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检查本行的风险、合规状况、会计政策、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核内部审计章程等重要制度和报告,审查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协调;审查监督本行员工举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机制;提议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审核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书面传签会议4次,审议议案14项,听取报告13项。审议通过A股和H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季度执行商定程序等定期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计划、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3年度《管理建议书》及整改情况和相关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关注并讨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的经营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对审计师的监督职责,督促审计师做好审计工作。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本行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2024年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建议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4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聘请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4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认为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3月,审计委员会审阅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关注服务团队、时间表、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师独立性,以及项目质量控制与保密性等问题,指出审计中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2025年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认为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经营情况,并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审计师关于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审计师对重点审计项目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圆满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阅。
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独立董事邵瑞庆(主任委员),非执行董事姚威、朱文辉,独立董事李引泉、刘世平、黄志凌。
2024年,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月
日
姓名
| 姓名 | 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邵瑞庆 | 7 | 7 | 0 | 0 |
| 姚威 | 7 | 5 | 2 | 0 |
| 朱文辉 | 7 | 7 | 0 | 0 |
| 李引泉 | 7 | 7 | 0 | 0 |
| 刘世平 | 7 | 7 | 0 | 0 |
| 黄志凌 | 7 | 7 | 0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