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1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878,708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后的916,347,98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817,399.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6,913,136.84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9,024,522.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878,708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后的916,347,98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817,399.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843,935.40元。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166.13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6.70%。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126.8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292.95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5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166.13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6.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不考虑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30,720股)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1,661,334.80 | 92,127,708.30 |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9,024,522.62 | 185,043,392.88 |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16,913,136.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3,789,043.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67,033,957.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83,789,043.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50.0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024,522.62元,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45,817,399.40元,2024年度累计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166.13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国内沿海以及国际远洋的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民营干散货航运领域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干散货运输船舶主要用于运送铁矿石、煤炭、粮食、铝矾土、磷灰石、木材、水泥、化肥、原糖等与经济、民生休戚相关的重要物资,因此干散货运输业的景气度与全球经济发展高度相关。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随着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实施,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影响力的海运大国之一,正朝着航运强国的目标迈进。在此背景下,为充分发挥公司在干散货航运领域的竞争优势,抓住国家航运强国政策推进带来的新机遇,公司需要在提升运力规模,开展数智化布局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期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投资者回报。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秉承“成为国际一流的航运品牌”的愿景,坚持以“志在海洋,做精做强中国航运事业”为企业使命,通过稳健、可持续的经营模式,积极提升运力规模,努力构建更为完善的航运网络,同时对船舶管理和运力配置能力、响应速度和运营效率实施配套升级,以优质的服务获得更多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做精做强主营业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876.75万元,同比增长114.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902.45万元,同比增长196.70%。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当期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有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回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未来,公司将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