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603628)_公司公告_清源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时间:2025年4月

清源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 股票代码:603628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

号、1007号、1009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5年4月

2-4-2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2-4-3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公司出具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没有担保无法得到有效的偿付保障。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认购相关承诺,具体参见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之“(二)本次发行相关的承

2-4-4

诺事项”。

五、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境外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报告期各期,公司来源于境外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8,436.91万元、91,208.62万元、98,054.03万元和46,201.8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12%、64.09%、51.39%和53.63%。公司境外收入主要来源于澳大利亚、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同时公司也在上述国家或地区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如果未来我国与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者上述国家或地区发生政治动荡、军事冲突等突发性事件,或者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外商投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6,603.14万元、60,523.18万元、75,026.23万元和80,430.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41%、46.42%、

56.79%和53.41%,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59.95%、65.26%、

70.09%和70.84%,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为暂未发放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如果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如果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发放周期延长,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01.91万元、20,441.03万元、21,707.68万元和18,834.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7%、15.68%、

16.43%和12.51%。最近三年,存货余额整体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而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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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和积压、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或者拟用于转让的光伏电站因合作伙伴出现资金问题、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对外转让,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较高,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四)部分房产未取得权证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存在4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合计面积为7,827.80平方米,占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的

15.42%,主要用途为管理区、办公住宿、设备存放,未用于核心生产环节。尽管发行人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若发行人无法取得相关权属证书,或因此被主管部门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单县清源电站项目尚处于生态红线内的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单县清源建成运营的“单县清源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存在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问题。该土地瑕疵系项目用地于项目建成运营后被划为国家湿地公园所致。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3年4月公示的《山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及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于2024年10月15日公示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该项目所占土地拟被划出国家湿地公园范围。若自然保护地优化方案无法顺利推进,或单县清源因此被主管部门处罚,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支持政策变化风险

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受到各国政府的补贴和政策支持,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市场澳洲、欧洲、日本和中国等国家和地区均出台光伏发电支持政策。随着光伏发电成本的不断降低,光伏发电对政府补贴等支持政策依赖度逐渐降低,但当前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与政府补贴政策密切相关。如果未来作为公司重要收入来源的国家和地区的光伏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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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良好,产品销售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193,645.43万元和87,358.3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867.83万元、10,930.46万元、16,878.06万元和5,434.33万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49.47%,主要系欧洲区域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导致毛利额下降,以及公司汇兑损失增加所致。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等因素息息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表现不佳,相关产业政策、技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需求萎缩,公司主要产品与原材料价格、主要结算货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等不利因素出现,将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出现可转债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百分之五十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

(八)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上述项目建设达产后,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核心产能将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持续扩大,市场地位进一步稳固。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空间、客户需求以及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经审慎论证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但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路线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场风险。

(九)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发行相关的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从项目实施、完工、达产以至最终的产品销售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更替,下游需求增长缓慢,公司市场开拓成效不佳,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以及其他不利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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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

公司在《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总体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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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或者公司具备每股净资产摊薄的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果变更股利分配政策,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但公司保证现行及未来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二)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至2023年现金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395.122,190.40958.3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6,905.8710,938.084,736.97

2-4-9

分红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20.08%20.03%20.2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6,543.82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0,860.3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60.25%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4-10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 3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3

三、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事项 ...... 3

四、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情况 ...... 3

五、特别风险提示 ...... 4

六、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度及执行情况 ...... 7

目录 ...... 10

第一节 释义 ...... 1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8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1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9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41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2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2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 4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49

一、审计意见 ...... 49

二、财务报表 ...... 49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58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 61

五、主要财务指标 ...... 64

2-4-11六、财务状况分析 ...... 65

七、经营成果分析 ...... 101

八、现金流量分析 ...... 123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 127

十、技术创新分析 ...... 127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29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 133

十三、2024年1-9月业绩情况 ...... 133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3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13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35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54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 155

五、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 156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5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9

一、备查文件 ...... 159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 159

2-4-12

第一节 释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公司、公司、清源股份、清源科技、发行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股票、A股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募集说明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摘要《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章程》《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清源有限清源光电(厦门)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厦门清源光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前身
清源国际CLENERGY INTERNATIONAL PTY LIMITED,其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合英投资厦门合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
厦门金控厦门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厦门金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13

清源香港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澳洲KERRY J INVESTMENT PTY LT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Clenergy InvestmentsClenergy Investments (Australia) Pty Lt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Clenergy DeutschlandClenergy Deutschland GmbH,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项目澳洲Clenergy Projects (Australia) Pty Lt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全球Clenergy Global Projects GmbH,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Solarpark GanzlinSolarpark Ganzlin Infra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MES XXXVMES Solar XXXV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CGP Project 1CGP Project 1 GmbH,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GSBSolarpark GSB Infra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KLSSolarpark KLS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MKFSolarpark MKF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KMLSolarpark KML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Solarpark NHSSolarpark NHS GmbH & Co. KG,其为发行人的下属企业
清源美国Clenergy America, Inc.,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日本Clenergy International (JP) Kabushiki-Kaisha,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英国Clenergy International (UK) Limited,曾用名为Clenergy Europe Limited,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泰国Clenergy International(Thailand) Co.,Ltd.,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清源新加坡Clenergy Investment Pte. Ltd,其为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天津清源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清源光电(天津)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易捷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海西清源海西(厦门)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单县清源单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海阳清源海阳(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滁州天荣滁州天荣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皮山清源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固能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易捷包头市清源易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电力清源电力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戎伏苏州戎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卫闽阳中卫市闽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4-14

