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2月24日。本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3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补选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汪炜为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且不再担任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许永斌不再担任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选举施浩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及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选举楼伟中为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浙商银行2025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总行部门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新增2025-2027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及流转业务发行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