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601633)_公司公告_长城汽车: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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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09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6,625,588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5年4月7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变化,不会导致本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影响本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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