51%;嘉实龙博持股15,435.00万股,持股比例49%。
2012年2月28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4,1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16,065.00万股,持股比例35.23%;嘉实龙博持股15,435.00万股,持股比例33.85%;北京科信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源)持股14,100.00万股,持股比例30.92%。
2012年3月7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2,400.00万元,增资后科信源持股20,300.00万股,持股比例35%;金元荣泰持股19,140.00万股,持股比例33%;嘉实龙博持股18,560.00万股,持股比例32%。
2012年12月9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6,000.00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21,120.00万股,持股比例33%;科信源持股22,400.00万股,持股比例35%;嘉实龙博持股20,480.00万股,持股比例32%。
2015年6月26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78,924.53万元,增资后金元荣泰持股62,362.72万股,持股比例43.63%;科信源持股41,240.90万股,持股比例28.86%;嘉实龙博持股39,320.90万股,持股比例27.51%。
2015年8月15日金元荣泰、嘉实龙博、科信源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和评估的净资产按1.06:1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5日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31,004.23万元,由Goldman Sachs InvestmentsHoldings (Asia) Limited(以下简称高盛亚洲)认缴27,223.23万元,北京开弦赛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开弦赛博)认缴3,781.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9号文)的核准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371.2341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9,371.2341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93,300.00万元。
本公司股东科信源于2018年9月12日完成注销登记,其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科信源的股权比例分配科信源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根据本公司2018年11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01号)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1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4,11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07,410.00万元。
本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登记,增加股本6,897.00万股。
2024年9月4日,本公司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000694347868H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43,436.57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434,352,18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434,352,182股。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波;法定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埡隘子;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为新能源发电行业,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能)和智能微网的投资、建设、运营、出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与新能源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嘉实龙博,实际控制人为陈波。本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对公司重大决策和日常工作实施管理和控制。本公司下设总裁办、人力资源部、招标采购部、生产运维部、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会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法务部、审计监察部及证券部等部门。
本财务报表于2025年3月24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本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212家,子公司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占应收款项原值1%以上且大于3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预算金额占合并资产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10亿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 |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子公司 | 子公司净利润占合并净利润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利润大于20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项目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亿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3%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本公司判断控制的标准为,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公司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的,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在判断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本公司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及长期应收款等。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该分类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时,根据历史还款数据并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 应收账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公司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公司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各地国网公司电费款,针对该类款项本公司采用风险参数模型进行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测试。
本公司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市场环境等状况。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风险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地区调整因素。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
济指标,如经济下滑的风险、预期失业率的增长率、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变化等。并应用专家判断对宏观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分析经济指标之间的内生关系,结合专家分析和专业判断,对其进行前瞻性调整,计算概率加权的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应收各地国网公司款项 | 本公司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预期失业率的增长、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
组合二 | 除组合一之外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公司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的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对该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 | 代垫款项、保证金、押金、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款项 | 该部分款项有特定的回款周期,相应违约概率为零,一般情况下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二 | 除组合一之外的其他款项性质的其他应收款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例如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应收该客户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已显著高于其所处于账龄、逾期区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本公司对应收该客户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4)减值准备的核销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对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6)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7) 可转换债券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时依据条款确定其是否同时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
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既包含负债也包含权益成份的,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并分别进行处理。在进行分拆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可转换债券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负债成份作为负债列示,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直至被撤销、转换或赎回。权益成份作为权益列示,不进行后续计量。
(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 “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11(4)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需要获得相关批准。本公司持有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外)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在利润表中,本公司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终止经营的相关损益应当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判断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或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初始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不构成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金融资产,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0-50年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20-25年 | 5 | 3.80-4.75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4-5年 | 5 | 19.00-23.75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3年 | 5 | 31.67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确定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每一会计期间,本公司按照以下方法确认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借入专门借款的,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其中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等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在每个会计期间,本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开发支出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
(1)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在进行减值测试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2) 商誉减值
本公司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自购买日起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本公司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及以后各期分摊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由于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产生,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辞退补偿款,按适用的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未决诉讼或仲裁、保证类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当前最佳估计数进行复核并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在初始确认后,按照预计负债确认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
资本公积。如需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收入、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收入等。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 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1)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收入包括新能源发电收入和新能源电站出售收入
①新能源发电收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签订购售电合同,合同通常包含电力生产、传输的履约义务,以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相关履约义务通常在电力传输时确认,并根据传输的电量和适用的固定资费率进行衡量。
②新能源电站出售收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电站出售收入为转让电站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电站出售是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之一。目前电站的出售,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进行交易,交易实质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出售电站资产。当根据不可撤销的合同判定相关电站控制权转移给相关客户时,本公司确认电站出售损益。
2)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收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资产管理收入通常包含风电场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未达标赔偿、合同折扣、违约金、考核罚款和奖励金等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合同履约成本分别列报在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取得成本分别列报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公司选择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增量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平均年限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分别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本公司对除以下情形外的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商誉的初始确认或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除以下情形外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产生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2)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各租赁部分分别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租赁确认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
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金额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除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2) 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公司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②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承租人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3)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4) 售后租回
本公司作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卖方兼承租人,对相关标的资产转让是否构成销售进行评估。本公司判断不构成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构成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导致本公司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分类为经营租赁。
1)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经营租赁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单位简称 | 所得税税率(%) |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15.00 |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国博 | 15.00 |
苏尼特左旗衡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苏尼特左旗衡佳 | 15.00 |
宁夏嘉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嘉原 | 20.00 |
新疆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泽恺 | 20.00 |
巴里坤嘉泽发电有限公司 | 巴里坤嘉泽 | 20.00 |
临沂建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临沂建光 | 20.00 |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嘉嵘 | 20.00 |
临沂嘉泽熙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临沂嘉泽熙和 | 20.00 |
鸡西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鸡西泽诚 | 20.00 |
聊城泽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聊城泽恺 | 20.00 |
哈尔滨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哈尔滨恺阳 | 20.00 |
敦化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敦化泽恺 | 20.00 |
广西嘉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广西嘉泽投资 | 20.00 |
敦化泽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敦化泽源 | 20.00 |
嘉元(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嘉元(北京)私募 | 20.00 |
湖北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顺博 | 20.00 |
河南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南熙和 | 20.00 |
宁夏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泽源 | 20.00 |
