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得科技(603192)_公司公告_汇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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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11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9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10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1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8.7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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