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77 公司简称:汇金通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目 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议案一、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5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2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3
议案七、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34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 36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9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43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持股凭证、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大会谢绝个人拍照、录音及录像。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的发言和质询应尽量围绕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要给大会议程及其他股东发言带来不必要的延迟。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会议召集人可以合理安排发言环节。
五、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七、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与登记
召集人和律师有权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会议登记终止。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介绍到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及列席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三、审议有关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03《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办公场所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四、大会表决
1、主持人提议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2、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3、股东投票表决
五、统计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六、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大会决议
七、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列席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相应文件上
签字
九、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互动交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就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总结2024年
一、2024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双碳目标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以“双优战略”为指引,以年度经营目标为导向,深入推进运营效率提升计划和成本管控举措。通过强化战略执行、深化精益管理、强化创新驱动,公司有效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新突破。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91.07%,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9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541.5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主营产品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4.67%,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8.76%,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82%。销量端:角钢塔销量52.22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43.93%,钢管塔销量6.9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0.63%,其他钢结构及接触网支架销量3.47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19%。售价端:角钢塔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7.43%,钢管塔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0%,其他钢结构及接触网支架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70%。
2、报告期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大于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销售价格同比下降8.76%,成本单价同比下降11.02%,致本期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期上升1.98个百分点。
3、本期资产减值损失898.25万元,较上期减少83.68%,主要因上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55万元所致;本期其他收益4,348.66万元,较上期增长95.53%,
主要因本期增值税加计抵减取得收益3,710.11万元所致。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541.50万元,主要因公司为盘活资产,本期出售闲置厂房取得收益 1,559.71万元所致。
(二)报告期公司重点工作回顾
强化战略执行,构筑发展优势。随着公司全国化战略布局的落地,公司积极探索协同发展新路径。公司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各职能部门的协同性,调整内部股权结构,全面提升集团化管理的资源协调和赋能能力。公司按照“提品质、增品种、优服务”的营销策略,外拓市场、内抓质量,树立品牌形象,丰富产品矩阵,打造产品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产量64.98万吨、实现销量 63.20万吨,产销量规模创新高。
深化精益管理,提升运营效率。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精益管理成为公司提升长期竞争力的关键。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定目标、细指标”,将财务指标转化为执行层面的业务指标,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控,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实施精益排产、强化现场管理等举措,把精益管理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同时,公司开展全方位、多层级的对标行动,内部对标找差距、外部对标促提升,通过精准对标查找管理短板,深挖内部潜力,持续提升运营效率。报告期主营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上升1.98个百分点。
强化创新驱动,培植内生动力。在行业结构调整期,公司从技术端发力,加强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视各项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通过不断地迭代升级保持产品的技术优势,发挥技术创新引擎作用,激发公司发展内生动力。公司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下属5家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6项。
强化合规管理,筑牢发展底线。公司始终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按期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将其职能定位与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发展阶段有机结合,优化了公司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推进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开展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增强其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其履职尽责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津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筹备召开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并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确保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等工作中积极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从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董事的履职及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查,为董事会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发挥了专业作用;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在探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经营策略等重大战略决策研究过程中,提出了重要的建设性意见,提高了公司重大决策的效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对公司人才团队的培养及建设规划进行了研究与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要重点关注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二部分 展望2025年
一、经营目标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提出2025年经营目标:力争完成产品产量70万吨左右(上述目标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经营计划