北京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泽恺 | 20.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的规定,“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本公司及新能源子公司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和《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宁夏国博、桂林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资源”)、苏尼特左旗巽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尼特左旗”)、宁夏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诚”)、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恺”)、宁夏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瑞”)、乌拉特中旗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拉特中旗”)、贵港市平南县汇平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汇平”)、来宾丰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宾丰博”)、来宾赤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宾赤鑫”)、广西菲士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菲士德”)、柳州隆特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隆特嘉”)、重庆昱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昱瑾”)、重庆巴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巴晔”)、重庆禾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禾晔”)、达州辰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辰润”)、苏尼特左旗衡佳符合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条件,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文件,本公司所属风力发电企业、光伏发电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271,840,002.65 | 391,096,420.53 |
其他货币资金 | 150,636,131.47 | 114,787,232.38 |
合计 | 422,476,134.12 | 505,883,652.91 |
其他说明: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65,275,992.68 | 24,930,920.82 |
偿债准备金 | 65,000,000.00 | 65,000,000.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 | 20,357,633.80 | 21,245,195.31 |
被冻结的资金 | 2,504.99 | |
履约保证金 | 3,611,116.25 | |
合计 | 150,636,131.47 | 114,787,232.38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175,682,646.44 | 1,251,960,966.32 |
1年以内小计 | 1,175,682,646.44 | 1,251,960,966.32 |
1至2年 | 1,029,865,137.60 | 944,823,118.20 |
2至3年 | 852,301,254.25 | 856,856,081.82 |
3至4年 | 414,015,553.86 | 119,006,734.51 |
4至5年 | 1,217,990.07 | |
5年以上 | 39,206,840.02 | 39,206,840.02 |
合计 | 3,512,289,422.24 | 3,211,853,740.8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0,946,777.61 | 1.17 | 40,946,777.61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重大 | 39,206,840.02 | 1.12 | 39,206,840.02 | 100.00 | ||||||
单项不重大 | 1,739,937.59 | 0.05 | 1,739,937.59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71,342,644.63 | 98.83 | 56,474,154.57 | 1.63 | 3,414,868,490.06 | 3,211,853,740.87 | 100.00 | 54,568,543.32 | 1.70 | 3,157,285,197.55 |
其中: | ||||||||||
组合一 | 3,422,254,407.78 | 97.44 | 55,451,959.64 | 1.62 | 3,366,802,448.14 | 3,111,433,578.23 | 96.87 | 52,402,216.25 | 1.68 | 3,059,031,361.98 |
组合二 | 49,088,236.85 | 1.39 | 1,022,194.93 | 2.08 | 48,066,041.92 | 100,420,162.64 | 3.13 | 2,166,327.07 | 2.16 | 98,253,835.57 |
合计 | 3,512,289,422.24 | / | 97,420,932.18 | / | 3,414,868,490.06 | 3,211,853,740.87 | / | 54,568,543.32 | / | 3,157,285,197.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 39,206,840.02 | 39,206,840.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鄄城县泽润纺织有限公司 | 735,094.11 | 735,094.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鄄城县勇创纺织有限公司 | 487,203.86 | 487,203.8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菏泽市泰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218,884.02 | 218,884.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鄄城县君诚纺织有限公司 | 150,065.05 | 150,065.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门市锦辉纸品有限公司 | 148,690.55 | 148,690.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40,946,777.61 | 40,946,777.6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34,546,150.60 | 14,998,161.72 | 1.32 |
1至2年 | 1,020,173,459.00 | 16,120,691.52 | 1.58 |
2至3年 | 852,301,254.25 | 15,651,894.85 | 1.84 |
3至4年 | 414,015,553.86 | 8,655,747.25 | 2.09 |
4至5年 | 1,217,990.07 | 25,464.30 | 2.09 |
合计 | 3,422,254,407.78 | 55,451,959.6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9,726,826.54 | 797,847.07 | 2.01 |
1至2年 | 9,361,410.31 | 224,347.86 | 2.40 |
合计 | 49,088,236.85 | 1,022,194.9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 | 54,568,543.32 | 1,906,207.25 | -596.00 | 56,474,154.57 | ||
单项 | 40,946,777.61 | 40,946,777.61 | ||||
合计 | 54,568,543.32 | 42,852,984.86 | -596.00 | 97,420,932.1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289,060,443.47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93.6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92,082,894.70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201,622.98 | 80.56 | 2,688,839.99 | 82.28 |
1至2年 | 23,051.25 | 0.84 | 228,929.52 | 7.01 |
2至3年 | 158,223.07 | 5.79 | 350,008.50 | 10.71 |
3年以上 | 350,000.00 | 12.81 | ||
合计 | 2,732,897.30 | 100.00 | 3,267,778.01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1,159,038.79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2.41%。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5,140,242.07 | 71,737,946.74 |
合计 | 85,140,242.07 | 71,737,946.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8,133,321.91 | 35,936,165.45 |
1年以内小计 | 38,133,321.91 | 35,936,165.45 |
1至2年 | 17,998,769.07 | 4,686,344.35 |
2至3年 | 790,115.80 | 30,474,184.24 |
3至4年 | 30,416,341.84 | 1,147,300.71 |
4至5年 | 138,224.31 | 63,903.29 |
5年以上 | 2,591,903.29 | 2,550,000.00 |
合计 | 90,068,676.22 | 74,857,898.0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37,334,309.42 | 37,292,800.00 |
临时耕地占用税 | 37,288,464.41 | 17,025,844.04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6,441,083.85 | 7,820,292.13 |
代垫款项 | 1,627,615.84 | 5,180,009.53 |
往来款项 | 5,164,200.00 | 3,858,200.00 |
保证金押金 | 2,173,002.70 | 3,565,752.34 |
备用金 | 40,000.00 | 115,000.00 |
合计 | 90,068,676.22 | 74,857,898.0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19,951.30 | 2,400,000.00 | 3,119,951.3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90,345.70 | 1,898,828.55 | 1,808,482.8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29,605.60 | 1,898,828.55 | 2,400,000.00 | 4,928,434.1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 | 719,951.30 | 1,808,482.85 | 2,528,434.15 | |||
单项 | 2,400,000.00 | 2,400,000.00 | ||||
合计 | 3,119,951.30 | 1,808,482.85 | 4,928,434.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国家税务总局鸡东县税务局 | 29,100,793.47 | 32.31 | 临时耕地占用税 | 0-2年 | |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 | 24,430,800.00 | 27.12 | 股权转让款 | 3-4年 | 1,241,848.04 |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5,362,000.00 | 5.95 | 股权转让款 | 3-4年 | 14,400.28 |
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64,200.00 | 5.73 | 关联方往来款 | 0-2年 | 21,218.56 |
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66 | 股权转让款 | 1-2年 | 1,250,796.72 |
合计 | 69,157,793.47 | 76.77 | / | / | 2,528,263.6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152,519,295.44 | 168,841,465.35 |
预缴税费 | 1,650,464.32 | 2,629,855.41 |
待摊费用 | 833,582.29 | 763,222.77 |
合计 | 155,003,342.05 | 172,234,543.53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802,376.04 | 802,376.04 | |||||
经营租赁保证金 | 1,463,698.44 | 1,463,698.44 | 1,204,624.80 | 1,204,624.80 | |||
合计 | 1,463,698.44 | 1,463,698.44 | 2,007,000.84 | 2,007,000.84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56,167.94 | 40,554.58 | 4,096,722.52 | ||||||||
小计 | 4,056,167.94 | 40,554.58 | 4,096,722.52 | ||||||||
二、联营企业 | |||||||||||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291.75 | 187,583.00 | -48,544.27 | 448,330.48 | |||||||
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8,111,187.07 | -6,934,176.97 | 231,177,010.10 | ||||||||
小计 | 238,420,478.82 | 187,583.00 | -6,982,721.24 | 231,625,340.58 | |||||||
合计 | 242,476,646.76 | 187,583.00 | -6,942,166.66 | 235,722,063.10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7,976,089.33 | 7,955,480.30 |
合计 | 7,976,089.33 | 7,955,480.3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985,490,890.70 | 10,034,913,407.81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985,490,890.70 | 10,034,913,407.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07,576,977.14 | 11,041,714,358.45 | 12,596,593.23 | 10,000,959.19 | 12,471,888,888.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940,772.86 | 1,336,486,900.10 | 3,391,293.90 | 1,454,100.65 | 1,588,273,067.51 |
(1)购置 | 8,253,850.51 | 3,391,293.90 | 1,454,100.65 | 13,099,245.0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6,940,772.86 | 804,159,779.26 | 1,051,100,552.12 | ||
(3)使用权资产转入 | 524,073,270.33 | 524,073,270.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61,198.69 | 1,012,431.60 | 305,345.90 | 8,278,976.19 | |
(1)处置或报废 | 5,353,185.61 | 1,012,431.60 | 305,345.90 | 6,670,963.11 | |
(2)子公司出售转出 | 1,608,013.08 | 1,608,013.08 | |||
4.期末余额 | 1,654,517,750.00 | 12,371,240,059.86 | 14,975,455.53 | 11,149,713.94 | 14,051,882,979.3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00,198,093.22 | 2,215,822,116.81 | 8,635,793.15 | 7,251,040.95 | 2,431,907,044.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694,344.11 | 577,783,066.00 | 1,962,332.40 | 1,181,899.70 | 635,621,642.21 |
(1)计提 | 54,694,344.11 | 548,004,151.49 | 1,962,332.40 | 1,181,899.70 | 605,842,727.70 |
(2)使用权资产转入 | 29,778,914.51 | 29,778,914.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7,853.52 | 359,338.87 | 279,405.32 | 1,136,597.71 | |
(1)处置或报废 | 462,209.24 | 359,338.87 | 279,405.32 | 1,100,953.43 | |
(2)子公司出售转出 | 35,644.28 | 35,644.28 | |||
4.期末余额 | 254,892,437.33 | 2,793,107,329.29 | 10,238,786.68 | 8,153,535.33 | 3,066,392,088.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068,436.07 | 5,068,436.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68,436.07 | 5,068,436.07 | |||
(1)处置或报废 | 5,068,436.07 | 5,068,436.07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9,625,312.67 | 9,578,132,730.57 | 4,736,668.85 | 2,996,178.61 | 10,985,490,890.7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07,378,883.92 | 8,820,823,805.57 | 3,960,800.08 | 2,749,918.24 | 10,034,913,407.8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491,625,112.72 |
机器设备 | 15,308,795.15 |
合计 | 506,933,907.87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综合楼 | 446,665,023.49 | 正在办理 |
风电主机厂房 | 100,759,117.61 | 正在办理 |
储能系统厂房 | 74,076,338.80 | 正在办理 |
附属用房 | 21,408,011.49 | 正在办理 |
二次设备室 | 890,119.44 | 正在办理 |
合计 | 643,798,610.83 |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416,912,376.11 | 1,469,745,153.8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416,912,376.11 | 1,469,745,153.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鸡东县嘉嵘200MW风电项目 | 886,831,877.64 | 886,831,877.64 | 56,321,954.87 | 56,321,954.87 | ||
绥滨保新嘉泽恺阳100MW风电项目 | 345,757,569.47 | 345,757,569.47 | 7,505,973.41 | 7,505,973.41 | ||
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 | 255,311,803.73 | 255,311,803.73 | 7,937,607.28 | 7,937,607.28 | ||
桂林资源县枫树湾81.25MW风电项目 | 223,552,894.93 | 223,552,894.93 | 15,838,466.27 | 15,838,466.27 | ||
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9,284,173.48 | 19,284,173.48 | 2,837,792.05 | 2,837,792.05 | ||
景县南运河200MW风电场工程 | 448,306,184.39 | 448,306,184.39 | ||||
嘉泽同心县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 | 284,816,256.47 | 284,816,256.47 | ||||
中旗嘉能巴音温都尔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237,977,943.39 | 237,977,943.39 | ||||
其他工程项目 | 686,174,056.86 | 686,174,056.86 | 408,202,975.71 | 408,202,975.71 | ||
合计 | 2,416,912,376.11 | 2,416,912,376.11 | 1,469,745,153.84 | 1,469,745,153.8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 来源 |
鸡东县嘉嵘200MW风电项目 | 1,414,000,000.00 | 56,321,954.87 | 830,509,922.77 | 886,831,877.64 | 62.72 | 83.62 | 20,929,270.57 | 17,921,116.21 | 4.30 | 自筹+融资租赁 | ||
鸡东县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34,000,000.00 | 2,837,792.05 | 16,446,381.43 | 19,284,173.48 | 1.70 | 自筹 |
鸡东县博祥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228,000,000.00 | 2,282,422.25 | 11,861,121.52 | 14,143,543.77 | 1.15 | 自筹 | ||||||
密山市博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04,000,000.00 | 1,708,523.15 | 554,716.99 | 2,263,240.14 | 0.21 | 自筹 | ||||||
密山市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34,000,000.00 | 1,429,792.08 | 672,566.37 | 2,102,358.45 | 0.19 | 自筹 | ||||||
密山市博晨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项目 | 1,171,000,000.00 | 1,985,406.03 | 1,985,406.03 | 0.17 | 自筹 | |||||||