亳州清阳亳州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永安清阳永安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晋江旭阳晋江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漳州卓源漳州卓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固新能包头市固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清阳海欣清阳海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清源上海清源累土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天津瑞宜天津市瑞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新斯瓦特新斯瓦特(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肥城国悦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丰县万海丰县万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舞钢卓邦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淄博昱泰淄博昱泰光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包头固清源包头市固清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包头阳光新能源包头市清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已注销
威海新清阳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阳海圣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江门清阳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韦迩厦门韦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电气

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清源(厦门)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工投清源工投(新疆)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已注销
天津新清阳天津新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泉州清源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上饶清安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青岛苏莱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清源城服清源城服(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长沙清源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京清源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厦门易捷科技厦门易捷生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泉州在源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济宁清源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润赫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2-4-15

德州清源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惠州清源惠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武汉清源武汉清源虹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南通嘉灿南通嘉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政和清阳政和县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泰州潮鸣潮鸣(泰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宿迁君宇宿迁市君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佛隆广东佛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建发清源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泉州中清阳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南安中威阳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南安中品阳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南安新科阳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上海擅造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日本上板Kamiita Solar Farm Godo-Kaisha,其为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天津清源静海分公司清源光电(天津)有限公司静海分公司,其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天津清源在天津的分公司,已注销
Aus SolarGDP Aus Solar Distributors Pty Ltd,其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WQ Inc.WQ, KABUSHIKI KAISHA,其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
厦门高新创业中心、高新创业中心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光伏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
分布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支架、支架光伏支架是用来安装、支撑、固定光伏组件的特殊功能支架。为了使整个光伏电站得到最大功率输出,结合建设地点的地形地貌、气候及太阳能资源条件,光伏支架是将光伏组件以一定的朝向,排列方式及间距固定住的支撑结构
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器光伏逆变器是指将光伏组件所产生的直流电转化为交流电的设备。其中,并网逆变器是指除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外,输出的交流电可与市电的频率及相位同步,因此输出的交流电可以回到市电的逆变器
光伏组件

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其作用是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并送往蓄电池中存储起来,或推动负载工作

人工智能(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一个分支,利用计算机模拟人类智力活动,是一门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新技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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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电的功率单位,具体单位换算为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碳中和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整县光伏2021年6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碳达峰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巴黎协定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该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IEA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即国际能源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辅助机构之一,宗旨是协调各成员国的能源政策,减少对石油的依赖,促进石油生产国与石油消费国之间的对话与合作
Mordor Intelligence一家国际咨询机构,专业从事行业市场调研及分析,业务范围涵盖食品、医药、化工等多个行业领域
BIPVBuilding Integrated Photovoltaic,即光伏建筑一体化,与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安装并与建筑物形成完美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既发挥建筑材料的功能(如遮风、挡雨、隔热等),又发挥发电的功能,使建筑物成为绿色建筑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及工程总承包商,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FOBFree On Board,即离岸价格。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被装上船舶后,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T?VTechnischer ?berwachungsverein,即德国技术监督协会,是欧盟最权威的认证机构之一
MCSMicrogeneration Certification Scheme,即英国微型发电产品认证计划,是英国实行的一项特殊计划,由英国微型发电产品认证计划委员会管理补贴的发放
CE认证CONFORMITE EUROPEENNE,即欧洲统一认证,指一种安全认证,是太阳能光伏产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通过的认证
ETL认证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即美国电子测试实验,通过该产品安全认证,代表产品符合了北美适用的电气及其他安全标准的要求
CQC标志认证、CQC认证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认证是该机构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
Solar Power Europe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有来自40多个国家的300多名企业会员
风洞测试在风洞中安置飞行器或其他物体模型,研究气体流动及其与模型的相互作用,以了解实际飞行器或其他物体的空气动力学特性的一种空气动力实验方法
ITRPV国际光伏技术线路(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Roadmap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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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voltaic),国际上最有影响力的技术线路分析报告之一
Global Market InsightsGlobal Market Insights Inc.,是一家全球性市场调研机构
瑞士SGS检测中心Societe Generalede Surveillance S.A.,是从事检验、测试、质量保证与认证的知名国际机构
法国BV认证中心Bureau Verita,是一家国际知名的检验、认证、咨询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机构

注: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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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lenergy Technology Co.,Ltd.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号、1009号

股票简称:清源股份股票代码:603628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光伏行业快速发展

气候变化问题是全球各国需要共同应对的复杂议题,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全球150多个国家以及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1997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签订,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地球家园,2016年签署的《巴黎协定》规定把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工业化前水平以上低于2摄氏度以内的基础目标和1.5摄氏度之内的进一步努力目标。

我国作为世界重要政治经济体,在全球气候问题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20年9月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在我国“双碳”目标背景下,光伏作为近年我国增速最快的新能源,战略地位日益凸显。2021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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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于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5%左右,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并实现可再生能源加速替代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取得实质性成效,可再生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政策和社会环保意识增强的双重推动下,光伏发电技术水平迅速发展,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并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根据工信部统计的数据

,2022年全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分别达到82.7万吨、357GW、318GW、288.7GW,同比增长均超过55%,我国光伏行业总产值突破1.4万亿元人民币。现阶段,我国光伏技术保持快速进步的态势,产业链逐步发展成形,光伏产品制造能力已位居世界前列。

