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建业路813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刚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凯众江苏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江苏分公司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凯众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氨酯公司”)股东陈士莲(身份证号420************623)拟将所持有的聚氨酯公司34.0426%的股权转让给骆程(身份证号420************846),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交易完成后,聚氨酯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 | 货币 | 51.0638% |
骆程 | 80.00 | 货币 | 34.0426% |
陈鹏 | 35.00 | 货币 | 14.8936% |
合计 | 235.00 | - | 100.0000%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