景县南运河200MW风电场工程 | 1,295,000,000.00 | 448,306,184.39 | 773,935,104.80 | 1,222,241,289.19 | 94.38 | 100.00 | 24,021,697.13 | 22,449,153.64 | 3.83 | 自筹+融资租赁 | ||
合计 | 8,480,000,000.00 | 514,872,074.82 | 1,633,979,813.88 | 1,222,241,289.19 | 926,610,599.51 | / | / | 44,950,967.70 | 40,370,269.85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3、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4、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694,417.21 | 2,007,869,914.74 | 27,327,482.42 | 2,048,891,814.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92,974.77 | 1,218,800,850.25 | 1,232,093,825.02 | |
(1)租入 | 13,292,974.77 | 1,218,800,850.25 | 1,232,093,825.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70,888.04 | 524,073,270.33 | 535,044,158.37 | |
(1)处置 | ||||
(2)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524,073,270.33 | 524,073,270.33 | ||
(3)经营租赁到期 | 10,970,888.04 | 10,970,888.04 | ||
4.期末余额 | 16,016,503.94 | 2,702,597,494.66 | 27,327,482.42 | 2,745,941,481.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783,747.28 | 311,571,418.26 | 5,714,918.82 | 325,070,084.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92,028.41 | 72,148,032.35 | 1,292,937.59 | 77,732,998.35 |
(1)计提 | 4,292,028.41 | 72,148,032.35 | 1,292,937.59 | 77,732,998.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70,888.04 | 29,778,914.51 | 40,749,802.55 | |
(1)处置 | ||||
(2)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29,778,914.51 | 29,778,914.51 | ||
(3)经营租赁到期 | 10,970,888.04 | 10,970,888.04 | ||
4.期末余额 | 1,104,887.65 | 353,940,536.10 | 7,007,856.41 | 362,053,280.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911,616.29 | 2,348,656,958.56 | 20,319,626.01 | 2,383,888,200.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10,669.93 | 1,696,298,496.48 | 21,612,563.60 | 1,723,821,730.01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新能源电力 并网收益权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7,344,709.08 | 1,439,690,437.25 | 2,378,828.81 | 1,809,413,975.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911,005.23 | 465,893.43 | 25,376,898.66 | |
(1)购置 | 24,911,005.23 | 465,893.43 | 25,376,898.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35,259.40 | 8,235,259.40 | ||
(1)处置 | 8,235,259.40 | 8,235,259.40 | ||
4.期末余额 | 384,020,454.91 | 1,439,690,437.25 | 2,844,722.24 | 1,826,555,614.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7,939,390.89 | 130,373,440.72 | 1,348,726.19 | 169,661,557.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59,622.52 | 78,224,064.36 | 884,121.10 | 88,167,807.98 |
(1)计提 | 9,059,622.52 | 78,224,064.36 | 884,121.10 | 88,167,807.9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94,115.56 | 494,115.56 | ||
(1)处置 | 494,115.56 | 494,115.56 | ||
4.期末余额 | 46,504,897.85 | 208,597,505.08 | 2,232,847.29 | 257,335,250.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7,515,557.06 | 1,231,092,932.17 | 611,874.95 | 1,569,220,364.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9,405,318.19 | 1,309,316,996.53 | 1,030,102.62 | 1,639,752,417.34 |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94,985,361.30 | 正在办理 |
合计 | 94,985,361.30 | / |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03,184.33 | 4,082,060.33 | 610,900.60 | 3,674,344.06 | |
其他待摊费用 | 3,977.90 | 2,169.84 | 1,808.06 | ||
合计 | 207,162.23 | 4,082,060.33 | 613,070.44 | 3,676,152.12 |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2,349,366.33 | 17,385,883.21 | 62,756,930.69 | 11,732,906.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484,306.60 | 672,645.99 | 4,667,938.73 | 700,190.81 |
股份支付 | 25,388,664.87 | 3,808,299.73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695,590,429.33 | 104,338,564.40 | 738,223,321.47 | 110,733,498.22 |
租赁交易 | 107,201,907.68 | 26,749,921.50 | 140,123,163.32 | 34,964,076.98 |
合计 | 909,626,009.94 | 149,147,015.10 | 971,160,019.08 | 161,938,972.0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13,130,481.01 | 279,688,381.76 | 1,713,471,314.56 | 296,951,183.7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7,093.93 | 14,564.09 | 76,484.90 | 11,472.76 |
租赁交易 | 92,688,021.60 | 23,122,739.14 | 123,645,238.67 | 30,907,461.67 |
合计 | 1,705,915,596.54 | 302,825,684.99 | 1,837,193,038.13 | 327,870,118.1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77,687,259.72 | 259,253,777.60 |
合计 | 177,687,259.72 | 259,253,777.6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3,775,407.08 | ||
2025 | 5,787,000.03 | 47,564,170.26 | |
2026 | 12,134,217.54 | 55,521,443.45 | |
2027 | 23,558,693.59 | 79,456,549.66 | |
2028 | 31,446,168.89 | 72,936,207.15 | |
2029 | 104,761,179.67 | ||
合计 | 177,687,259.72 | 259,253,777.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22,718,005.60 | 22,718,005.60 | 359,436,175.73 | 359,436,175.73 | ||
增值税进项税 | 368,158,552.11 | 368,158,552.11 | 304,348,292.84 | 304,348,292.84 | ||
合计 | 390,876,557.71 | 390,876,557.71 | 663,784,468.57 | 663,784,468.57 |
3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0,636,131.47 | 150,636,131.47 | 其他 | 土地复垦保证金、偿债准备金、借款质押 | 114,787,232.38 | 114,787,232.38 | 其他 | 土地复垦保证金、偿债准备金、履约保函金、借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3,255,593,041.19 | 3,162,344,825.19 | 质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 | 3,127,658,429.52 | 3,074,900,578.11 | 质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11,686,002,230.45 | 9,170,403,611.77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11,112,084,918.72 | 9,052,609,235.49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使用权资产 | 2,612,647,127.03 | 2,326,686,226.79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1,937,155,565.86 | 1,690,115,236.29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39,404,086.50 | 129,901,794.66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173,585,364.84 | 152,370,322.84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在建工程 | 1,711,442,668.79 | 1,711,442,668.79 | 抵押 | 融资租赁 | 749,427,399.93 | 749,427,399.93 | 抵押 | 融资租赁及借款抵押 |
合计 | 19,555,725,285.43 | 16,651,415,258.67 | / | / | 17,214,698,911.25 | 14,834,210,005.04 | / | / |
31、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设备款 | 1,363,253,827.77 | 890,235,584.24 |
运维款 | 41,678,630.14 | 34,315,303.63 |
服务费 | 14,004,254.67 | 15,623,072.20 |
其他 | 902,827.28 | 9,516,541.31 |
合计 | 1,419,839,539.86 | 949,690,501.3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宁夏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8,665,331.10 | 工程设备款尚未决算 |
陕西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6,969,576.57 | 工程设备款尚未决算 |
合计 | 305,634,907.6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线路接入费 | 20,015,855.29 | 21,280,014.61 |
合计 | 20,015,855.29 | 21,280,014.6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能新源宁夏同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015,855.29 | 正在履约过程中 |
合计 | 20,015,855.29 | /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326,647.65 | 97,876,228.54 | 87,907,135.44 | 40,295,740.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600.09 | 6,518,560.48 | 6,387,454.90 | 151,705.67 |
合计 | 30,347,247.74 | 104,394,789.02 | 94,294,590.34 | 40,447,446.4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286,009.95 | 77,033,433.36 | 67,059,985.36 | 40,259,457.95 |
二、职工福利费 | 12,187,990.43 | 12,187,990.4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247.59 | 3,600,980.48 | 3,602,735.57 | 8,492.5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791.76 | 3,330,554.61 | 3,337,023.47 | 3,322.90 |
工伤保险费 | 455.83 | 270,425.87 | 265,712.10 | 5,169.60 |
四、住房公积金 | 4,732,364.72 | 4,732,364.7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0,390.11 | 321,459.55 | 324,059.36 | 27,790.30 |
合计 | 30,326,647.65 | 97,876,228.54 | 87,907,135.44 | 40,295,740.75 |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975.84 | 6,318,646.72 | 6,191,514.56 | 147,108.00 |
2、失业保险费 | 624.25 | 199,913.76 | 195,940.34 | 4,597.67 |
合计 | 20,600.09 | 6,518,560.48 | 6,387,454.90 | 151,705.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3,438,336.95 | 14,729,203.07 |
增值税 | 7,532,094.91 | 22,783,422.81 |
印花税 | 1,092,961.97 | 2,100,398.32 |
房产税 | 575,123.42 | 659,953.68 |
个人所得税 | 511,635.94 | 192,874.74 |
土地使用税 | 315,598.33 | 188,860.4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2,276.33 | 626,906.76 |
教育费附加 | 222,952.75 | 471,648.52 |
水利建设基金 | 150,851.88 | 183,751.8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8,635.17 | 264,934.13 |
水资源税 | 231.00 | |
合计 | 44,260,698.65 | 42,201,954.30 |
40、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76,901,828.09 | 15,392,676.00 |
其他应付款 | 27,452,090.32 | 31,976,814.13 |
合计 | 104,353,918.41 | 47,369,490.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6,901,828.09 | 15,392,676.00 |
合计 | 76,901,828.09 | 15,392,676.0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9,663,051.13 | 8,243,112.60 |
代垫代扣款 | 1,656,680.27 | 1,269,139.16 |
保证金、押金 | 10,000.00 | 5,000.00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21,783,000.00 | |
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 16,122,358.92 | 676,562.37 |
合计 | 27,452,090.32 | 31,976,814.1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2、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10,292,896.70 | 390,245,41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5,698,654.52 | 4,745,318.7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91,329,441.91 | 993,411,243.8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4,527,465.97 | 107,774,311.09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1,844,342.33 | 1,543,101.23 |
合计 | 973,692,801.43 | 1,497,719,384.92 |
43、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958,601,864.91 | 3,137,605,238.00 |
抵押借款 | 143,176,000.00 | 161,073,000.00 |
保证借款 | 42,274,413.68 | 17,984,000.00 |
合计 | 4,144,052,278.59 | 3,316,662,238.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子公司宁夏国博贷款余额123,2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3,100.00万元),详情如下:
①宁夏国博以同心风电场一期300MW风电项目建成后的电费收费权及全部收益作为质押,以投产后的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本公司以持有宁夏国博63,000.00万元股权进行质押,同时本公司、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龙博”)、陈波、张良提供担保,取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余额94,2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9,600.00万元)。
②宁夏国博以同心风电场一期300MW风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作为质押,同时本公司提供担保,取得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确权贷款余额29,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3,500.00万元)。
2)子公司宁夏泽恺以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项目土地及全部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贷款余额70,495.82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6,500.94万元)。
3)子公司宁津瑞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津瑞鸿”)以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固定资产风力发电设备作为抵押,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25,05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900.00万元)。
4)子公司鸡东县嘉益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嘉益”)以鸡东嘉益和中车株洲所风电事业部《租赁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作为质押,以鸡东嘉益和中车株洲所风电事业部《租赁协议》作为权利质押,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鸡西市分行贷款余额10,892.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500.00万元)。
5)子公司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嘉泽”)以位于柳州市北部生态新区沙塘镇北片C-7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光大银行柳州分行贷款余额16,107.3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789.70万元)。
6)子公司沽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沽源智慧”)以北京开弦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开弦”)持有沽源智慧100%股权作为质押,以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功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150MW风电场建设项目全部机器设备,所占工业用地提供抵押,项目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中国银行沽源支行贷款余额83,345.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6,113.00万元)。
7)子公司舟山维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维创”)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629.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81.60万元)。
8)子公司来宾赤鑫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
382.3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54.62万元)。