1、市场开拓计划
根据公司战略指引,公司将持续提升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加强与核心客户的深度合作,各大销售区域均衡发展,升级售后服务质量,同时丰富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积极整合国际市场资源,拓展新的销售网络和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优化国内市场,拓宽国际市场,实现国内外市场双丰收。
2、智能制造升级计划
公司将持续推动智能制造升级计划,通过购入先进的智能化设备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公司由“制造”向“智造”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抗风险能力,确保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3、技术创新计划
公司将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对焊接、放样新工艺的研究将很大程度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质量与生产效率,从而提高产品竞争力,高效化生产也将进一步加强企业规模生产效益。同时,公司也将会有
大量其他有效控制成本的工艺研发投入,通过提高材料利用率、降低人力电力等方面的消耗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4、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将大力扩充高级项目管理人员、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储备,加强技术和专业人才的培育,积极构建人才洼地;建立多层次的员工培训体系,有计划、有目标地组织各种类型的培训;鼓励员工再深造和参加技术交流,优化员工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技能水平、品质意识及企业文化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效用;引入外部专业培训机构,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管理体系等进行全面培训,并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执行力进行系统性培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5、资金需求计划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受公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现金流入与支出的时间差异占用了公司大量营运资金,同时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量也逐步增大。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金筹措和使用计划,将继续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长期贷款比例,积极筹划多渠道融资,为公司在手订单的转化及新订单的承接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助力公司快速、高质量发展。
6、资本运作计划
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依托资本平台,坚持市场与资本并行,整合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展经营领域、深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各种资源,通过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战略路径,助推产融互动、整合协同,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做优。
三、2025年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1、市场竞争风险
国内市场方面,如果未来我国电网建设投资放缓,市场投资增速下降,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国际市场方面,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推进,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对手不断增加,上述国内外市场影响因素使得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对策:公司将继续整合优势资源,加强对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加大技术创
新和管理创新,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巩固发展市场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锌锭等大宗商品,且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较大,其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对策:公司与部分客户建立原材料价格联动机制,产品销售价格可根据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与部分供应商签订价格锁定协议,通过提前备料等措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实时跟踪和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及市场行情变化,根据公司需求适时适量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原材料库存数量,同时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生产成本,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随着公司国际市场的深度布局,外汇风险控制将是公司经营关注的重点。同时电力总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相对较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越来越大,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对策:针对该风险,公司将积极采用合理的避险工具和产品,开展外汇套保等应对措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4、公司转型带来的风险
面对公司主营业务单一且规模小、盈利能力及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待提升的现状,公司优化调整现有业务结构,积极推进转型升级,拓展电力工程总包领域,公司在结构转型中机遇与风险并存。电力工程总包项目具有合同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工程环境复杂等特点,需整合设计、采购、施工等分包商资源,在为公司赢得更高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工程运营管理风险,风险一旦发生甚至会连锁反应到公司经营活动。虽然公司已具备输电设备制造领域的运营管理经验,但尚缺乏电力工程总包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
对策:公司将通过自身储备、引进专业人才,来减少项目运营管理的不确定性,稳步推进公司转型升级。
2025年,公司将秉持“向新求质、以质促效”的理念,全方位强化公司战略执行,稳步提升国内市场竞争能力、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智能制造升级与数字化建设,深入实施精益运营与成本管控,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及区域布
局优势,多层次、全方位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二: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有效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监事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名张新芳、郑云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新芳、郑云仁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史晓丽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占监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并列席了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2024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4、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薪酬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及定期报告编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审核,重点审核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财务会计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3、对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4、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及时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三: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四: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德师报[审]字[25]第P02562号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461,857.48 | 409,372.92 | 12.82 |
营业利润 | 19,092.52 | 1,981.79 | 863.40 |
利润总额 | 18,818.02 | 3,130.23 | 501.17 |
净利润 | 16,157.35 | 3,061.19 | 427.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70.02 | 2,617.28 | 491.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33.30 | 19,882.35 | -7.79 |
(二)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 585,878.69 | 615,629.05 | -4.83 |
总负债 | 390,563.83 | 429,617.21 | -9.09 |
所有者权益 | 195,314.86 | 186,011.84 | 5.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88,782.26 | 180,168.41 | 4.78 |
(三)主要财务比率
指标名称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每股收益 | 0.4562 | 0.0772 | 490.93 |
流动比率 | 1.32 | 1.17 | 0.15 |
速动比率 | 1.03 | 0.81 | 0.22 |
