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603612)_公司公告_索通发展: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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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1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情况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金昌先生的辞职报告及财务总监郎静女士的辞任报告。张金昌先生因任职单位兼职管理需要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张金昌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不存在意见分歧。鉴于张金昌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有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金昌先生的辞任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张金昌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辞任后,张金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金昌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对张金昌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郎静女士为更好地履行公司董事、总裁职责,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辞任后,郎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郎静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郎静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红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张红女士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夏威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张红女士简历:

张红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国泰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高级投资经理,北京世界商讯信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达科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总会计师、税务部高级经理、商用车事业部财务总监。现任北京盛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章夏威女士简历:

章夏威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安徽省芜湖市储汇分局、港湾网络有限公司。2006年加入公司,曾任财务计划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夏威女士持有公司1,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03%。章夏威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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