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荣晟环保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对荣晟环保本次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募集发行总额57,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8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017,169.8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8月24日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1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2024年1月1日募集资金净额 | 28,277.96 |
加:利息收入 | 1,308.21 |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793.37 |
项目 | 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6,792.80 |
三、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及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募集资金余额 |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201000343507428 | 一般存款账户 | 10,431.81 |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201000343511999 | 一般存款账户 | 11,150.76 |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201000343514693 | 一般存款账户 | 5,210.23 |
合计 | 26,792.80 |
四、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以及实施地点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实施地点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1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生物质锅炉项目”因土地招拍挂程序进度未达预期,公司尚未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权证,搁置时间超过一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了重新论证。2025年2月20日,公司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证。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本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荣晟环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57,001.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 | 2,793.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 | 31,543.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 | 否 | 16,300.00 | 16,300.00 | 16,300.00 | 1,299.01 | 11,404.12 | -4,895.88 | 69.96 | 2025年8月 | -1,295.64(注) | 不适用 | 否 |
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改项目 | 否 | 14,722.47 | 14,722.47 | 14,722.47 | 1,494.36 | 4,160.00 | -10,562.47 | 28.26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生物质锅炉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 - | -10,000.00 | -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979.25 | 15,979.25 | 15,979.25 | - | 15,979.25 | - | 100.00 | 2023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7,001.72 | 57,001.72 | 57,001.72 | 2,793.37 | 31,543.37 | -25,458.35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生物质锅炉项目”因土地招拍挂程序进度未达预期,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取得本项目所需土地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8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0,810.08万元,经公司2023年11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10.0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01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 |
司已于2023年11月将10,810.08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到宏观经济环境下行、行业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包装产品需求不及预期。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飞洋李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