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峰环境(601827)_公司公告_三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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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作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根据《公司章程》《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58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15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43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亿元。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4年度,公司各项对外担保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担保及融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各项担保行为实施前均按照上述各项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审议决策程

序。担保行为实际发生后均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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