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对本议案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余热电站及光伏电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框架下,根据公司实际的合同签订及项目执行情况决议调整向关联方分包、从关联方采购,从关联方承包、向关联方销售的合同金额并实施。
关联董事孟庆林、夏之云、宋伯庐、刘鑫、陈军荣回避对本议案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应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