2、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分布式装机规模提升迅速

随着半导体相关技术的发展成熟以及清洁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光伏产业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已达到239GW,同比增长44.85%。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量占比约为49.37%。而据市场研究机构Technavio预测

,从2022年到2027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规模预计将新增733.05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达

19.09%。

对于国内光伏产业而言,我国已将光伏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产业政策引导和清洁能源需求增长的推动下,我国光伏技术水平快速发展提升,产业链逐步发展成形,光伏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并连续多年位居于世界首位。据国家能源局数据

,2022年全年,光伏新增并网87.41GW,同比增长59.27%。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网达51.11GW,占比58.48%,其中户用25.25GW,占光伏新增并网总装机的28.88%。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势头强劲,迅速成为各地分布式光伏建设的主力军,用户侧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将会成为颇具潜力的一个细分市场。

工信部《2022年全国光伏制造行业运行情况》

Technavio《Distributed Solar Power Generation Market by End-user, Installation Sites and Geography - Forecastand Analysis 2023-2027》

国家能源局《2022年全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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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兴技术与产业相结合,“智能化”成为光伏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5G通信、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兴起,加快光伏产业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光伏行业特色应用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在2018年,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引导整个行业向智能光伏产业转型。2021年,为进一步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升级发展和推广应用,提升光伏产业在制造强国建设和能源革命中的战略地位,工信部进一步研究“十四五”时期相关接续政策,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编制发布了《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为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政策依据,发挥了积极的指导意义。在制造端,要求提高光伏基础材料、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水平,促进智能化生产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提升整体工序智能化衔接。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化辅助工具,提高光伏产品制造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智能化生产作业和精细化生产管控,打造智能制造工厂;在应用端,要求面向智能光伏发电建设,结合多场景终端用电需求,运用5G通信、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开发一批智能化、特色化、类型化光伏产品。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扩大生产规模,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太阳能光伏发电作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促进了我国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光伏产业已成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已实现平价上网,同时兼具占地面积小、电网供电依赖小、智能灵活等优点,有望成为未来光伏发电的主流方向。

2022年,公司分布式支架业绩增速较快,分布式光伏支架产能利用率超100%,产能瓶颈凸显。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分布式支架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长期规划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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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公司综合运营效率。工业4.0已成为现今制造业发展的主流和方向。通过智能工厂体系建立,企业将引进智能化生产线,以及智能信息化系统,推动企业内部运营数字化,实现各类生产资源的连接,从而实现生产资源柔性配置,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

3、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强化竞争优势。光伏支架作为光伏发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技术更迭的重要领域,应用场景适配性、安全性方面愈发严苛,要求行业内企业不断加强光伏支架领域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该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积累,为储能产品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在分布式支架领域具有领先地位,依托屋顶支架产品与户储系统具有客户群体重叠、销售渠道适配的优势,拓展公司产品覆盖范围,提升为客户综合服务能力。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综合创新能力,强化核心竞争优势。

4、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和资金需求亦将不断扩大,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募集资金的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于日常经营以及未来业务拓展,为公司落实发展战略规划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此外,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二)发行数量、证券面值、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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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35,383.3333,200.00
2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8,162.081,8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58,545.41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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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4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500.00
发行人律师费用1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37.74
资信评级费用33.02
信息披露费用26.42
发行手续费用3.30
合计700.47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八)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5年4月3日 星期四T-2日披露募集说明书及摘要,刊登《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T-1日网上路演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2025年4月8日 星期二T日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2025年4月9日 星期三T+1日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2025年4月10日 星期四T+2日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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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交易日发行安排
2025年4月11日 星期五T+3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
2025年4月14日 星期一T+4日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九)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包括各类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十)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5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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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I: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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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4月14日,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0月14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1年4月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Q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1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票面余额,公司将按照上交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2.9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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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减资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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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4%(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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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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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届时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可转债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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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发〔2022〕91号)的相关要求。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1)优先配售日期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T日)9:30-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2)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清源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7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827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827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转债的可配售数量。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273,800,000股,剔除发行人回购专户库存股177,9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273,622,1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50.000万手。

(3)优先配售认购方法

①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5年4月8日(T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53628”,配售简称为“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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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债”。

②原股东认购1手“清源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③若原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清源转债,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清源配债”的可配余额。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④原股东持有的“清源股份”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手数,且必须依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4)原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①原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清源配债”的可配余额。

②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③原股东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④原股东通过电话委托或其它自动委托方式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⑤原股东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5)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2025年4月8日(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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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④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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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本次可转债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受托管理人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⑥对变更、解聘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⑦当可转债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⑧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约定的权限范围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③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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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拟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⑤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履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减资,以及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⑥公司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⑦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⑧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⑨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⑩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债券受托管理人;

③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④担保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如有);

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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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35,383.3333,200.00
2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8,162.081,8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58,545.415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19、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20、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公司出具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A+,评级展望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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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22、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公司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华泰联合证券的监督。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约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3、违约情形、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1)违约情形

以下事件构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的违约事件:

①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可转债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③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且可能导致本次可转债发生违约的;

④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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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公司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公司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⑦任何适用的现行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公司在本次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⑧公司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违约、可能对还本付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2)违约责任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次可转债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债规模合理性分析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公司债券余额为0.00元,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为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额为127,430.12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36.97万元、10,938.08万元和16,905.87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0,860.3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万元计算,参考近期可转债市场的发行利率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一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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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1.34%、

