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2.4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0,224,547.4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2,022,454.74元后,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额为738,202,092.67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707,950,364.05 元,本期吸收合并新动力公司增加可分配利润312,309.67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2,446,464,766.39 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分配利润预案如下:
如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71,933,300 股计算,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2.45元(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共计409,623,658.5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2,036,841,107.89 元转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约为35.07%。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09,623,658.50 | 393,927,233.50 | 372,575,49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779,128.97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68,131,335.41 | 1,165,816,477.20 | 1,139,294,719.6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446,464,766.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76,126,388.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0,779,128.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212,208,282.9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 1,226,905,516.97 | ||
现金分红比例(%) | 101.21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