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6转债代码:113061 转债简称:拓普转债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加投资规模的项目名称: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 增加投资规模后的项目总投资:44,400万元
?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名称: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
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7,000万元
? 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3号),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726,104股,发行价格为5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14,826,899.52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16,389,101.0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8,437,798.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6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029号)。
根据《拓普集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情况,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已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 已投入金额(万元) | 已投入比例 |
1 | 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120,000.00 | 60,000.00 | 22,137.22 | 36.9% |
2 | 宁波前湾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156,297.38 | 75,000.00 | 10,435.26 | 13.9% |
3 | 宁波前湾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28,586.10 | 10,000.00 | 3,616.91 | 36.2% |
4 | 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 203,610.72 | 100,000.00 | 8,188.87 | 8.2% |
5 | 宁波前湾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114,648.87 | 50,000.00 | 1,218.41 | 2.4% |
6 | 安徽寿县年产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48,730.39 | 19,843.78 | 8,401.86 | 42.3% |
7 | 湖州长兴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 | 81,556.29 | 15,000.00 | 11,129.69 | 74.2% |
8 |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 30,000.00 | 20,000.00 | 13,399.89 | 67.0% |
- | 合计 | 783,429.75 | 349,843.78 | 78,528.11 | 22.4% |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公司本次拟将“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由30,000.00万元增加至44,400.00万元;同时,本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20,000.00万元增加至37,000.00万元。
鉴于前述“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资金需求增加,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中的“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00万元,变更后投向“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 30,000.00 | 20,000.00 | 44,400.00 | 37,000.00 |
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 203,610.72 | 100,000.00 | 203,610.72 | 83,000.00 |
(三)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整体情况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是否存在变更 |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万元)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万元) | |||
1 | 重庆年产1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和6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120,000.00 | 60,000.00 | 120,000.00 | 60,000.00 | 否 |
2 | 宁波前湾年产22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156,297.38 | 75,000.00 | 156,297.38 | 75,000.00 | 否 |
3 | 宁波前湾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28,586.10 | 10,000.00 | 28,586.10 | 10,000.00 | 否 |
4 | 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 203,610.72 | 100,000.00 | 203,610.72 | 83,000.00 | 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向“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
5 | 宁波前湾年产16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 | 114,648.87 | 50,000.00 | 114,648.87 | 50,000.00 | 否 |
6 | 安徽寿县年产3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5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 | 48,730.39 | 19,843.78 | 48,730.39 | 19,843.78 | 否 |
7 | 湖州长兴年产80万套轻量化底盘系统项目和年产4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系统项目 | 81,556.29 | 15,000.00 | 81,556.29 | 15,000.00 | 否 |
8 |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 30,000.00 | 20,000.00 | 44,400.00 | 37,000.00 | 是,增加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 合计 | 783,429.75 | 349,843.78 | 797,829.75 | 349,843.78 | -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主要系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于主营业务,总体募
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发生变化,变更用途金额占公司当次募集资金筹资净额比例为4.86%。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公司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备案时间、实施主体、拟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计划进度、预计效益情况如下:
(1)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于2022年9月获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系在宁波北仑区扩建研发中心,建成后将主要研发汽车线控转向系统和空气悬架系统。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30,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0,000.00万元,具体的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1 | 建安工程费 | 24,900.00 | 20,000.00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 | -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78.00 | - |
4 | 预备费 | 1,022.00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合计 | 30,000.00 | 20,000.00 |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系在宁波北仑区扩建研发中心,不涉及效益测算。
(2)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于2022年11月获得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系在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八期土地上投资新建汽车内饰功能件和热管理系统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年生产规模为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和130万套热管理系统。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03,610.7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0,000.00
万元,具体的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1 | 建安工程费 | 23,542.40 | 20,000.00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17,264.71 | 80,000.0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598.71 | - |
4 | 预备费 | 4,662.17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43,542.73 | - |
合计 | 203,610.72 | 100,000.00 |
本项目计算期为12年,建设期为30个月,第6年达到生产负荷的100%,达产年营业收入452,2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净利润42,717.00万元,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85%,静态回收期为6.59年。
2、公司原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1)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