51.08%和49.73%,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0.26万元、12,179.27万元和5,405.02万元,具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公司债券本息。综上,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模具有合理性。

(十二)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5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68.3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本次发行距前次募集资金已超过五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为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光伏支架的产能,推动公司进一步高速发展;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丰富公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聚焦主业,符合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Hong Daniel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号、1009号
董事会秘书王梦瑶
联系电话0592-3110089
传真号码0592-578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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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保荐代表人陈洁斌、张桐赈
项目协办人王泽川
项目组成员支音、黄涛、叶余宽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号码0755-8190202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华晓军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经办律师马锐、宋沁忆
联系电话010-85191300
传真号码010-8519135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刘维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俊超、邓小勤、黄茹萍、许玉霞、张伟豪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号码010-66001392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号码021-68804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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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4000010209200006013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经办人员邹火雄、朱小万
联系电话0755-82872897
传真号码0755-8287209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控股股东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79,999股,持股比例为0.03%。除前述情况外,保荐人关联方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出于业务需要以证券投资基金等形式持有发行人少量股份。上述主体持有发行人股份遵从市场化原则,且持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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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273,800,000股,其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1Hong Daniel境外自然人81,407,60729.73-
2厦门金控国有法人41,257,82715.07-
3王小明境内自然人17,909,6436.54-
4清源国际境外法人4,548,4071.66-
5合英投资境内非国有法人4,353,0501.59-
6王志成境内自然人1,601,6000.58-
7庞文跃境内自然人1,060,0000.39-
8上海粒子跃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粒子希格斯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865,3000.32-
9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境外法人737,2940.27-
10林阳境内自然人709,2000.26-
合计154,449,92856.41-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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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58家控股子公司,8家参股公司,其中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天津清源

公司名称清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6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生产制造
主要生产经营地天津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5,554.904,527.2328,144.871,334.95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8,197.884,024.997,675.43-502.24

注:2023年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下同。

2、清源电气

公司名称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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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生产制造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厦门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11,135.336,439.4618,122.41-212.36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11,770.836,311.395,648.11-128.07

3、清源易捷

公司名称清源易捷(厦门)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7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工程施工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厦门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33,546.3619,387.7926,257.12957.86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33,603.1020,658.4421,890.781,270.65

4、清源电力

公司名称清源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3日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2,71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技术服务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厦门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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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2,436.6122,420.18313.281,574.50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2,798.4522,372.00110.07-48.19

5、皮山清源

公司名称皮山县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16,168.097,564.361,974.82734.94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16,344.087,561.17578.85-3.18

6、包头固能

公司名称包头市固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5,22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22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持股100%
主要业务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9,759.049,585.15787.08178.27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9,970.049,764.15553.35179.00

7、包头固新能

公司名称包头市固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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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321.25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321.25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阳海欣持股70%; 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
主要业务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7,135.498,847.573,226.50791.85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6,669.869,287.701,671.71440.13

8、肥城国悦

公司名称肥城国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40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持股100%
主要业务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泰安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8,743.982,999.691,070.39344.51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8,875.733,175.19581.96175.50

9、晋江旭阳

公司名称晋江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980万元人民币
持有权益比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电力持股100%
主要业务电站建设与运营
主要生产经营地福建省泉州市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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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4,593.842,585.40600.76315.84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4,717.062,745.76259.13160.36

10、清源澳洲

公司名称Kerry J Investment Pty Ltd.
成立时间2004年4月5日
已发行股份100股(每股面值1澳元)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贸易
主要生产经营地澳大利亚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1,662.2813,870.8233,205.181,365.07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20,609.8614,228.8515,112.10589.10

11、清源香港

公司名称Clenergy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11,253.34万港币
实收资本11,253.34万港币
持有权益比例清源股份持股100%
主要业务投资控股
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香港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40,770.1917,535.2426,633.17270.96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44,790.7217,644.0916,874.36-0.33

12、清源项目澳洲

公司名称Clenergy Projects (Australia) Pty Ltd
成立时间2016年2月1日

2-4-48

已发行股份1,019.21万股
持有权益比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清源全球持股100%
主要业务电站建设与运营及贸易
主要生产经营地澳大利亚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日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7,466.29-2,887.138,849.94266.88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7,133.90-3,021.883,316.23-182.09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变化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Hong Daniel,未发生变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Hong Daniel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1,407,607股,通过清源国际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数量4,548,407股,Hong Daniel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31.3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Hong Daniel先生,1964年6月出生,澳大利亚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工程师,澳大利亚Read计算机公司网络咨询顾问,Auscom中国公司首席代表,NEC澳大利亚公司咨询顾问,IBM全球服务咨询顾问;现任清源国际董事,发行人总经理、董事长。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Hong Daniel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清源国际2010.08.2669.66万港元76.56%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Hong Daniel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4-49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标准为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现金流量具有显著影响的事项。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财务资料。