9)子公司宿州市泽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泽宿”)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787.1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20.38万元)。
10)子公司宁夏泽瑞以“嘉泽同心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收费权及项下全部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同心县王团镇黄草岭村,宁(2023)同心县不动产权第X0004256号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贷款余额34,229.6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3,422.96万元)。
11)子公司宁津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津国瑞”)以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以固定资产风机设备作为抵押,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26,989.4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970.60万元)。
12)子公司商河国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河国润”)以电费收费权作为质押,以固定资产风机设备作为抵押,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57,754.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4,492.00万元)。
13)子公司淄博赫弦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赫弦光伏”)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635.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76万元)。
14)子公司鸡东县嘉元风能原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嘉元”)以鸡东嘉元和甘肃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收益作为质押,项目土地进行抵押,本公司和宁夏泽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鸡西市分行贷款余额12,311.69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600.00万元)。
15)子公司石家庄夕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夕日”)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191.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1.50万元)。
16)子公司黄冈市福莱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福莱格”)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为质押,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贷款余额214.78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2.61万元)。
17)子公司滁州鑫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鑫霆”)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22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7万元)。
18)子公司荆州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丰博泽”)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351.9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47.40万元)。
19)子公司宜昌腾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腾星”)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341.76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40.40万元)。
20)子公司京山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丰博泽”)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230.5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5.50万元)。
21)子公司宣城中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中嵘”)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280.8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8.40万元)。
22)子公司咸宁博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宁博丰”)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117.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3.50万元)。
23)子公司九江嘉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嘉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127.01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6.00万元)。
24)子公司达州辰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辰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343.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42.00万元)。
25)子公司重庆昱瑾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得交通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贷款余额208.55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23.18万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75,095,776.98 | 266,955,998.05 |
合计 | 275,095,776.98 | 266,955,998.05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0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2号),本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1,300,000,000.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
1.8%,第六年2.0%。每年付息,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0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转股期自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23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57元/股,2021年6月11日调整转股价格为3.46元/股,2022年6月7日调整转股价格为3.36元/股,2023年5月26日调整转股价格为3.28元/股,2024年5月31日调整转股价格为3.17元/股,2024年10月14日调整转股价格为3.16元/股。
4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550,543,704.44 | 2,138,258,688.64 |
合计 | 2,550,543,704.44 | 2,138,258,688.64 |
其他说明:
1)子公司苏尼特左旗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苏尼特左旗11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5,005.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占用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抵押,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子公司乌拉特中旗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乌拉特中旗5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31,2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2月2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3)子公司乌拉特中旗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乌拉特中旗30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14,688.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2月2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4)子公司鸡东县博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博骏”)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鸡东博骏100MW风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28,811.64万元,以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子公司宁夏泽瑞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嘉泽同心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租赁成本30,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7月16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6)子公司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东嘉嵘”)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鸡东县嘉嵘200MW风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89,320.00万元,以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子公司商河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河国瑞”)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国瑞能源济南商河风电场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54,00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8)子公司景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县中电”)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景县南运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
29,45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9)子公司景县中电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景县南运河二期150MW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100,00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10)子公司平原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瑞风”)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瑞风能源平原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部分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13,697.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11)子公司平原天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天瑞”)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平原天瑞能源50MW平原风电场项目部分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7,234.4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12)子公司汤阴伏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阴伏绿”)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32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17,35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3)子公司竹润沽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竹润光伏”)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30MW和10MW储能项目全部电站设备,租赁成本9,50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7月15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14)子公司桂林资源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22,389.93万元,以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5)子公司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滨保新恺阳”)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直租方式取得绥滨保新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为44,600.00万元,以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5,536,380,437.59 | 4,771,710,070.16 |
合计 | 5,536,380,437.59 | 4,771,710,070.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全部风电设备,租赁成本48,250.00万元;以回租方式取得苏家梁100MW风电项目升压
站基础、箱变基础、集电线路基础、风机基础、10kv备用电源等不动产,租赁成本17,750.00万元,上述融资租赁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项下的全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电费收费权质押。2)子公司宁夏国博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全部风电设备,租赁成本48,821.40万元;以回租方式取得新农村风电项目全部风电设备及不动产,租赁成本10,000.00万元;以回租方式取得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不动产,租赁成本18,178.60万元;上述融资租赁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项下的全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1月26日及2024年2月2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3)子公司宁夏国博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焦家畔100MW风电项目全部风电设备,租赁成本24,300.00万元;上述融资租赁以电站全部风电设备进行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12月2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4)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兰考兰熙50MW风力电站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35,0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6月27日提前置换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5)子公司兰考熙和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取得兰考兰熙50MW风力电站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并继续租赁给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租赁成本38,0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6)子公司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陆风”)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宁河镇17.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下的部分设备资产,租赁成本12,00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权恒风”)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民权城北50MW风力电站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28,0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6月27日提前置换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8)子公司民权恒风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取得民权城北50MW风力电站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并继续租赁给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租赁成本32,4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9)子公司宁夏泽诚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嘉泽第三风电场及嘉泽第四风电场项下的设备及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180,000.00万元,以电站资产以及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4月26日提前置换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10)子公司宁夏泽诚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嘉泽第三风电场及嘉泽第四风电场项下的设备及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180,000.00万元,以电站资产以及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11)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水泽恺”)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商水泽恺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租赁成本15,0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6月27日提前置换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12)子公司商水泽恺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三方合作协议》,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取得商水泽恺25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及风力电站固定资产并继续租赁给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成本18,9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3)子公司临沂建光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临沂建光5.9MW项目的主要设备资产,租赁成本1,7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4)子公司京开能源(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开能源(菏泽)”)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京开能源(菏泽)1.2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京开能源(菏泽)2.2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京开能源(菏泽)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5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5)子公司豫能能源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能源河北”)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豫能能源河北1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3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6)子公司安徽恒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佳”)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安徽滁州协众家电2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576.