资产负债率 | 66.66% | 69.79% | 下降3.12个百分点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63 | 2.6 | 上升0.03个百分点 |
存货周转率 | 3.56 | 2.65 | 上升0.91个百分点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18,271.78 | 3.12 | 49,522.34 | 8.04 | -63.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092.27 | 1.48 | -100.00 | ||
应收票据 | 6,700.77 | 1.14 | 1,062.60 | 0.17 | 530.60 |
应收账款 | 176,361.20 | 30.10 | 133,392.44 | 21.67 | 32.21 |
应收款项融资 | 7,872.66 | 1.34 | 11,716.49 | 1.90 | -32.81 |
预付款项 | 7,166.79 | 1.22 | 7,839.11 | 1.27 | -8.58 |
其他应收款 | 918.07 | 0.16 | 791.95 | 0.13 | 15.93 |
存货 | 95,525.26 | 16.30 | 127,139.88 | 20.65 | -24.87 |
合同资产 | 113,695.86 | 19.41 | 105,639.34 | 17.16 | 7.63 |
其他流动资产 | 766.40 | 0.13 | 4,246.49 | 0.69 | -81.95 |
流动资产合计 | 427,278.81 | 72.93 | 450,442.91 | 73.17 | -5.14 |
投资性房地产 | 125.88 | 0.02 | 2,206.01 | 0.36 | -94.29 |
固定资产 | 108,763.22 | 18.56 | 113,533.29 | 18.44 | -4.20 |
在建工程 | 1,173.24 | 0.20 | 214.40 | 0.03 | 447.22 |
使用权资产 | 2,624.67 | 0.45 | 1,169.68 | 0.19 | 124.39 |
长期待摊费用 | 129.67 | 0.02 | 321.22 | 0.05 | -59.63 |
无形资产 | 29,304.63 | 5.00 | 29,347.78 | 4.77 | -0.15 |
商誉 | 11,211.63 | 1.91 | 11,211.63 | 1.82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15.53 | 0.79 | 6,027.45 | 0.98 | -23.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1.42 | 0.11 | 1,154.69 | 0.19 | -43.5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8,599.88 | 27.07 | 165,186.13 | 26.83 | -3.99 |
资产总计 | 585,878.69 | 100.00 | 615,629.05 | 100.00 | -4.83 |
短期借款 | 169,842.90 | 28.99 | 235,234.35 | 38.21 | -27.80 |
应付票据 | 11,284.15 | 1.93 | 13,987.84 | 2.27 | -19.33 |
应付账款 | 54,451.58 | 9.29 | 57,941.94 | 9.41 | -6.02 |
预收款项 | 27.76 | 0.00 | 120.63 | 0.02 | -76.99 |
合同负债 | 7,842.61 | 1.34 | 11,869.83 | 1.93 | -33.93 |
应付职工薪酬 | 6,394.08 | 1.09 | 5,479.34 | 0.89 | 16.69 |
应交税费 | 12,778.17 | 2.18 | 12,760.88 | 2.07 | 0.14 |
其他应付款 | 941.88 | 0.16 | 13,960.92 | 2.27 | -93.2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242.65 | 9.60 | 33,246.95 | 5.40 | 69.17 |
其他流动负债 | 3,092.22 | 0.53 | 1,532.63 | 0.25 | 101.76 |
流动负债合计 | 322,898.02 | 55.11 | 386,135.30 | 62.72 | -16.38 |
长期借款 | 64,791.99 | 11.06 | 39,218.84 | 6.37 | 65.21 |
租赁负债 | 1,122.66 | 0.19 | 535.78 | 0.09 | 109.54 |
长期应付款 | 835.18 | 0.14 | -100.00 | ||
递延收益 | 1,155.16 | 0.20 | 1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95.99 | 0.10 | 2,892.12 | 0.47 | -79.3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665.81 | 11.55 | 43,481.91 | 7.06 | 55.62 |
负债合计 | 390,563.83 | 66.66 | 429,617.21 | 69.79 | -9.09 |
说明: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63.10%,主要因期末优化有息负债结构,归还关联方借款以及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0元,主要因重庆江电业绩完成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于本期末冲回,以及上期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所致。
(3)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530.60%,主要因本期持有商业承兑汇票未到期所致。
(4)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32.21%,主要因本期客户结构变
化所致。
(5)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32.81%,主要因本期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及背书转让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81.95%,主要因期末待抵扣进项税减少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94.29%,主要因本期为盘活资产,出售闲置的对外出租的厂房、土地所致。
(8)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447.22%,主要因本期新增软件系统所致。
(9)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124.39%,主要因本期青岛厂区续签租赁合同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59.63%,主要因本期摊销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43.58%,主要因预付软件系统款项本期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12)预收款项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76.99%,主要因上期闲置厂房出租预收租金,而本期将该闲置厂房出售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93.25%,主要因本期归还关联方借款所致。
(14)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33.93%,主要因加快项目履约进度所致。
(1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69.17%,主要因长期借款将在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该项目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101.76%,主要因本期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较上期末增加所致。
(17)长期借款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65.21%,主要因本期调整负债结构,使长短期借款有效错配所致。
(18)租赁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109.54%,主要因本期青岛厂区续签租赁合同所致。
(19)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数0元,主要因剩余长期应付款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20)递延收益本期期末数1,155.16万元,主要因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21)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减少79.39%,主要因重庆江电完成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向本公司支付现金补偿,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于本期末冲回,相应冲回预测的业绩补偿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二)经营成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5,878.69万元,较上年减少4.8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88,782.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61,857.4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82%;本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70.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1.07%。
2024年度,公司主营产品共实现销量63.20万吨,其中角钢塔销量52.22万吨,同比增长43.93%;钢管塔销量6.98万吨,同比下降30.63%;其他钢结构及接触网支架销量3.47万吨,同比下降3.19%。
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461,857.48 | 409,372.92 | 12.82 |
营业成本 | 396,783.90 | 363,694.27 | 9.10 |
销售费用 | 6,404.50 | 5,455.22 | 17.40 |
管理费用 | 6,938.16 | 6,469.17 | 7.25 |
研发费用 | 18,640.72 | 14,503.97 | 28.52 |
财务费用 | 12,953.79 | 13,488.71 | -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333.30 | 19,882.35 | -7.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64 | -39,054.8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978.69 | 26,323.18 | 不适用 |
