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601899)_公司公告_紫金矿业: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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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2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人民币1,135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1日,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结论、委员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审计结果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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