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7)子公司安徽欣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欣巨”)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安徽滁州正博实业2.5MW自发自用项目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7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8)子公司安徽鑫啸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鑫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安徽鑫啸新能源有限公司开林新材料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徽天铝椰棕1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41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9)子公司安徽讯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讯硕”)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安徽滁州安迈达0.8MW自发自用项目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227.2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0)子公司武汉传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传盛”)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武汉世纪之鹰、武汉玉如意、武汉来福如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6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1)子公司京山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春盛”)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达权建材999.53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28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2)子公司荆州春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春盛”)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昌田铸业、湖北荆州荆龙航天、湖北荆州天力汽车自发自用项目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267.73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3)子公司山东九川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九川”)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山东晨光胶带3.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4)子公司河北乾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乾开”)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河北万方线缆集团有限公司3.3MW自发自用屋顶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95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5)子公司黄冈福莱格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宏峰轻工1.2MW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26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6月14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26)子公司来宾丰博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广西福斯派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7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7)子公司潜江博峰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潜江羽点玻璃2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52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8)子公司襄阳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丰博泽”)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襄阳九阳防水2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58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9)子公司湖北宇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宇铭”)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宇铭黄梅县灈港镇5000KW、5500KW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2,193.68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0)子公司湖北嘉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嘉立”)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嘉立黄梅县灈港镇2000KW、4000KW屋顶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281.18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1)子公司烟台海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海风”)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山东富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MW、3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48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2)子公司中合嵘科(泗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嵘科(泗洪)”)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宿迁华顺食品1.4157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435.33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3)子公司中合嵘科(泗洪)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中合嵘科(泗洪)江苏本固金属0.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
102.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4)子公司苏尼特左旗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苏尼特左旗11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不动产,租赁成本2,00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以及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5)子公司平原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国瑞”)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国瑞新能源德州平原50MW风电场项下全部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38,357.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6)子公司商河国瑞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国瑞能源济南商河风电场100MW风电项目全部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33,00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7)子公司景县中电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景县南运河一期50MW风电项目项下的不动产,租赁成本14,230.00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38)子公司宁津国瑞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德州宁津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全部设备资产及构筑物,租赁成本38,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7月10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39)子公司宁津国瑞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国瑞新能源德州宁津风电场项目部分生产设备,租赁成本10,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0)子公司平原瑞风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瑞风能源平原风电场50MW风电项目设备资产以及构筑物,租赁成本22,303.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1)子公司平原天瑞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平原天瑞能源50MW平原风电场风电项目全部设备以及构筑物,租赁成本28,765.6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2)子公司商河国润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国瑞能源济南商河风电场二期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全部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75,000.00万元,以电站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4月3日提前留购还款,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结清。
43)子公司商河国润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商河国润商河风电场二期100MW项目部分生产设备,租赁成本30,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4)子公司汤阴伏绿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伏绿安阳汤阴分散式32MW风电项目风力部分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7,054.25万元,以电站部分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5)子公司鸡东博骏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鸡东博骏1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附属工程及接地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等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15,201.99万元,以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6)子公司绥滨保新恺阳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绥滨保新恺阳1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接地、变电站建筑及配套设施基础等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5,400.00万元,以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7)子公司鸡东嘉嵘与三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鸡东嘉嵘200MW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接地、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建筑等不动产资产,租赁成本20,680.00万元,以项目所占用、取得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8)子公司乌拉特中旗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乌拉特中旗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以及构筑物,租赁成本33,200.00万元,以电站资产、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9)子公司乌拉特中旗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中旗嘉能巴音温都尔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以及构筑物,租赁成本20,000.00万元,以乌拉特中旗5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电站资产、中旗嘉能巴音温都尔3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0)子公司嘉嵘新能源(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嵘(广东)”)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广东省江门市嘉嵘新能源2.2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嘉嵘-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2.444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嵘-江门市锦辉纸品有限公司1.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嵘-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3.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个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3,125.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1)子公司广东兴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兴长”)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广东惠州市鸿景威科技有限公司0.882MW屋顶光伏项目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248.00万元,以本项目下的全部动产抵押,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2)子公司鹤山市鼎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山鼎声”)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广明源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71.00万元,以本项目下的全部动产抵押,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53)子公司安徽环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环智”)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安徽滁州欧太新材料3MW自发自用项目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9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4)子公司优润(衡水)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润(衡水)”)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深州市红翔银亮钢有限公司2.2MW光伏屋顶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612.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5)子公司武汉丰博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丰博泽”)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武汉华新达食品6MW自发自用项目、湖北武汉帕克橡胶0.8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2,04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6)子公司常山县欢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欢瑞”)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常山县欢瑞浙江常盛建材有限公司0.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常山向前新材料有限公司1.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38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7)子公司襄阳星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星晨”)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东润汽车有限公司5.98MW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387.36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8)子公司湖北凯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凯聚”)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省凯聚新能源江陵县昊阳纺织0.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5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59)子公司菏泽拓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拓亚”)与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3.1MW自发自用项目、山东省三利轮胎制造有限公司5.9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3,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0)子公司瑞安市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徽瑞”)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瑞安市东威塑胶有限公司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629.95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1)子公司广德泽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泽广”)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安徽弗仕通实业有限公司3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58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2)子公司中嵘(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嵘(合肥)”)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肥东县安徽腾辉物业屋顶一期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44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3)子公司南阳市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泽诚”)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桐柏恒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0.6MW自发自用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110.00万元,以本项目下的全部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64)子公司湖北省中徽辉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徽辉灿”)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湖北三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中徽辉灿希禾大冶市大箕铺镇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67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5)子公司江陵伊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陵伊凡”)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伊凡新能源黄石柏柯商贸有限公司2号厂房房顶建设0.64MW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15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6)子公司重庆巴晔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重庆吉力芸峰电机有限公司0.99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247.74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7)子公司重庆巴晔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重庆钧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3958MW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555.82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8)子公司重庆禾晔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重庆通达模具有限公司两江新区798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庆大同机械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庆建兴智能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527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69)子公司湖北季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季润”)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襄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新风路5号园区0.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198.00万元,以本项目下的全部动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0)子公司盐城市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泽恺”)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科美瑞88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2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1)子公司京山市楚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楚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楚星新能源京山市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永兴段
