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601827)_公司公告_三峰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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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晓晴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唐晓晴)作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现任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第六任委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大学共建-葡语国家司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第八届)、广东省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目前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有关独立性的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履职情况

(一)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十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通过现场会议、调研、走访、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根据相关要求,系统性了解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方案的设计原理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三、 2024年年报重点关注事项

(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全面推进内控规范实施工作。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关于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三)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等进行了问询,并按照上市监督要求对公司拟披露定期报告的格式及内容进行了仔细审阅,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杜绝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或泄露信息的行为。

四、 总结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秉持谨慎、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本着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特别是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规学习和理解;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合作,凭借业务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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