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第二部分: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第三部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1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6
议案2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议案3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议案4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9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5
议案6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 ...... 20
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22
议案8 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28
议案9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
第一部分: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铝业”或“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 2025年5月12日下午12:00-13:00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网络投票流程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为加强效率,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第二部分: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12日 下午13: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月工路1111号,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国桢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年5月12日至 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
2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 |
8 | 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 |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注:除审议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进行述职。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会议结束
第三部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1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2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3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4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2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比上年 |
同期增减 |
项目
项目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
(%) | |||
营业收入(万元) | 1,087,819.20 | 929,094.45 | 17.08 |
营业利润(万元) | 138,307.68 | 101,315.34 | 36.51 |
利润总额(万元) | 138,246.67 | 101,359.67 | 36.3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21,790.74 | 89,920.15 | 35.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0.90 | 3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2 | 0.90 | 35.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20 | 21.50 | 2.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74,500.89 | 37,359.69 | 99.42 |
总资产(万元) | 826,035.66 | 718,313.09 | 15.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553,291.99 | 452,445.89 | 22.29 |
三、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变动比率(%) |
货币资金 | 56,265.39 | 42,416.91 | 32.6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8 | 0.00 | 100.00 |
应收账款 | 182,624.11 | 156,385.21 | 16.78 |
应收款项融资 | 116,811.63 | 113,607.54 | 2.82 |
预付款项 | 7,932.42 | 10,169.28 | -22.00 |
其他应收款 | 132.64 | 143.12 | -7.32 |
存货 | 256,626.19 | 211,274.77 | 21.47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16.66 | 1,646.08 | 557.11 |
流动资产合计 | 631,219.13 | 535,642.91 | 17.84 |
固定资产 | 137,036.15 | 152,877.16 | -10.36 |
在建工程 | 7,286.09 | 6,363.23 | 14.50 |
使用权资产 | 1,006.21 | 1,239.38 | -18.81 |
无形资产 | 16,444.28 | 16,991.87 | -3.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33.43 | 3,795.83 | 6.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010.38 | 1,402.70 | 1,968.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4,816.54 | 182,670.17 | 6.65 |
总资产 | 826,035.66 | 718,313.09 | 15.00 |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增长32.65%,主要是公司本年业绩向好,经营现金流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长557.11%,主要是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年末增加1968.18%,主要是预付的设备款增加所致。
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变动比率(%) |
短期借款 | 107,530.69 | 117,964.96 | -8.8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92.38 | 0.00 | 100.00 |
应付票据 | 60,095.46 | 24,528.85 | 145.00 |
应付账款 | 16,041.22 | 21,992.50 | -27.06 |
合同负债 | 4,470.17 | 3,200.27 | 39.68 |
应付职工薪酬 | 8,894.50 | 8,498.91 | 4.65 |
应交税费 | 5,665.87 | 4,004.46 | 41.49 |
其他应付款 | 44.86 | 45.25 | -0.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3,718.73 | 65,282.63 | -17.71 |
其他流动负债 | 569.96 | 127.69 | 346.37 |
流动负债合计 | 257,323.83 | 245,645.52 | 4.75 |
长期借款 | 0.00 | 4,000.00 | -100.00 |
租赁负债 | 885.11 | 1,066.33 | -16.99 |
递延收益 | 14,529.52 | 15,150.67 | -4.1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414.63 | 20,217.00 | -23.75 |
负债合计 | 272,738.46 | 265,862.52 | 2.59 |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应付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145%,主要原因为期末应付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合同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39.68%,主要原因为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较上年年末增加41.49%,主要原因为期末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年末增加346.37%,主要是期末公司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5)长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减少100%,主要是期末长期借款期末转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3、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变动比率(%) |
实收资本(股本) | 99,853.06 | 99,853.06 | - |
资本公积 | 81,984.21 | 81,984.21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69 | -8.47 | 不适用 |
专项储备 | 5,641.27 | 6,611.08 | -14.67 |
盈余公积 | 27,071.71 | 20,719.89 | 30.66 |
未分配利润 | 338,754.42 | 243,286.11 | 39.2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3,297.20 | 452,450.57 | 22.29 |
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1)盈余公积较上年年末增长30.66%,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2)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年末增长39.24%,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4、经营成果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87,819.20 | 929,094.45 | 17.08 |
营业成本 | 911,982.11 | 781,233.76 | 16.74 |
税金及附加 | 4,176.51 | 3,500.71 | 19.30 |
销售费用 | 7,400.46 | 7,114.01 | 4.03 |
管理费用 | 13,162.66 | 11,903.91 | 10.57 |
研发费用 | 21,926.73 | 23,147.38 | -5.27 |
财务费用 | 174.13 | 2,594.95 | -93.29 |
其他收益 | 12,648.42 | 6,350.96 | 99.16 |
投资收益 | -91.85 | -578.81 | 不适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71.80 | 530.90 | -151.20 |
信用减值损失 | -1,133.39 | -2,734.75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794.47 | -1,812.44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45.83 | -40.25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138,307.68 | 101,315.34 | 36.51 |
利润总额 | 138,246.67 | 101,359.67 | 36.39 |
所得税费用 | 16,454.98 | 11,436.92 | 43.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1,790.74 | 89,920.15 | 35.44 |
主要变化原因:
(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支付的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内进项税加计抵减受益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本报告期内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4)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内利润增长所致。
5、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同比增减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500.89 | 37,359.69 | 37,141.2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6.39 | -2,533.71 | -11,552.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885.64 | -30,602.69 | -19,282.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 13,353.42 | 6,741.96 | 6,611.46 |
主要变化原因说明:
(1)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较大,总体增加37,141.20万元,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第二部分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基础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本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而成。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5年度主要财务预算
