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GREAT WALL MOTOR COMPANY LIMITED
A股股票代码:601633H股股票代码:02333(港币柜台)及82333(人民币柜台)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4月23日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股东授权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股东证明文件)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3:00—13:50办理会议登记。在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已提交会议出席回条但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六、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需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予以逐项表决,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
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对于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弃权。
七、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勿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主席:董事长魏建军先生。
一、宣读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程;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介绍会议出列席情况;
五、宣读各项议案;
六、股东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集中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大会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布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担保实际情况,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业务等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0万元;预计2025年度公司在资产池范围内为子公司提供资产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及《H股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函、通告、委任表格、出席回执》。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票据、存单、信用证等金融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资产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资产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授权额度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保证担保、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票据形式的收付款结算,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各公司票据收付款业务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资产作质押,由下属子公司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资产和待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资产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出现质押担保资产额度不足情况,合作银行会要求公司追加担保。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资产入池,保证入池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业务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资产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及《H股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函、通告、委任表格、出席回执》。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本公司对银行业务进行授权的议案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保证经营需要,根据本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规定,对本公司银行贷款额度授权如下:
授权本公司在授权有效期内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且在前述额度内可以滚动开展。
授权有效期: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或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授权额度之日止。
针对银行业务合同及文本的签署,公司董事会特授权如下:
对于资金业务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统一管理的本公司及分公司,授权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及分公司共同签署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对于资金业务未纳入保定园区会计中心管理的各分公司,按照经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共同审批的办理银行业务的申请内容,由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代表各分公司签署与银行业务的有关合同及文本资料。具体银行业务包含但不限于:
A贸易融资合同(开立国内、国际信用证,进出口押汇等国内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签订的合同)
B短期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
C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D承兑汇票贴现
E承兑汇票质押(含资产池质押)
F开立信用证G担保
注: 由于开立信用证前已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无风险且业务办理频繁,可使用法人章代替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签字。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3日
注:详细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H股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通函、通告、委任表格、出席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