一、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510Z0051号、容诚审字[2023]510Z0050号和容诚审字[2024]510Z0045号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88,778,585.09205,811,665.98338,246,287.90310,660,760.20
交易性金融资产46,500.00---
应收票据17,093,428.6618,525,500.0033,525,052.4332,408,978.25
应收账款804,308,380.30750,262,253.94605,231,836.00466,031,406.66
应收款项融资12,567,598.024,757,707.1816,426,400.44-
预付款项72,248,837.6020,653,319.9930,076,122.0223,713,856.52
其他应收款27,195,821.2527,982,070.9533,752,906.5816,836,209.75
存货188,340,941.91217,076,754.35204,410,271.48182,019,074.33
合同资产34,859,204.1721,756,008.155,213,994.72507,684.01

2-4-50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其他流动资产60,431,046.5054,341,437.5836,829,574.0866,627,717.30
流动资产合计1,505,870,343.501,321,166,718.121,303,712,445.651,098,805,687.0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0,372,037.1929,011,422.0125,176,344.5126,836,726.56
固定资产1,004,077,227.84872,210,494.24759,276,712.87756,074,708.53
在建工程22,445,536.1387,860,130.5417,386,634.4315,979,425.77
使用权资产52,314,146.7654,939,426.1859,998,451.1053,603,449.68
无形资产23,352,788.6724,029,735.7715,787,387.8113,312,392.03
长期待摊费用1,934,666.122,404,410.552,750,971.38975,407.05
递延所得税资产88,396,552.4386,507,322.7275,113,022.9886,637,007.53
其他非流动资产9,245,412.798,645,504.362,757,705.751,533,431.52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2,138,367.931,165,608,446.37958,247,230.83954,952,548.67
资产总计2,738,008,711.432,486,775,164.492,261,959,676.482,053,758,235.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26,717,598.76112,369,953.94145,098,615.36229,011,264.05
交易性金融负债2,947,298.553,065,103.31775,133.45-
应付票据246,029,535.25215,989,539.25256,847,148.84289,303,839.94
应付账款220,790,340.50183,528,481.86177,916,805.02126,463,730.18
合同负债26,447,372.9938,497,302.8917,365,374.5710,961,759.93
应付职工薪酬34,302,564.2659,719,236.4134,622,712.7317,164,330.33
应交税费18,585,394.0724,917,939.6216,113,905.8710,192,695.78
其他应付款36,643,968.1835,721,154.0033,038,214.9228,934,677.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392,022.9070,387,149.8331,465,218.5436,982,612.00
其他流动负债14,788,878.1611,171,079.7725,615,241.811,032,758.73
流动负债合计879,644,973.62755,366,940.88738,858,371.11750,047,667.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72,374,286.09369,100,494.60294,609,977.73121,000,000.00
租赁负债47,145,827.8547,595,246.6050,258,119.9644,457,041.08
长期应付款63,804,918.8662,707,284.5260,431,729.49134,462,704.44
预计负债737,458.361,964,013.578,301,913.281,968,899.77
递延收益--2,135,229.802,372,290.35
递延所得税负债--740,115.9975,873.22

2-4-51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非流动负债合计584,062,491.16481,367,039.29416,477,086.25304,336,808.86
负债合计1,463,707,464.781,236,733,980.171,155,335,457.361,054,384,476.84
股东权益:
股本273,800,000.00273,800,000.00273,800,000.00273,800,000.00
资本公积395,363,131.23395,363,131.23395,307,313.30395,307,313.30
其他综合收益2,274,661.05-1,762,093.661,264,259.21-5,986,811.44
盈余公积50,930,983.6550,930,983.6536,005,109.9729,310,583.95
未分配利润544,722,493.35525,251,216.06393,022,435.13299,919,156.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267,091,269.281,243,583,237.281,099,399,117.61992,350,242.11
少数股东权益7,209,977.376,457,947.047,225,101.517,023,516.74
股东权益合计1,274,301,246.651,250,041,184.321,106,624,219.12999,373,758.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738,008,711.432,486,775,164.492,261,959,676.482,053,758,235.69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873,583,855.621,936,454,309.701,441,932,152.291,017,982,061.36
减:营业成本681,019,946.601,499,113,221.281,114,438,980.77769,508,078.09
税金及附加2,840,462.904,216,919.333,791,438.874,306,475.51
销售费用50,019,750.16108,509,288.0368,847,408.6853,315,423.50
管理费用29,062,004.7972,216,396.9960,682,066.2652,348,978.04
研发费用22,693,077.6343,213,439.2526,874,878.8121,904,058.74
财务费用24,599,470.52-2,971,510.5721,640,321.4859,141,046.68
其中:利息费用12,153,724.7419,240,588.5528,177,262.2627,353,278.49
利息收入1,840,394.624,193,833.391,863,493.75726,151.75
加:其他收益2,690,815.947,046,883.173,850,174.872,198,984.34
投资收益1,439,268.363,739,352.748,285,250.068,035,878.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351,904.373,905,879.158,285,250.065,182,669.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10,760.00-2,966,166.30-767,404.8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962,585.49-13,777,970.65-5,203,817.13-6,717,305.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89,543.67-4,306,739.79-4,911,606.41-1,429,538.60