1.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楚星新能源京山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汽车零部件产业园1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楚星新能源京山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汽车零部件产业园0.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下的全部动产,租赁成本为605.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2)子公司宁津瑞鸿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宁津瑞鸿风电场项目部分生产设备,租赁成本10,000.00万元,以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3)子公司竹润光伏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奥运风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30MW光伏发电项目和10MW储能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储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全部电站资产,租赁成本9,0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74)子公司苏尼特左旗衡佳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回租方式取得苏尼特左旗8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设备,租赁成本5,000.00万元,以电站全部资产抵押,电费收费权及股权质押,同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9、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0、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2、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34,345,381 | 6,801 | 6,801 | 2,434,352,182 |
53、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年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基本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45.应付债券”中的相关内容。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405,061,297.95 | 125,276.19 | 1,405,186,574.1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8,913,206.93 | 224,946.93 | 138,688,260.00 | |
合计 | 1,543,974,504.88 | 125,276.19 | 224,946.93 | 1,543,874,834.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系本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年转股增加资本公积15,021.02元;本公司收购由Permanent Idea Development Limited持有的子公司临沂嘉泽熙和
1.4%股权、收购由电投清能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吉林省嘉泽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嘉泽清能”)33.33%股权增加资本公积110,255.17元。
(2)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变动系因股权激励计划确认资本公积,及限制性股票达到可行权条件解禁,以致资本公积共减少224,946.93元。
55、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 | 21,783,000.00 | 21,783,000.00 | ||
合计 | 21,783,000.00 | 21,783,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库存股变动主要系限制性股票达到可行权条件解禁所致。
5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3,708,185.51 | 27,728,368.89 | 5,979,816.62 | |
合计 | 33,708,185.51 | 27,728,368.89 | 5,979,816.62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
具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张)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张) | 账面价值 | 数量(张)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877,070 | 51,205,688.66 | 220 | 3,915.54 | 2,876,850.00 | 51,201,773.12 | ||
合计 | 2,877,070 | 51,205,688.66 | 220 | 3,915.54 | 2,876,850.00 | 51,201,773.12 |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45,942,721.19 | 245,942,721.19 | ||
合计 | 245,942,721.19 | 245,942,721.19 |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77,931,840.89 | 1,689,245,944.2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77,931,840.89 | 1,689,245,944.2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0,123,882.82 | 803,061,866.0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9,630,952.21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93,122,099.03 | 194,745,017.28 |
其他减少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14,933,624.68 | 2,277,931,840.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08,620,447.93 | 919,522,627.75 | 2,385,791,926.65 | 902,698,949.29 |
其他业务 | 13,294,282.94 | 15,846,722.00 | 17,251,599.97 | 5,190,873.03 |
合计 | 2,421,914,730.87 | 935,369,349.75 | 2,403,043,526.62 | 907,889,822.3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2,280,992,119.60 | 850,684,955.04 |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 61,722,915.61 | 41,122,043.61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65,895,484.60 | 27,715,629.10 |
新能源产业基金 | 9,928.12 | |
其他 | 13,294,282.94 | 15,846,722.00 |
合计 | 2,421,914,730.87 | 935,369,349.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建税 | 4,822,317.56 | 4,180,565.43 |
教育费附加 | 4,507,836.46 | 2,827,152.3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54,722.54 | 1,884,768.20 |
土地使用税 | 2,797,986.90 | 1,205,215.85 |
印花税 | 2,744,030.11 | 3,833,579.44 |
房产税 | 2,582,733.89 | 1,415,170.28 |
水利建设基金 | 856,726.82 | 916,640.78 |
车船使用税 | 57,515.90 | 45,280.00 |
其他 | 1,282.93 | |
合计 | 21,425,153.11 | 16,308,372.35 |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799,418.77 | 79,293,574.89 |
基金管理费 | 43,760,273.58 | 45,154,356.17 |
办公、差旅费 | 14,230,911.35 | 9,886,057.40 |
折旧及摊销 | 9,087,792.38 | 9,636,744.87 |
中介机构费用 | 7,934,845.17 | 4,426,075.38 |
业务招待费 | 7,439,251.46 | 6,956,130.48 |
房租、物业管理费 | 6,166,989.51 | 6,953,267.42 |
咨询服务费 | 1,886,792.45 | 5,940,594.03 |
车辆使用费 | 1,828,999.52 | 1,680,823.97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980,465.39 | 10,360,228.97 |
其他 | 1,432,175.20 | 671,554.72 |
合计 | 199,547,914.78 | 180,959,408.30 |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5,442,806.78 | 170,370,335.47 |
减:利息收入 | 1,866,001.76 | 12,004,789.73 |
加:汇兑损失 | -38.87 | -29,873.79 |
手续费 | 439,697.92 | 482,420.2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04,323,915.25 | 355,775,005.29 |
合计 | 508,340,379.32 | 514,593,097.47 |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 | 72,424,881.27 | 46,160,429.92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445,936.39 | 75,791.51 |
稳岗补贴 | 38,265.46 | 80,068.94 |
减免税费 | 203.41 |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316,307.91 | |
合计 | 72,909,286.53 | 46,632,598.28 |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42,166.66 | -4,005,675.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6,242.73 | 70,627,006.5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3,004.44 | 1,365,698.97 |
其他 | -1,331,766.83 | |
合计 | -5,572,919.49 | 66,655,263.14 |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609.03 | 21,146.59 |
合计 | 20,609.03 | 21,146.59 |
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2,852,984.86 | -15,763,439.2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08,482.85 | -3,119,951.30 |
合计 | -44,661,467.71 | -18,883,390.53 |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068,436.07 | |
合计 | -5,068,436.07 |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11,651.98 | |
其中: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711,651.98 | |
合计 | 711,651.98 |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327,291.25 | 1,327,291.25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759,600.00 | 6,204,720.00 | 759,600.00 |
违约赔偿收入 | 622,152.00 | 729,733.65 | 622,152.00 |
无法支出款项 | 236,035.41 | 236,035.41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90,043.70 | 190,043.70 | |
其他利得 | 1,046.14 | 1,032.73 | 1,046.14 |
合计 | 3,136,168.50 | 6,935,486.38 | 3,136,168.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税收滞纳金 | 13,460,104.24 | 10,831,034.08 | 13,460,104.2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060,033.10 | 2,716.39 | 3,060,033.10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111,747.22 | 32,016.00 | 1,111,747.22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40,000.00 | 1,097,879.78 | 140,000.00 |
合计 | 17,771,884.56 | 11,963,646.25 | 17,771,884.56 |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7,757,752.72 | 65,600,465.6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841,477.96 | -3,537,413.02 |
合计 | 134,916,274.76 | 62,063,052.6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66,003,378.1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4,900,506.7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8,646,189.2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2,888,460.0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784,829.3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338,716.3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626,298.50 |
减半征收的影响 | -59,617,977.27 |
免征期的影响 | -25,973,315.47 |
所得税费用 | 134,916,274.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4,744,558.65 | 465,641.57 |
政府补助 | 1,275,437.94 | 6,396,669.55 |
银行利息 | 993,673.41 | 912,673.31 |
收到的各种赔款、罚款 | 622,152.00 | 1,019,090.00 |
代垫款项 | 572,034.89 | 82,362.58 |
其他 | 121,342.34 | 50,288.09 |
合计 | 8,329,199.23 | 8,926,725.1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91,147,594.85 | 88,019,917.08 |
保证金押金 | 1,126,332.04 | 9,665,044.10 |
营业外支出 | 903,018.79 | 10,473,169.28 |
备用金 | 660,295.27 | 197,310.00 |
对外捐赠支付的现金 | 140,000.00 | 1,097,879.78 |
代垫款项 | 83,418.66 | 15,789,369.31 |
往来款项 | 246,405.84 | |
其他 | 2,621.79 | 526,596.14 |
合计 | 94,063,281.40 | 126,015,691.53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土地复垦保证金及耕地占用税 | 1,966,850.64 | 2,751,270.00 |
其他 | 704,450.71 | 5,945,141.49 |
合计 | 2,671,301.35 | 8,696,411.49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临时耕地占用税 | 28,882,606.04 | 3,141,359.75 |
支付复垦保证金 | 40,878,431.23 | 16,195,288.09 |
合计 | 69,761,037.27 | 19,336,647.84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1,790,972,690.57 | 1,667,903,707.02 |
释放受限资金 | 1,130,374.32 | |
往来款 | 4,000,000.00 | |
合计 | 1,792,103,064.89 | 1,671,903,707.0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现金 | 2,387,750,501.49 | 1,132,679,557.11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475,133,523.14 | 2,071,808,465.80 |
往来款 | 1,306,000.00 | 45,037,713.65 |
长期借款质押定期存单 | 21,245,195.31 | |
其他 | 1,242,812.81 | 181,076.00 |
合计 | 2,865,432,837.44 | 3,270,952,007.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2,246,032,999.73 | 97,000,000.00 | 1,282,193,805.48 | 475,133,523.14 | 535,022,111.66 | 2,615,071,170.41 |
长期应付款 | 5,765,121,313.98 | 1,693,972,690.57 | 3,658,774,608.76 | 2,387,750,501.49 | 2,802,408,232.32 | 5,927,709,879.50 |
长期借款 | 3,711,652,966.78 | 2,090,666,980.64 | 197,592,488.23 | 1,339,868,605.84 | 4,660,043,829.81 | |
应付债券 | 268,499,099.28 | 12,778,340.03 | 4,315,320.00 | 22,000.00 | 276,940,119.31 | |
其他应付款 | 15,392,676.00 | 293,122,099.03 | 231,612,946.94 | 76,901,828.09 | ||
合计 | 12,006,699,055.77 | 3,881,639,671.21 | 5,444,461,341.53 | 4,438,680,897.41 | 3,337,452,343.98 | 13,556,666,827.12 |
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及长期借款均包含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应付债券包含计提的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的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中与筹资活动相关的报表科目为应付股利。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1,087,103.43 | 805,558,795.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068,436.07 | |
信用减值损失 | 44,661,467.71 | 18,883,390.5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5,280,329.22 | 510,551,001.4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7,732,998.35 | 150,714,171.73 |
