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李晓东)作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自1994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热能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教授(其间:2003年10月至2003年12月,美国环保署危险废物管理国家实验室高级访问学者),3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并兼任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生活垃圾处理专委会常务委员、工业固废与危废处理专委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委会委员等职务。
(二)有关独立性的声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本人及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股东
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公司股东及其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的任何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二、 履职情况
(一)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专项会议,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
(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问询;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我现场参与了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题会议,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审计事项的工作汇报,就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质量控制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作为独立董事审慎判断充分发表了自身意见。
三、 2024年年报重点关注事项
(一)合规性
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履职尽责的要求,紧密聚焦公司重大事项,展开了全面且深入的审核工作。针对各项重大决策,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积极向管理层和董事会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增强决策的有效性贡献了关键力量。
(二)重要性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一系列可能对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在审查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审慎客观的态度,在董事会会议上提出专业且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了决策保障作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有力推动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总结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秉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全身心投入履职工作。我将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深度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实际情况,力求为公司的稳健前行贡献力量。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