2-4-52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345.32-88,815.20-8,218.89
二、营业利润67,063,029.14201,868,569.24146,820,838.8059,537,800.87
加:营业外收入325,683.582,478,647.49735,228.81806,358.74
减:营业外支出634,582.98695,652.578,200,881.25798,008.95
三、利润总额66,754,129.74203,651,564.16139,355,186.3659,546,150.66
减:所得税费用12,410,857.3434,870,950.3030,050,608.5610,867,840.37
四、净利润54,343,272.40168,780,613.86109,304,577.8048,678,310.2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4,343,272.40168,780,613.86109,304,577.8048,678,310.2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3,422,477.29169,058,654.60109,380,815.3347,369,658.2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20,795.11-278,040.74-76,237.531,308,652.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867,989.93-2,943,284.607,403,995.844,381,757.02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036,754.71-3,026,352.877,256,173.544,655,559.59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68,764.7883,068.27147,822.30-273,802.57
六、综合收益总额58,211,262.33165,837,329.26116,708,573.6453,060,067.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7,459,232.00166,032,301.73116,636,988.8752,025,217.8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752,030.33-194,972.4771,584.771,034,849.4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200.620.400.17
(二)稀释每股收益0.200.620.400.1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53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0,462,972.261,805,724,667.391,362,481,375.25969,447,665.85
收到的税费返还21,990,191.8358,203,105.0882,629,318.0139,325,729.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424,442.8746,073,836.8348,160,203.1718,784,74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5,877,606.961,910,001,609.301,493,270,896.431,027,558,136.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3,339,539.321,522,012,365.991,121,193,256.30735,804,348.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3,039,604.40168,392,770.85114,914,143.1085,236,795.03
支付的各项税费58,039,133.8057,916,362.8671,263,992.6833,312,143.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689,992.30107,629,876.9564,106,785.94108,902,220.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8,108,269.821,855,951,376.651,371,478,178.02963,255,507.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30,662.8654,050,232.65121,792,718.4164,302,629.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87,363.996,864,767.344,054,721.46340,806.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5,000.00525,311.6720,581.18316,097.9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0,000.0030,511,862.2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9,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2,363.997,390,079.014,175,302.64190,168,766.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1,996,464.53243,416,014.2457,625,239.4919,796,285.28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9,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996,464.53243,416,014.2459,625,239.49178,796,285.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04,100.54-236,025,935.23-55,449,936.8511,372,481.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8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8,260,000.00289,200,000.00523,484,060.13420,376,812.93

2-4-54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320,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8,260,000.00289,200,000.00523,864,060.13494,697,312.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8,244,514.80208,635,381.41422,392,449.90598,362,548.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689,728.2938,727,006.0429,973,378.3633,428,131.03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0,000.00250,000.003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61,904.806,255,905.78107,128,883.3458,066,024.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096,147.89253,618,293.23559,494,711.60689,856,704.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63,852.1135,581,706.77-35,630,651.47-195,159,391.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03,874.2917,616,627.7016,205,018.61-19,672,068.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332,963.00-128,777,368.1146,917,148.70-139,156,350.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7,370,657.26256,148,025.37209,230,876.67348,387,226.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8,703,620.26127,370,657.26256,148,025.37209,230,876.6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0,228,905.7757,845,607.56174,033,820.57109,477,332.63
交易性金融资产46,500.00---
应收票据16,288,907.114,625,500.0032,201,698.9920,017,850.02
应收账款448,977,814.12391,678,802.14310,468,609.84249,664,484.20
应收款项融资9,409,917.504,057,707.185,000,000.00-
预付款项79,870,482.4638,308,384.9669,898,579.0212,209,430.85
其他应收款288,231,339.16305,439,856.71547,009,318.75548,026,031.56
存货68,798,160.1533,546,133.1357,581,069.8159,896,101.18
其他流动资产734,766.842,223,862.34567,146.883,806,380.74
流动资产合计1,042,586,793.11837,725,854.021,196,760,243.861,003,097,611.18
非流动资产:

2-4-55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长期股权投资771,379,898.07749,459,704.49488,879,947.36486,663,028.33
固定资产79,732,526.3779,711,457.4677,889,356.1678,859,307.28
无形资产16,356,290.1216,840,841.128,875,545.408,557,098.42
长期待摊费用248,339.93354,746.75521,554.3356,36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7,367,842.057,911,950.795,505,986.4719,949,223.44
其他非流动资产1,121,127.871,490,956.442,588,505.751,533,431.52
非流动资产合计876,206,024.41855,769,657.05584,260,895.47595,618,453.53
资产总计1,918,792,817.521,693,495,511.071,781,021,139.331,598,716,064.7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87,838,802.7829,324,478.0696,020,900.00163,567,631.36
应付票据195,137,572.15163,404,978.74230,209,464.19229,170,423.67
应付账款122,484,154.1997,911,442.74125,459,826.2977,846,723.67
合同负债11,381,741.1210,750,300.6915,149,516.1511,645,050.09
应付职工薪酬20,362,370.6641,769,580.2724,440,475.5410,886,336.37
应交税费1,898,599.885,500,536.976,555,953.652,240,960.68
其他应付款201,081,986.41170,101,354.31206,953,207.38195,222,070.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151,743.6239,877,815.831,884,613.19-
其他流动负债14,146,985.125,931,246.1125,734,427.181,276,309.69
流动负债合计767,483,955.93564,571,733.72732,408,383.57691,855,505.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5,481,961.9338,200,000.0078,200,000.00-
预计负债57,200.0057,200.006,835,687.06790,006.26
递延收益--10,227.65120,961.80
递延所得税负债--255,000.55-
非流动负债合计45,539,161.9338,257,200.0085,300,915.26910,968.06
负债合计813,023,117.86602,828,933.72817,709,298.83692,766,473.91
股东权益:
股本273,800,000.00273,800,000.00273,800,000.00273,800,000.00
资本公积396,034,546.92396,034,546.92396,034,546.92396,034,546.92
盈余公积51,202,085.4751,202,085.4736,276,211.7929,581,685.77
未分配利润384,733,067.27369,629,944.96257,201,081.79206,533,358.11
股东权益合计1,105,769,699.661,090,666,577.35963,311,840.50905,949,590.80