说明: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主营产品总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4.67%,但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8.76%,导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82%。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主营产品总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4.67%,但成本单价下降 11.02%,导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9.10%。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内办公费、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存货周转,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所致。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客户结构变化,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内支付重庆、江苏和广西新购置厂房尾款以及新购置设备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内强化应收账款管理,加快存货周转,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所致。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2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等产品,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玺资本”)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续租君玺资本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年租金120万元(含税),租赁期2年,租金总额为240万元。
本议案需逐项审议下列子议案并分别表决:
子议案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子议案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子议案3:《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办公场所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分三项子议案,具体如下:
子议案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明东、李京霖、张春晖、董萍对子议案1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子议案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锋、董萍对子议案2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子议案3:《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办公场所的议案》关联董事刘锋、董萍对子议案3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2025年3月2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双方的关联交易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子议案1:《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角钢、H型钢等原材料,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采购光伏电力,采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前次预计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 |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河北津西型钢 有限公司 | 不超过40000 | 1,696.64 |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不超过18000 | 644.19 | ||
其他下属子公司 | 不超过1000 | 0 | ||
向关联人采购电力 | 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不超过500 | 209.3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不超过8000 | 0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不含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指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对关联交易进行主动管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 | 不超过31000 | 11% | 496.04 | 3,406.12 | 1.26% |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 不超过12000 | 4% | 446.16 | 198.04 | 0.07% | ||
下属子公司 | 不超过1000 | 0.4% | 0 | 0 | 0 | ||
下属子公司 | 向关联人 采购电力 | 不超过400 | 8% | 31.46 | 177.93 | 3.65% |
注1:上表中预计金额均不含税。注2: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是按年度经营计划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一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721610976L住所: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三屯营镇东法定代表人:于利峰注册资本:22,863.56万人民币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节能管理服务。津西股份股权结构图:
津西股份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496.88
亿元,负债总额306.76亿元,所有者权益190.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66.50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4.35亿元,净利润0.81亿元。
2、关联方关系介绍
津西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关联方二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6760137681
住所:迁西县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
主要股东:津西股份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47,398.17万元,净资产65,859.9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7,323.78万元,净利润11,779.26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方三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7MA08434P4C
住所:迁西县经济开发区西区(三屯营镇东)
法定代表人:于利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股东:津西股份持股71%,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持股17%,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科赫工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持股2%。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6,165.56万元,净资产122,669.7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407.45万元,净利润7,270.17万元。
2、关联关系介绍
河北津西钢板桩型钢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津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角钢、H型
钢等原材料,免费出租屋顶并以九折优惠采购光伏电力;前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具有经常性、持续性,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光伏电力,使用绿色电力推动公司的清洁生产,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符合公司低碳发展的理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使公司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公司与该批关联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稳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子议案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接受关联方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2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等产品,销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前次预计金额 |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不超过1400 | 806.88 |
注:上表中金额均不含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指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发生金额。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不超过1112 | 18% | 23.83 | 759.44 | 12.88%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不超过1000 | 0.2% | 0 | 0 | 0 |
注1:上表中预计金额均不含税。注2: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年度经营计划预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汇伟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1PGL44P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五圈南路30号院1号楼B座4层401
法定代表人:宋梦田
注册资本:20,437.41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包装装潢设计服务;模型设计服务;会议服务;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
德汇伟业主要股东:上海君瀚德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62%,北京汇思卓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5.35%,刘凯持股12.97%,其他持股5%以下股东合计持股20.06%。
