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6,380,775.62元,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之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86,162.7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194,612.85元。为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47,532,550.8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并注销的金额为41,992,255.58元。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注销金额合计为89,524,806.4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26%。
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7,532,550.87 | 81,484,372.92 | 120,917,005.02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41,992,255.58 | 9,997,161.63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6,380,775.62 | 303,263,111.42 | 401,674,992.14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864,793,199.4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9,933,928.8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51,989,417.2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30,439,626.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1,923,346.0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1.3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过充分考量和评估,是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