无形资产摊销 | 86,957,598.11 | 85,063,316.9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13,070.44 | 1,059,854.9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11,651.98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69,989.40 | 2,716.3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609.03 | -21,146.5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08,969,098.07 | 515,069,773.0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572,919.49 | -66,655,263.1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791,956.91 | 96,885,643.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044,433.15 | -63,388,716.7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4,880,657.33 | -672,064,009.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954,351.21 | 85,528,588.44 |
其他 | 7,130,019.66 | 10,330,327.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85,963,550.51 | 1,482,586,879.1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492,795,973.03 | 830,978,139.4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71,840,002.65 | 391,096,420.5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91,096,420.53 | 752,685,409.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256,417.88 | -361,588,988.7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4,646.56 |
其中:北京泽华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500.00 |
重庆金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8,146.56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48,429.70 |
其中:北京泽华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5,845.10 |
陕西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509.42 |
重庆金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75.18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6,216.86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71,840,002.65 | 391,096,420.53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71,840,002.65 | 391,096,420.53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1,840,002.65 | 391,096,420.5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150,636,131.47 | 114,787,232.38 | 见受限货币资金明细 |
合计 | 150,636,131.47 | 114,787,232.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0、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1、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06,917,864.76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4,095,134.0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862,884,024.63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4,095,134.03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38.(4)售后租回”相关内容。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862,884,024.6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房屋及建筑物出租 | 10,213,463.74 | |
合计 | 10,213,463.7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2、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苏尼特左旗衡佳 | 2024.5.10 | 0 | 100 | 受让 | 2024.5.10 | 控制 | 2,610,557.69 | 610,303.65 | 930,398.25 |
其他说明:
公司与内蒙古衡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衡佳)签署《苏尼特左旗衡佳新能源有限公司8MW分散式风电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0元受让内蒙古衡佳持有苏尼特左旗衡佳100%股权份额。2024年5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至此,本公司合计持有苏尼特左旗衡佳100%的股权份额并取得苏尼特左旗衡佳控制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苏尼特左旗衡佳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327,291.25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327,291.25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购买方与被购买方协商确定。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苏尼特左旗衡佳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54,429,834.85 | 54,429,834.85 |
货币资金 | 274,211.00 | 274,211.00 |
应收款项 | 2,580,092.83 | 2,580,092.83 |
预付款项 | 19,881.41 | 19,881.41 |
固定资产 | 50,944,635.87 | 50,944,635.87 |
无形资产 | 611,013.74 | 611,013.74 |
负债: | 53,102,543.60 | 53,102,543.60 |
应付款项 | 52,918,207.75 | 52,918,207.75 |
应交税费 | 184,335.85 | 184,335.85 |
净资产 | 1,327,291.25 | 1,327,291.2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1,327,291.25 | 1,327,291.25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北京泽华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04.25 | 16,500.00 | 51.00 | 出售 | 控制权转移 | -14,252.11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陕西嘉泽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08.05 | 41,509.42 | 60.00 | 出售 | 控制权转移 | 0.0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重庆金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12.13 | 288,146.56 | 80.00 | 出售 | 控制权转移 | 80,494.84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因新设增加了33家控股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212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宁夏国博 | 宁夏同心县 | 116,990.00 | 宁夏同心县 | 新能源发电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夏泽诚 | 宁夏同心县 | 1,000.00 | 宁夏同心县 | 新能源发电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收购由Permanent Idea Development Limited持有的子公司临沂嘉泽熙和1.4%股权,收购完毕后,本公司持有子公司临沂嘉泽熙和的71.828%股权;
本公司收购由电投清能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吉林嘉泽清能33.33%股权,收购完毕后,本公司持有子公司吉林嘉泽清能的100%股权。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临沂嘉泽熙和 | 吉林嘉泽清能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70,000.00 | 1,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70,000.00 | 1,0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80,214.82 | 1,000,040.35 |
差额 | -110,214.82 | -40.3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110,214.82 | -4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096,722.52 | 4,056,167.9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0,554.58 | 98,620.4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0,554.58 | 98,620.41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1,625,340.58 | 238,420,478.8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982,721.24 | -4,104,295.9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982,721.24 | -4,104,295.93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6,441,083.8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73,668,886.53 | 52,837,318.28 |
合计 | 73,668,886.53 | 52,837,318.28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与固定利率银行借款有关。对于固定利率借款,本公司的目标是保持其浮动利率。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以消除利率变动的公允价值风险。
(2) 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主要客户是各地国网电力公司,信用记录良好。电费款包括标杆电费收入款、补贴电费收入款,其中标杆电费收入的结算周期一般为1个月,补贴电费收入的结算周期须视政府财政资金的安排而定。
(3)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将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作为主要资金来源。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76,089.33 | 7,976,089.3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976,089.33 | 7,976,089.33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7,976,089.33 | 7,976,089.3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976,089.33 | 7,976,089.3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有的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以享有的权益份额计量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嘉实龙博 | 北京市 | 投资管理 | 51,000.00 | 16.15 | 16.1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夏嘉荣创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北嘉泽融鑫技术有限公司 | |
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 | |
宁夏嘉多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宁夏德泽红寺堡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黑龙江嘉普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夏德泽农业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上海博荣益弘科技有限公司 | |
上海卓博驰洋科技有限公司 | |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股东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 |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 Limited | 5%以上股东 |
GLP Renewable Energy Investment II Limited | 子公司股东 |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营及联营企业 |
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
聊城润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陈波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赵继伟 | 董事、总经理 |
杨宁 | 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
郑小晨 | 董事、副总经理 |
侯光焕 | 董事(2024年12月12日辞任) |
周洁圣 | 董事 |
米文莉 | 独立董事 |
张文亮 | 独立董事 |
柳向阳 | 独立董事 |
巨新团 | 副总经理 |
韩晓东 | 常务副总经理(2024年11月11日辞任) |
吴春芳 | 监事会主席 |
杨洁 | 监事 |
杨帆 | 监事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宁夏国博 | 258,000,000.00 | 2014.10.22 | 2029.10.21 | 否 |
宁夏国博 | 318,000,000.00 | 2015.04.30 | 2030.04.29 | 否 |
宁夏国博 | 320,000,000.00 | 2015.04.30 | 2030.04.29 | 否 |
宁夏国博 | 46,000,000.00 | 2014.05.22 | 2029.05.21 | 否 |
宁夏国博 | 290,000,000.00 | 2021.05.28 | 2034.05.27 | 否 |
安徽恒佳 | 4,800,000.00 | 2023.02.10 | 2034.02.10 | 否 |
安徽环智 | 8,156,250.00 | 2023.09.25 | 2035.02.28 | 否 |
安徽欣巨 | 5,833,333.35 | 2023.03.03 | 2034.03.03 | 否 |
安徽鑫啸 | 3,416,666.65 | 2023.02.10 | 2034.02.10 | 否 |
安徽讯硕 | 1,893,333.35 | 2023.02.10 | 2034.02.10 | 否 |
常山欢瑞 | 3,800,000.00 | 2024.12.16 | 2037.12.16 | 否 |
滁州鑫霆 | 2,200,000.00 | 2024.05.16 | 2037.05.09 | 否 |
达州辰润 | 3,430,000.00 | 2024.12.25 | 2037.12.21 | 否 |
沽源智慧 | 833,450,000.00 | 2023.01.10 | 2040.01.10 | 否 |
广德泽广 | 5,800,000.00 | 2024.12.16 | 2037.12.16 | 否 |
广东兴长 | 2,480,000.00 | 2024.12.10 | 2037.12.15 | 否 |
桂林资源 | 89,002,708.31 | 2024.04.01 | 2045.04.30 | 否 |
河北乾开 | 7,998,230.84 | 2023.04.28 | 2034.04.21 | 否 |
菏泽拓亚 | 30,000,000.00 | 2024.10.30 | 2037.10.30 | 否 |
鹤山鼎声 | 1,710,000.00 | 2024.12.10 | 2037.12.15 | 否 |
湖北季润 | 1,980,000.00 | 2024.12.10 | 2037.12.15 | 否 |
湖北嘉立 | 12,034,280.83 | 2023.11.08 | 2036.11.08 | 否 |
湖北凯聚 | 1,500,000.00 | 2024.12.16 | 2037.12.16 | 否 |
湖北宇铭 | 20,605,475.44 | 2023.11.08 | 2036.11.08 | 否 |
湖北中徽辉灿 | 6,700,000.00 | 2024.12.10 | 2035.12.15 | 否 |
黄冈福莱格 | 2,147,823.61 | 2024.06.12 | 2037.06.12 | 否 |
鸡东博骏 | 177,434,920.00 | 2023.11.01 | 2044.11.01 | 否 |
鸡东博骏 | 58,000,000.00 | 2023.11.01 | 2044.11.01 | 否 |
鸡东嘉嵘 | 492,960,000.00 | 2023.10.19 | 2044.10.19 | 否 |
鸡东嘉嵘 | 163,000,000.00 | 2024.05.16 | 2044.10.19 | 否 |
鸡东嘉益 | 108,920,000.00 | 2022.12.28 | 2040.12.11 | 否 |
鸡东嘉元 | 123,116,900.00 | 2024.06.21 | 2042.05.10 | 否 |
嘉嵘(广东) | 31,250,000.00 | 2024.10.23 | 2035.10.15 | 否 |
江陵伊凡 | 1,500,000.00 | 2024.12.16 | 2037.12.16 | 否 |
京开能源(菏泽) | 12,656,250.00 | 2023.08.18 | 2034.08.18 | 否 |
京山楚星 | 5,893,801.60 | 2024.08.27 | 2035.08.15 | 否 |
京山春盛 | 2,203,519.59 | 2022.12.29 | 2033.12.20 | 否 |
京山丰博泽 | 2,305,000.00 | 2024.07.05 | 2037.07.03 | 否 |
荆州春盛 | 11,092,643.08 | 2023.11.10 | 2034.11.20 | 否 |
荆州丰博泽 | 3,519,000.00 | 2024.03.28 | 2036.03.21 | 否 |
景县中电 | 242,369,539.91 | 2018.05.25 | 2038.06.25 | 否 |
景县中电 | 133,537,600.00 | 2018.11.20 | 2038.06.25 | 否 |
景县中电 | 487,910,000.00 | 2023.11.10 | 2044.11.08 | 否 |
景县中电 | 280,000,000.00 | 2023.11.10 | 2044.11.08 | 否 |
九江嘉邦 | 1,270,113.68 | 2024.10.15 | 2037.10.14 | 否 |
来宾赤鑫 | 3,823,000.00 | 2023.12.27 | 2035.12.25 | 否 |
来宾丰博 | 13,378,511.80 | 2022.12.29 | 2033.12.20 | 否 |
兰考熙和 | 258,074,074.07 | 2024.06.27 | 2040.12.25 | 否 |
临沂建光 | 14,762,542.88 | 2023.09.04 | 2034.09.19 | 否 |
柳州嘉泽 | 161,073,000.00 | 2023.03.30 | 2036.03.29 | 否 |
民权恒风 | 314,098,200.03 | 2024.06.27 | 2042.06.25 | 否 |
南阳泽诚 | 1,100,000.00 | 2024.12.10 | 2037.12.15 | 否 |
宁津国瑞 | 269,894,000.00 | 2024.06.29 | 2042.06.27 | 否 |
宁津国瑞 | 5,000,000.00 | 2024.12.11 | 2042.12.15 | 否 |
宁津瑞鸿 | 250,500,000.00 | 2024.07.31 | 2041.07.29 | 否 |
宁津瑞鸿 | 100,000,000.00 | 2024.12.12 | 2042.12.15 | 否 |
宁夏泽诚 | 1,504,583,333.34 | 2024.04.25 | 2039.04.25 | 否 |
宁夏泽恺 | 704,958,238.00 | 2021.12.28 | 2039.12.31 | 否 |
宁夏泽瑞 | 342,296,000.00 | 2024.07.17 | 2037.07.11 | 否 |
平原国瑞 | 356,172,142.84 | 2023.12.21 | 2040.12.21 | 否 |
平原瑞风 | 129,565,449.62 | 2023.12.11 | 2040.12.11 | 否 |
平原瑞风 | 210,973,076.07 | 2023.12.11 | 2040.12.11 | 否 |
平原天瑞 | 68,433,108.62 | 2023.12.11 | 2040.12.11 | 否 |
平原天瑞 | 272,105,417.07 | 2023.12.11 | 2040.12.11 | 否 |
潜江博峰 | 4,377,978.96 | 2023.06.05 | 2034.06.21 | 否 |
瑞安徽瑞 | 5,905,803.74 | 2024.05.16 | 2035.05.28 | 否 |
山东九川 | 7,869,712.83 | 2022.12.29 | 2033.12.20 | 否 |
商河国瑞 | 446,056,567.36 | 2021.12.20 | 2041.12.24 | 否 |
商河国瑞 | 310,437,492.68 | 2022.12.19 | 2042.03.18 | 否 |
商河国润 | 577,540,000.00 | 2024.03.30 | 2039.03.25 | 否 |
商河国润 | 195,193,537.47 | 2024.04.16 | 2042.04.15 | 否 |
商水泽恺 | 149,838,061.88 | 2024.06.27 | 2041.12.25 | 否 |
石家庄夕日 | 1,910,000.00 | 2024.03.15 | 2037.03.10 | 否 |
苏尼特左旗 | 20,000,000.00 | 2023.08.11 | 2042.12.23 | 否 |
苏尼特左旗 | 50,050,000.00 | 2022.12.23 | 2042.12.23 | 否 |
苏尼特左旗衡佳 | 50,000,000.00 | 2024.11.18 | 2042.11.18 | 否 |
宿州泽宿 | 7,871,000.00 | 2023.12.21 | 2035.12.19 | 否 |
绥滨保新恺阳 | 229,270,655.90 | 2024.01.26 | 2045.01.26 | 否 |
绥滨保新恺阳 | 54,000,000.00 | 2024.06.25 | 2045.01.26 | 否 |
汤阴伏绿 | 146,884,361.15 | 2019.09.30 | 2037.09.25 | 否 |
汤阴伏绿 | 65,120,420.00 | 2023.03.30 | 2037.09.25 | 否 |
天津陆风 | 119,520,000.00 | 2023.12.11 | 2040.12.11 | 否 |
乌拉特中旗 | 287,368,421.04 | 2024.02.02 | 2046.01.23 | 否 |