德汇伟业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0,251.60万元,净资产16,666.5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35.49万元,净利润229.60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德汇伟业实际控制人刘凯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刘锋先生之子,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钢结构等产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市场价格获取方法采用活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具体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2、接受关联方技术服务、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德汇伟业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型的建模放样、试验、软件产品技术服务等,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技术设计、试验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行业及公司惯例商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具有经常性、持续性,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建模放样、试验、软件产品技术服务等是基于公司技术设计需求,充分利用关联方技术优势。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由交
易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使公司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公司与该批关联公司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稳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中小股东利益带来影响和损害。子议案3:《关于公司拟向关联方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续租办公场所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君玺资本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续租君玺资本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年租金120万元(含税),租赁期2年,租金总额为24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君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QHKUP9N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街道办事处汇力路001号
法定代表人:刘艳华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9年9月5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君玺资本主要股东:刘锋持股50%、刘艳华持股50%
君玺资本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0,027.62万元,净资产5,301.0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29万元,净利润244.39万元。
(二)关联关系介绍
君玺资本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刘锋先生,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上述关联公司依法持续经营,与公司的交易,均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期履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本次续租的办公场所由君玺资本所有,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续租关联方君玺资本的办公场所,是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场所,是为满足公司日常办公需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以上议案及子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六:
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金融业务需求,拓宽融资渠道,缓解潜在资金压力,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合作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汇票、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内保跨境融资、保函、保理、共同买方保理、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金融衍生品、供应链产品等信用品种,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七: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包括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具体如下:
1、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9.5亿元;
2、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上述担保相关的事宜。
本次担保计划包含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保函类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
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余额为538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2800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8.5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52,522,059.53元,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700,157.52元。
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68元(含税)。按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91391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37,273.8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派发现金红利16956955元(含税),叠加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6,394,228.88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为健全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6,394,228.88 | 0 | 12,209,007.6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700,157.52 | 26,172,835.19 | 39,354,553.9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352,522,059.5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58,603,236.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3,409,182.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8,603,236.48 | ||
现金分红比例(%) | 79.83%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该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投资回报,践行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九: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
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共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立新,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近2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卓,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10年以上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殷莉莉,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近20年专业服务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12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德勤华永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予以认可,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要求。德勤华永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审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
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确定方式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3、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4、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5、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
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情况、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或终止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宜;
7、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及市场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和时间,且须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