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601717)_公司公告_郑煤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

郑煤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以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境内A股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审计资质及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人

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A股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审议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前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立信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5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关注了立信是否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是否执行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2024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机构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情况的汇报;2025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机构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度的汇报,并与会计师进行了交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境内外财务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立信正式出具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

了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使得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的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准确。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