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3月21日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星)2024年,本人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是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重庆大学-沃顿联合金融研究中心中方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第五届工商管理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第四届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委员会副主任。目前担任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于2024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2024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重庆银行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25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时间的要求。
1、出席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3次股东大会,包括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15项,听取报告8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并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2、出席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2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4次,通讯表决6次,共计审议议案99项,听取报告56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并积极在会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全部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审计划、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27项议案,听取了1个报告,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9项议题,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3)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等2项议案,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对董事提名流程进行了监督。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9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重大关联交易以及每个季末的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等11项议案,听取了5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公司与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
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活动,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参加了公司组织开展的新《公司法》培训、2024年度反洗钱培训,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以及实地参与了内部控制专题调研、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4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4年度,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5笔,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法
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内,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了2023年度现金股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2025年春节前完成2024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重庆银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
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保持“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履职履责,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监管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星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荣)2024年,本人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坡支行纪检组长,重庆九龙坡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主任,重庆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资深经理。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于2024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2024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21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要求。
1、出席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3次股东大会,包括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15项,听取报告8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并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2、出席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2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4次,通讯表决6次,共计审议议案99项,听取报告56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并积极在会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全部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9项议题,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9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换届方案等20项议案,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有效提升了用人机制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合理性。
(3)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等7项议案,听取了1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4)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12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风险管理策略、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处置部分不良资产、2023年度风险监测报告、修订重庆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29项议题,听取了2个报告,就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授权方案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防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公司与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活动,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参加了公司组织开展的新《公司法》培训、2024年度反洗钱培训,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
专业水平,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4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4年度,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5笔,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内,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了2023年度现金股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2025年春节前完成2024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
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重庆银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保持“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履职履责,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监管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荣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冯敦孝)2024年,本人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中国银行业协会高级顾问、香港银行业学会高级顾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客座教授、亚洲金融合作协会辖下亚洲金融智库特约研究员。曾任前香港政府银行业监理处银行监管部及外汇基金管理局经理,前香港金融管理局银行监管部及外事部高级经理,前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辖下金融监管机构培训组织顾问委员会2006-2008年度主席,前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辖下金融监管机构培训组织顾问委员会2008-2012年度委员,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经济及金融学系客座教授,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于2024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2024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创新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行履职时间23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要求。
1、出席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3次股东大会,包括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15项,听取报告8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并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2、出席董事会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3次,通讯表决6次,委托出席董事会1次,共计审议议案99项,听取报告56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并积极在会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审计划、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27项议案,听取了1个报告,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2)战略与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11次战略与创新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滚动更新、2024年度网点发展规划、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度财务预算议案等36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付的议案、企业主要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等4项议题,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4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与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大关联交易等7项议案,听取了1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审核关联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5)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4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风险管理策略、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2023年内控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风险监测报告等11项议题,听取了1个报告,就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授权方案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防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公司与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活动,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参加了公司组织开展的新《公司法》培训、2024年度反洗钱培训,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4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4年度,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5笔,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内,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了2023年度现金股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2025年春节前完成2024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重庆银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保持“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履职履责,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监管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敦孝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小彬)2024年,本人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新的社会阶层专业人士联合会会长、民革中央常委、民革重庆市委副主委、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共重庆市委法律顾问、重庆市政府(市长)决策咨询专家、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四川省泸州市人大党委会工作人员,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工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于2024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2024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在行履职时间19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要求。
1、出席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3次股东大会,包括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15项,听取报告8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并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2、出席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2次,通讯表决6次,委托出席董事会2次,共计审议议案99项,听取报告56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并积极在会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审计划、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27项议案,听取了1个报告,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了公司业绩公告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审计工作的严谨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报告、2021-2023年度全行绩效薪酬相关情况的议案等5项议题,
本人重点关注履职评价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以及薪酬考核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为公司考核评价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3)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召开的全部9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换届方案等20项议案,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有效提升了用人机制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合理性。
(4)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审核关联方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5)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8次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风险管理策略、修订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2024 年上半年内控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4 年上半年风险监测报告等18项议题,听取了1个报告,就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授权方案等事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公司强化管理、防控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持。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公司与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活动,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参加了公司组织开展的新《公司法》培训、2024年度反洗钱培训,上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4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4年度,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5笔,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内,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了2023年度现金股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2025年春节前完成2024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重庆银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保持“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履职履责,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监管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小彬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燕建)2024年,本人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守诚信原则,切实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讲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朱燕建博士现亦担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于2024年度内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于2024年度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委员、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委员,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各类会
议,在重庆银行现场履职时间20个工作日,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履职时间的要求。
1、出席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3次股东大会,包括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议案15项,听取报告8项,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财务预算方案等,并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
2、出席董事会
2024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9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13次,通讯表决6次,委托出席董事会1次,共计审议议案99项,听取报告56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战略规划、风险策略、经营计划、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产负债管理、信息科技等,并积极在会上建言献策,科学决策。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并主持了本人任职期间全部5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关于与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等4项议案,听取了4个报告。在议案的审议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承“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审核关联方关系,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和授信集中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2)战略与创新委员会。2024年度,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11次战略与创新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十四五”发展规划报告滚动更新、2024年度网点发展规划、2024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度财务预算议案等36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3)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信息科技指导委
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任职期间的1次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的议案,对金融科技、数据治理等提出了建议和希望,积极谋划科技赋能。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重视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持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执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年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公司与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鈊渝金融租赁公司等关联法人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着恪尽职守的原则,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上会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在财务审计、金融专业知识、银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从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地对所有上会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客观、审慎的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参加培训、调研等活动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活动,持续提升合规意识、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参加了公司组织开展的新《公司法》培训、2024年度反洗钱培训,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度“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题培训等,以及实地参与了普惠金融专题调研,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和提升专业水平,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持续增强履职效能。
(四)重庆银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重庆银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有效支持。2024年度,公司组织开展了1次董事长与独立董事沟通会及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了解和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的专业意见建议;持续落实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就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委会会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优化落实并回复反馈;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帮助公司独立董事防范履职风险,保障履职权利,增强履职效率。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控制与管理工作,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升,指导规范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2024年度,公司开展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5笔,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及提名、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以及考核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对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不适用。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依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其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法定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内,公司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了2023年度现金股息。此外,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2025年春节前完成2024年三季度预分红。本人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相关股东所作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重庆银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高质量完成各项公告披露,充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本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充分关注并及时报送自身情况变化,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大信息报告及披露义务。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银行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并对其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本人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十一)中小投资者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风险防控等相关事项,高度关注公司的业绩表现与公司治理情况,对中小投资者获得公司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平性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重庆银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八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决策,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就重点事项和关键问题向公司提供专业建议,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决策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
四、总体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有力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保持“忠实、勤勉、专业、高效”履职履责,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和相关规定,持续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力度,通过董事会及专委会决策、监管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考察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