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本保荐人”)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高能环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46,250,000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8,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63,164.07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52,836,835.93元,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4日出具的天健验〔2022〕2-2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75,283.6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50,564.6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15.1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966.1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72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64,530.7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21.8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074.77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74.77 | |
差异[注] | G=E-F | 10,800.00 |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11,074.77万元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74.77万元差异10,800.00万元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通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子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财满街支行 | 11050172790000001857 | 3.33 | 募集资金专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 15782460358878 | 51.08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 | 636185764 | 118.81 | 募集资金专户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 20000060550400098423982 | 22.92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 338972535443 | 78.62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274.77 |
注: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4,530.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尚未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仅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内部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制定《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相应执行。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高能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高能环境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高能环境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其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高能环境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5,283.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966.1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4,530.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27%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2]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2]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是 [注1] | 42,300.00 | 22,300.00 | 22,300.00 | 1,540.77 | 21,783.50 | -516.50 | 97.68 | 2022/8/24 | -1,404.71 | 否 | 否 |
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是 [注1] | 73,800.00 | 93,800.00 | 93,800.00 | 12,425.36 | 86,377.07 | -7,422.93 | 92.09 | [注3] | 6,747.45 | 不适用 [注3] | 否 |
伊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 否 | 48,700.00 | 48,700.00 | 48,700.00 | — | 47,588.48 | -1,111.52 | 97.72 | 2023/1/6 | 3,015.70 | 是 | 否 |
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 否 | 28,500.00 | 28,500.00 | 28,500.00 | — | 26,727.61 | -1,772.39 | 93.78 | 2022/11/28 | 1,208.08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1,983.68 | 81,983.68 | 81,983.68 | — | 82,054.09 | 70.41[注4]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否 |
合 计 | - | 275,283.68 | 275,283.68 | 275,283.68 | 13,966.13 | 264,530.75 | -10,752.93 | 96.0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江西项目由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已经建成投产,产生部分效益,截至2024年年末尚有部分工段处于在建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13日,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需求,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25,6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8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800.00万元。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金昌危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尚未投入募集资金2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多金属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江西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相应调增至93,8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仅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内部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于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本年度项目净利润,金昌项目本期未达到可研报告预测净利润,主要系2024年生产工艺技改等原因导致金昌项目效益不及预期[注3]江西项目由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已经建成投产,产生部分效益,截至2024年年末尚有部分工段处于在建状态[注4]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投入金额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