乌拉特中旗 | 18,421,052.63 | 2024.02.05 | 2046.01.23 | 否 |
乌拉特中旗 | 136,840,101.27 | 2024.02.02 | 2046.10.23 | 否 |
乌拉特中旗 | 49,489,012.67 | 2024.02.05 | 2046.10.23 | 否 |
武汉传盛 | 4,721,827.71 | 2022.12.29 | 2033.12.20 | 否 |
武汉丰博泽 | 17,437,500.00 | 2024.05.16 | 2035.07.16 | 否 |
武汉丰博泽 | 2,250,000.00 | 2024.05.16 | 2035.05.28 | 否 |
咸宁博丰 | 1,170,000.00 | 2024.10.08 | 2037.09.24 | 否 |
襄阳丰博泽 | 4,883,130.38 | 2023.06.02 | 2034.06.21 | 否 |
襄阳星晨 | 13,006,500.00 | 2024.05.16 | 2035.06.03 | 否 |
宣城中嵘 | 2,808,000.00 | 2024.03.21 | 2037.03.17 | 否 |
烟台海风 | 12,460,401.71 | 2023.06.02 | 2034.06.21 | 否 |
盐城泽恺 | 2,000,000.00 | 2024.12.16 | 2037.12.16 | 否 |
宜昌腾星 | 3,417,600.00 | 2024.04.18 | 2037.04.14 | 否 |
优润(衡水) | 5,875,046.01 | 2024.02.01 | 2037.02.01 | 否 |
豫能能源河北 | 2,625,000.00 | 2023.10.20 | 2034.10.20 | 否 |
中合嵘科(泗洪) | 4,089,053.55 | 2023.10.30 | 2036.10.30 | 否 |
中合嵘科(泗洪) | 1,020,000.00 | 2024.10.09 | 2037.10.09 | 否 |
中嵘(合肥) | 13,500,000.00 | 2024.05.28 | 2035.05.28 | 否 |
重庆巴晔 | 2,399,981.25 | 2024.05.16 | 2035.07.03 | 否 |
重庆巴晔 | 5,210,812.50 | 2024.05.16 | 2035.05.28 | 否 |
重庆禾晔 | 5,133,939.57 | 2024.08.27 | 2035.08.15 | 否 |
重庆昱瑾 | 2,085,500.00 | 2024.12.25 | 2036.12.21 | 否 |
舟山维创 | 6,290,000.00 | 2023.12.29 | 2035.12.28 | 否 |
竹润光伏 | 89,176,063.27 | 2024.07.15 | 2041.07.15 | 否 |
淄博赫弦光伏 | 6,350,000.00 | 2024.02.19 | 2035.12.21 | 否 |
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93,215.00 | 2022.12.12 | 2040.12.12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78.58 | 955.4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其他应收款 | 聊城昌润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64,200.00 | 21,218.56 | 3,858,200.00 | 50,583.3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股利 | 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7,185,085.16 | |
应付股利 | 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800,000.00 | 15,200,000.00 |
应付股利 | 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 | 10,335,912.37 | |
应付股利 | 陈波 | 3,388,154.56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万股 金额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16.00 | 184.44 |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1,254.00 | 1,993.86 | ||||||
合计 | 1,370.00 | 2,178.3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根据授予日市价、激励对象的认购价格因素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授予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限制性股票职工人数变动、业绩达标程度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9,251,590.00 |
本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980,465.39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3,435,218.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43,435,218.2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板块、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5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1)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业务,主要是指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源网荷储智能微电网零碳园区、储能电站、抽水蓄能等多种类型电站的发电业务和出售业务;
2)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业务,主要指新能源电站后市场服务,包括电站的生产运维、电力交易、售电、绿电交易、碳资产交易、综合能源管理等运维管理业务;
3)屋顶分布式光伏业务,主要是指利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运营模式的发电业务;
4)新能源产业基金,主要是指与产业基金相关的业务,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收取执行合伙事务报酬、业绩报酬、基金的份额比例享有基金的收益或基金管理费等的业务;
5) 其他分部主要从事产业园区出租、线路租赁等。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新能源电站运维管理服务 | 屋顶分布式光伏 | 新能源 产业基金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228,099.21 | 15,493.65 | 6,596.74 | 0.99 | 1,329.43 | 9,328.55 | 242,191.47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28,099.21 | 6,172.29 | 6,589.55 | 0.99 | 1,329.43 | 242,191.47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9,321.36 | 7.19 | 9,328.55 | ||||
二、营业成本 | 85,068.49 | 13,433.56 | 2,778.76 | 1,584.67 | 9,328.55 | 93,536.93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94.12 | 13.79 | 13.89 | -694.22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4,275.18 | 3.36 | -182.15 | -12.18 | -4,466.15 | ||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 | 73,892.63 | 13.96 | 1,759.20 | 1,392.61 | 77,058.40 | ||
六、利润总额 | 78,637.16 | -785.54 | 1,873.39 | -163.87 | -2,969.20 | -8.40 | 76,600.34 |
七、所得税费用 | 13,400.27 | 0.84 | 92.71 | -0.41 | -3.04 | -1.26 | 13,491.63 |
八、净利润 | 65,236.89 | -786.38 | 1,780.68 | -163.46 | -2,966.16 | -7.14 | 63,108.71 |
九、资产总额 | 3,130,336.86 | 11,718.98 | 72,660.34 | 1,022.81 | 142,310.93 | 1,150,505.17 | 2,207,544.75 |
十、负债总额 | 2,021,113.13 | 5,298.38 | 69,586.19 | 106.02 | 135,719.79 | 720,955.26 | 1,510,868.25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88,112,356.53 | 144,754,250.42 |
1年以内小计 | 88,112,356.53 | 144,754,250.42 |
1至2年 | 135,896,464.20 | 76,947,469.79 |
2至3年 | 53,208,725.00 | 70,858,807.35 |
合计 | 277,217,545.73 | 292,560,527.5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7,217,545.73 | 100.00 | 3,422,062.66 | 1.23 | 273,795,483.07 | 292,560,527.56 | 100.00 | 5,102,921.58 | 1.74 | 287,457,605.98 |
其中: | ||||||||||
组合一 | 221,593,562.72 | 79.93 | 3,422,062.66 | 1.54 | 218,171,500.06 | 241,408,531.25 | 82.52 | 3,999,434.96 | 1.66 | 237,409,096.29 |
组合二 | 55,623,983.01 | 20.07 | 55,623,983.01 | 51,151,996.31 | 17.48 | 1,103,486.62 | 2.16 | 50,048,509.69 | ||
合计 | 277,217,545.73 | / | 3,422,062.66 | / | 273,795,483.07 | 292,560,527.56 | / | 5,102,921.58 | / | 287,457,605.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一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3,596,869.83 | 1,105,110.96 | 1.32 |
1至2年 | 84,787,967.89 | 1,339,812.03 | 1.58 |
2至3年 | 53,208,725.00 | 977,139.67 | 1.84 |
合计 | 221,593,562.72 | 3,422,062.6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15,486.70 | ||
1至2年 | 51,108,496.31 | ||
合计 | 55,623,983.0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 | 5,102,921.58 | -1,680,858.92 | 3,422,062.66 | |||
合计 | 5,102,921.58 | -1,680,858.92 | 3,422,062.6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77,217,545.73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00.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3,422,062.66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680,883,297.44 | 2,040,955,502.32 |
合计 | 2,680,883,297.44 | 2,040,955,502.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064,819,120.76 | 1,749,238,940.07 |
1年以内小计 | 2,064,819,120.76 | 1,749,238,940.07 |
1至2年 | 526,588,062.06 | 222,376,760.50 |
2至3年 | 22,174,160.50 | 41,932,903.31 |
3至4年 | 41,932,903.31 | 1,287,483.31 |
4至5年 | 1,087,483.31 | 1,315,903.29 |
5年以上 | 29,188,783.09 | 27,872,879.80 |
合计 | 2,685,790,513.03 | 2,044,024,870.2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项 | 2,643,978,765.77 | 2,001,154,857.86 |
股权转让款 | 37,334,309.42 | 37,292,800.00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3,154,103.74 | 4,023,344.90 |
保证金押金 | 962,630.91 | 1,152,630.91 |
代垫款项 | 360,703.19 | 401,236.61 |
合计 | 2,685,790,513.03 | 2,044,024,870.2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69,367.96 | 2,400,000.00 | 3,069,367.9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0,980.92 | 1,898,828.55 | 1,837,847.6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08,387.04 | 1,898,828.55 | 2,400,000.00 | 4,907,215.5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 | 669,367.96 | 1,837,847.63 | 2,507,215.59 | |||
单项 | 2,400,000.00 | 2,400,000.00 |
合计 | 3,069,367.96 | 1,837,847.63 | 4,907,215.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宁夏嘉盈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1,347,327,552.07 | 50.1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58,088,044.80 | 9.61 | 往来款 | 0-2年 | |
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4,041,164.86 | 8.71 | 往来款 | 0-3年 | |
鸡东县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4,670,000.00 | 3.90 | 往来款 | 0-2年 | |
桂林市资源县泽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97,470,000.00 | 3.63 | 往来款 | 1年以内 1-2年 3-4年 | |
合计 | 2,041,596,761.73 | 76.02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37,237,453.35 | 4,837,237,453.35 | 4,797,677,453.35 | 4,797,677,453.3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1,616,373.98 | 231,616,373.98 | 238,410,581.48 | 238,410,581.48 | ||
合计 | 5,068,853,827.33 | 5,068,853,827.33 | 5,036,088,034.83 | 5,036,088,034.83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 准备 | 其他 | |||||
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64,402,611.89 | 1,164,402,611.89 | ||||||
宁夏嘉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 4,925,690.44 | 4,925,690.44 | ||||||
河南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587,500.00 | 4,587,500.00 | ||||||
津泰(天津)电力有限公司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 | 79,980,000.00 | 79,980,000.00 | ||||||
河南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巴里坤嘉泽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黑龙江省嘉泽分布式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北京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宁夏嘉隆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7,500,000.00 | 37,500,000.00 | ||||||
新疆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50,000.00 | 2,750,000.00 | ||||||
上海嘉嵘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临沂嘉泽熙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00.00 | 70,000.00 | 580,000.00 |
嘉泽绿能(黑龙江)新能源产业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1,100,000.00 | 181,100,000.00 | ||||||
鸡西泽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200,000.00 | 15,200,000.00 | ||||||
巴彦淖尔嘉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北京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北京嘉泽博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广西嘉泽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鸡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46,010,000.00 | 46,010,000.00 | ||||||
聊城泽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柳州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865,001,651.02 | 2,865,001,651.02 | ||||||
绥滨保新嘉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嘉元(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敦化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敦化泽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哈尔滨恺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吉林省嘉泽清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湖北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合计 | 4,797,677,453.35 | 40,070,000.00 | 510,000.00 | 4,837,237,453.3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风能开发产业基金(宁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9,394.41 | 187,583.00 | -47,613.53 | 439,363.88 | |||||||
海南开弦绿色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8,111,187.07 | -6,934,176.97 | 231,177,010.10 | ||||||||
小计 | 238,410,581.48 | 187,583.00 | -6,981,790.50 | 231,616,373.98 | |||||||
合计 | 238,410,581.48 | 187,583.00 | -6,981,790.50 | 231,616,373.98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8,534,630.19 | 34,872,108.55 | 147,189,240.53 | 35,786,142.82 |
其他业务 | 2,518,856.05 | 1,052,728.27 | 4,028,682.79 | 2,468,632.01 |
合计 | 131,053,486.24 | 35,924,836.82 | 151,217,923.32 | 38,254,774.8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新能源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出售 | 128,534,630.19 | 34,872,108.55 |
其他 | 2,518,856.05 | 1,052,728.27 |
合计 | 131,053,486.24 | 35,924,836.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4,187,966.28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981,790.50 | -4,186,175.9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6,880.04 | 22,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03,004.44 | 1,365,698.97 |
其他 | -1,331,766.31 | |
合计 | -5,621,906.02 | 182,035,723.03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58,337.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59,6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23,613.47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327,291.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852,617.9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8,309.1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9,313.45 | |
合计 | -12,519,446.3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41 | 0.26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60 | 0.27 | 0.26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波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