①项目实际实施主体、累计已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为宁波域想智行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已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净额(万元)(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b)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c=b/a) | 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金额(万元) |
建安工程费 | 24,900.00 | 20,000.00 | 13,399.89 | 67.00% | 6,600.11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 | - | - | - | -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78.00 | - | - | - | - |
预备费 | 1,022.00 | - | - | - | -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 | - |
合计 | 30,000.00 | 20,000.00 | 13,399.89 | 67.00% | 6,600.11 |
②项目目前进度、完成计划及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正在进行土建工程相关施工工作。
③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6,600.11万元。除经审议通过的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理财的募集资金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2)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
①项目实际实施主体、累计已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为拓普滑板底盘(宁波)有限公司,累计已投入金额和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净额(万元)(a)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万元)(b) |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c=b/a) | 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金额(万元) |
建安工程费 | 23,542.40 | 20,000.00 | 8,188.87 | 40.94% | 11,811.1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117,264.71 | 80,000.00 | - | - | 80,000.00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4,598.71 | - | - | - | - |
预备费 | 4,662.17 | - | - | - | - |
铺底流动资金 | 43,542.73 | - | - | - | - |
合计 | 203,610.72 | 100,000.00 | 8,188.87 | 8.19% | 91,811.13 |
②项目目前进度、完成计划及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正在进行土建工程相关施工工作。
③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及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1,811.13万元。除经审议通过的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理财的募集资金外,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本次拟在原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计划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并变更“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主要原因如下:
1、加快提升智能驾驶方面的研发实力
近年来,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收到效果,汽车电子业务在2024年实现快速提升,空气悬架项目、智能座舱项目、线控制动IBS项目、线控转向EPS项目订单逐步开始量产,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其中闭式空气悬架系统快速爬坡,年内
交付24万余套;其他电子产品配套车型不断增加,订单同步放量。
为了进一步巩固研发领先优势,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资源配置,进一步丰富智能驾驶相关产品线。因此,公司拟在“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整体建设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总投资规模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加快提升智能驾驶方面的研发实力。
2、控制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其定位主要为:(1)就近配套上海、前湾新区等周边的国际及国内知名整车厂;(2)临近港口,负责出口产品的生产。
考虑到当前部分主要整车厂客户的拟新建工厂仍在选址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结合公司当前已有产能及全球形势,为了控制风险,出于谨慎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投入金额和节奏也同步有所控制。
鉴于前述“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的资金需求增加,本次变更“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部分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是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
本次调整未取消或者终止“宁波前湾年产110万套汽车内饰功能件项目和年产130万套热管理系统项目”,也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该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继续按原计划实施该投项目。
(三)已形成资产的后续使用安排
本次调整未取消募投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将继续进行建设,已形成资产不受影响。
三、“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增加投资规模后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构成及效益情况
公司本次拟将“智能驾驶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由30,000.00万元增加至44,400.00万元,建设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为在宁波北仑区扩建研发中心,建成后将主要研发汽车线控转向系统和空气悬架系统,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亦不发生变更。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增加投资总额后,投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增加投资规模前 | 增加投资规模后 |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总投资金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 ||
1 | 建安工程费 | 24,900.00 | 20,000.00 | 36,300.00 | 36,300.00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 | - | 1,700.00 | 700.00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78.00 | - | 4,900.00 | - |
4 | 预备费 | 1,022.00 | - | 1,500.00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 | - | - | - |
合计 | 30,000.00 | 20,000.00 | 44,400.00 | 37,000.00 |
2、计划投资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不发生变化,仍为24个月,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T+24(月) | ||
1-21 | 22-23 | 24 | ||
1 | 土建工程 | |||
2 | 设备安装 | |||
3 | 竣工验收投用 |
3、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该项目系在宁波北仑区扩建研发中心,建成后将主要研发汽车线控转向系统和空气悬架系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涉及增加产能,不涉及效益测算。
(二)项目市场前景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该募投项目具体研发方向的空气悬架系统、线控转向系统,分别属于“十六、汽车”之“1、汽车关键零部件”、“7、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技术”,均属于“鼓励类”范畴,具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
公司在空气悬架系统和线控转向系统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核心技术积累以
及人员储备,本次募投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空气悬架和线控转向系统方面的研发实力,该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四、新项目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公司相关对策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慎重论证、科学决策,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战略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但是由于项目的实施可能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汽车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工程建设进度等因素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投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拟采取的对策:公司将发挥国内外研发中心优势,加强产品创新和工艺技术的改进,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以满足客户需求。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从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保荐人认为:拓普集团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从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已经拓普集团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对本次拓普集团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