2025年度公司将秉持进取精神,在业务拓展、成本管控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全力驱动预算稳步增长,竭力促成2025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高质量、可持续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涉及的主要预算指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2025年的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7,907,422.64元。公司 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24,045,162.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98,530,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9,559,18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99,559,18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4.6%。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99,559,180.00 | 199,706,120.00 | 99,853,06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7,907,422.64 | 899,201,548.76 | 665,771,454.65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724,045,162.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99,118,3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927,626,808.6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99,118,36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64.59%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7,907,422.64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99,559,18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考虑
1、公司所处的铝加工行业具有显著的资金密集型特征,原材料采购和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形成持续刚性需求。铝作为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受国际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影响显著,且采购需提前锁定资源、维持安全库存。同时,行业日常经营需匹配客户订单波动,从原料备货、生产组织到终端交付的全流程均需垫付大量资金,公司需预留充足流动资金用于应对订单、物流周转等需求。
2、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投建的“年产1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项目”进行了建设内容调整与优化,变更为“年产45万吨新能源汽车用高端铝板带箔智能化建设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由198,001万元增至261,906万元,新增用地约500亩,需预留资金支持产能落地。同时,为响应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数据中心等新兴市场需求,公司需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迭代和产品结构优化。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核心业务可持续发展,重点围绕项目建设、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等方向进行战略配置。相关资金使用将遵循审慎性原则,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需求动态调配。预计留存资金投入将逐步提升公司市场份额,为未来业绩增长
提供长期支撑。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波动等因素影响,具体收益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持续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包括:将在召开审议当年度现金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前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召开审议当年度现金分红议案的股东大会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将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理念,通过强化资金统筹管理优化现金流配置效率、平衡业务发展与利润分配节奏,持续聚焦主营业务优势领域推进技术迭代和产能优化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根据实际经营业绩、行业周期及发展阶段依法依规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方案,兼顾全体股东长期与短期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在保障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义务,以持续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信任。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6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职 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国桢 | 董事长 | 男 | 现任 | 676.43 | 否 |
高勇进 | 董事、总经理 | 男 | 现任 | 873.22 | 否 |
You Ruojie | 董事、 副总经理 | 女 | 现任 | 401.49 | 否 |
彭涛 | 独立董事 | 男 | 现任 | 8.00 | 否 |
王刚 | 独立董事 | 男 | 现任 | 8.00 | 否 |
阮海英 | 财务总监 | 女 | 现任 | 184.94 | 否 |
张凌燕 | 董事会秘书 | 女 | 现任 | 110.00 | 否 |
祁洪岩 | 监事会主席 | 女 | 现任 | 190.07 | 否 |
潘利军 | 监事 | 男 | 现任 | 0 | 是 |
谢永林 | 监事 | 男 | 现任 | 155.67 | 否 |
一、薪酬考核决策程序: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管报酬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岗位职级等为依据,同时结合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进行综合年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建议,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批准。高管薪酬须经董事会批准,非独立董事薪酬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内执行8万元/年(含税)的薪酬标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履职工作情况,提出独立董事报酬建议,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监事薪酬结合其实际工作情况和是否在关联方已经领取薪酬的情况,由监事会进行综合年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监事的报酬建议,经监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批准。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彭涛先生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王刚先生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决策程序规范、确定依据合理、支付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所获薪酬与公司整体业绩、个人工作内容相符,符合公司利益。表决各议案时,所涉相关委员为议案的关联人,已回避表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其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岗位职级等为依据,同时结合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实际支付情况:经过考核,公司已向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了报酬。
以上薪酬考核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7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行业标准,拟支付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总额为152万元(含税)。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工作量、工作要求、责任轻重、繁简程度等要素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公司本项目审计拟收费为人民币152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比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费用增加6万元,为人民币122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保持不变,为人民币30万元。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 | 被诉 (被仲裁)人 | 诉讼 (仲裁)事件 | 诉讼 (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起诉 (仲裁)人 | 被诉 (被仲裁)人 | 诉讼 (仲裁)事件 | 诉讼 (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 周旭辉、 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
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项目合伙人 | 杨金晓 | 2009年 | 2009年 | 2009年 | 2025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兰惠涛 | 2025年 | 2018年 | 2025年 | 2020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俞伟英 | 2007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金晓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2023年 |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2023年 |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3-2024年 |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浙江宏业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兰惠涛
时间 |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 职务 |
无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2024年 |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2024年 | 宁波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2024年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2024年 |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执业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和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8 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的,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为提高效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交易为公司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9 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票据运作效率,消化全公司票据存量,降低整体资金成本,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是对企业客户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池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华峰包装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华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质押担保所产生的共用额度将形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等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持有的未到期商业汇票相应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开展票据池业务将具有如下益处: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
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金融机构、确定合作条件、不同法人主体之间相互使用额度调配以及相关协议签署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