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职工代表现场表决,同意选举刘水波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水波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
刘水波,男,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0年9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人力及综合管理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2022年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硬板事业部总经办主任;2022年8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3月至今任惠州市骏亚精密电路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4月至今任珠海市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