2-4-56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918,792,817.521,693,495,511.071,781,021,139.331,598,716,064.71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490,214,762.071,095,719,730.10772,472,644.73489,837,147.90
减:营业成本386,725,387.81863,418,112.75617,876,146.10410,214,111.79
税金及附加784,578.351,372,114.121,523,872.462,227,452.91
销售费用18,517,760.9539,784,677.4323,296,484.7617,231,434.69
管理费用15,380,871.4731,774,012.4324,693,045.8320,903,731.62
研发费用20,901,284.5043,220,326.6626,603,598.2323,344,058.74
财务费用922,249.70-20,247,135.56-7,205,486.227,178,427.60
其中:利息费用4,957,984.808,445,322.6915,537,791.5714,053,663.32
利息收入4,081,039.3916,778,572.0815,930,750.4715,372,139.78
加:其他收益2,467,770.966,961,966.503,673,400.792,205,847.34
投资收益960,193.5832,167,568.817,574,919.035,609,371.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60,193.583,003,393.066,824,919.034,233,354.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6,5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20,158.44-12,520,683.47-4,680,850.08-2,408,764.8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59,594.80-508,702.8155,680.93-884,944.9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662.85-9,116.25
二、营业利润54,217,657.47162,487,108.4592,308,134.2413,268,555.78
加:营业外收入153,343.56713,816.1583,548.14125,499.86
减:营业外支出174,103.00-696,657.758,016,020.65120,066.77
三、利润总额54,196,898.03163,897,582.3584,375,661.7313,273,988.87
减:所得税费用5,142,575.7214,638,845.5117,430,401.55-3,540,979.43
四、净利润49,054,322.31149,258,736.8466,945,260.1816,814,968.3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9,054,322.31149,258,736.8466,945,260.1816,814,968.3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4-57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49,054,322.31149,258,736.8466,945,260.1816,814,968.3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7,877,088.73875,386,634.51646,245,386.60385,377,546.21
收到的税费返还19,432,355.8743,659,257.0339,637,733.7431,896,437.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32,122.37257,802,931.52445,819,784.84264,500,447.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3,341,566.971,176,848,823.061,131,702,905.18681,774,431.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11,155,917.72751,623,536.97559,428,109.35282,890,808.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6,277,126.51100,015,163.0263,067,571.8345,332,420.53
支付的各项税费8,904,850.5520,496,248.362,386,999.591,268,026.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606,763.7769,478,843.65420,619,988.10345,199,888.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4,944,658.55941,613,792.001,045,502,668.87674,691,144.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603,091.58235,235,031.0686,200,236.317,083,286.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00,000.0036,304,175.754,278,000.0016,948,190.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5,000.00201,664.79-7,195.7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7,282,836.8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584,754.68--159,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6,589,754.6836,505,840.544,278,000.00193,238,223.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4,705,160.9116,073,209.127,840,100.693,738,409.19
投资支付的现金20,960,000.00259,016,364.076,620,000.009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159,000,000.00

2-4-58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665,160.91275,089,573.1914,460,100.69163,638,409.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24,593.77-238,583,732.65-10,182,100.6929,599,813.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7,700,000.0079,300,000.00326,347,820.00219,969,856.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7,700,000.0079,300,000.00326,347,820.00219,969,856.9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700,000.00147,900,000.00313,823,123.00408,332,487.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5,535,512.3330,452,541.9817,522,554.5721,978,268.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4,235,512.33178,352,541.98331,345,677.57430,310,75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464,487.67-99,052,541.98-4,997,857.57-210,340,899.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584,524.9712,929,503.412,045,971.32-9,074,905.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370,514.83-89,471,740.1673,066,249.37-182,732,704.9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49,869.72109,721,609.8836,655,360.51219,388,065.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3,620,384.5520,249,869.72109,721,609.8836,655,360.51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范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范围如下所示: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2-4-59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清源美国100设立
清源英国100设立
天津清源100设立
清源香港100设立
清源日本100设立
清源易捷100设立
清源海西75设立
清源海阳75设立
单县清源100设立
滁州天荣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包头固能100设立
皮山清源100设立
淄博昱泰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包头易捷100设立
清源项目澳洲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清源泰国49设立
清源澳洲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卫闽阳100设立
永安清阳100设立
晋江旭阳100设立
厦门韦迩100设立
漳州卓源100设立
清阳海欣100设立
包头固新能70设立
清源全球100设立
MES XXXV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天津瑞宜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斯瓦特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肥城国悦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苏州戎伏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清源电力100设立
CGP Project 1100设立

2-4-60

子公司名称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丰县万海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舞钢卓邦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威海新清阳100设立
江门清阳100设立
清阳海圣100设立
Clenergy Investment100设立
Solarpark Ganzlin100设立
清源电气100设立
清源工投60设立
天津新清阳100设立
泉州清源100设立
Solarpark GSB100设立
上饶清安100设立
Solarpark KLS100设立
Solarpark MKF100设立
Solarpark KML100设立
Solarpark NHS100设立
清源城服51设立
青岛苏莱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沙清源100设立
Clenergy Deutschland100设立
南京清源100设立
厦门易捷科技81设立
济宁清源100设立
苏州润赫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德州清源100设立

