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601916)_公司公告_浙商银行: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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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501291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28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号)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要求,浙商银行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浙商银行的责任。我们在抽样基础上对汇总表所载项目金额与我们审计浙商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浙商银行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浙商银行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邮政编码:100738电话 +86 (10) 8508 5000传真 +86 (10) 8518 5111网址 kpmg.com/cn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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