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公司2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韩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24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在2024年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未发现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