(三)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2024年1-6月,设立子公司德州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设立子公司Solarpark MKF GmbH & Co.KG、Solarpark KLS GmbH

2-4-61

& Co.KG、Solarpark KML GmbH & Co.KG、Solarpark NHS GmbH & Co.KG、清源城服(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沙清源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ClenergyDeutschland GmbH、南京清源博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易捷生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济宁清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并收购青岛苏莱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润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注销子公司包头市固清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清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亳州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清源累土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设立子公司Solarpark Ganzlin Infra GmbH & Co. KG、清源(厦门)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清源工投(新疆)数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天津新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泉州清源安扬新能源有限公司、Solarpark GSB Infra GmbH & Co.KG和上饶市清安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注销子公司Clenergy Investment Pte.Ltd。

2021年,设立子公司清阳海圣(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威海市新清阳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厦门韦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转让子公司西安清源华西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上述报告期内的合并范围变化未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度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5,753.44万元、租赁负债4,612.5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3.5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30.71万元及长期待摊费用-706.65万元。相关调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无影响。

2-4-62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该事项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7,572.667,541.95-30.71
使用权资产-5,753.445,753.44
长期待摊费用792.4485.79-706.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00.402,603.95403.54
租赁负债-4,612.544,612.54

2、2022年度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有关存货的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前:

本公司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发出时的成本从按照标准成本法进行核算,月末将成

2-4-63

本差异予以分摊,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变更后:

本公司存货(除电站开发产品外)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核算。

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由于公司存货种类繁多、收发频繁等因素,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实际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不切实可行,因而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变更后能够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更加准确、完整的体现产品实际成本和各经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2023年度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23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2.36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72.36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3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5.50万元。

4、2024年1-6月

2024年1-6月公司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4-64

(三)重大会计差错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1.711.751.761.46
速动比率(倍)1.501.461.491.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37%35.60%45.91%4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53.46%49.73%51.08%51.34%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082.652.492.21
存货周转率(次)6.256.605.334.62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040.200.440.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30-0.470.17-0.51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为年化后数据。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2-4-65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0%14.43%10.46%4.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4%14.05%10.89%4.59%

注:2024年1-6月为非年化数据。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200.620.400.170.200.620.40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190.600.420.160.190.600.420.16

注:2024年1-6月为非年化数据。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发行人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参见本节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50,587.0355.00132,116.6753.13130,371.2457.64109,880.5753.50
非流动资产123,213.8445.00116,560.8446.8795,824.7242.3695,495.2546.50
资产总额273,800.87100.00248,677.52100.00226,195.97100.00205,375.82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产总额呈整体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05,375.82万元、226,195.97万元、248,677.52

2-4-66

万元和273,800.87万元。

1、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28,877.8619.1820,581.1715.5833,824.6325.9431,066.0828.27
交易性金融资产4.650.003------
应收票据1,709.341.141,852.551.403,352.512.573,240.902.95
应收账款80,430.8453.4175,026.2356.7960,523.1846.4246,603.1442.41
应收款项融资1,256.760.83475.770.361,642.641.26--
预付款项7,224.884.802,065.331.563,007.612.312,371.392.16
其他应收款2,719.581.812,798.212.123,375.292.591,683.621.53
存货18,834.0912.5121,707.6816.4320,441.0315.6818,201.9116.57
合同资产3,485.922.312,175.601.65521.400.4050.770.05
其他流动资产6,043.104.015,434.144.113,682.962.826,662.776.06
流动资产合计150,587.03100.00132,116.67100.00130,371.24100.00109,880.57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25%、88.05%、88.80%和

85.1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4.390.024.050.023.430.013.480.01
银行存款20,865.9872.2612,733.0261.8725,719.3776.0420,919.6167.34
其他货币资金8,007.5027.737,844.1038.118,101.8323.9510,142.9932.65
合计28,877.86100.0020,581.17100.0033,824.63100.0031,066.08100.00

2-4-67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1,556.1440.027,335.0035.648,091.5123.925,118.4416.48

注:2022末公司银行存款中包含108.00万元为采购相关合同诉讼冻结款,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等诉讼事项已完成调解,上述诉讼冻结款项已解除冻结。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1,066.08万元、33,824.63万元、20,581.17万元和28,877.8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27%、25.94%、

15.58%和19.18%。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贷款保证金等。2023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为公司当期购建长期资产金额较高,以及随经营规模扩大支付的采购款等金额增长。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65---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4.65---
合计4.65---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4.65万元,系期末未到期的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承兑票据1,709.341,738.553,153.831,235.03
商业承兑票据-120.00220.572,111.44
合计1,709.341,858.553,374.403,346.47
减:坏账准备-6.0021.90105.57
账面价值1,709.341,852.553,352.513,240.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240.90万元、3,352.51万

2-4-68

元、1,852.55万元和1,709.3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5%、2.57%、

1.40%和1.14%,占比较低。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以商业承兑汇票为主;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603.14万元、60,523.18万元、75,026.23万元和80,430.8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41%、46.42%、

56.79%和53.41%。2021年-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及账面价值随主营业务收入的提升而增长。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增长主要系公司二季度收入环比增速较高,且光伏支架业务在6月收入较高,因此截至6月底部分客户暂未回款。

①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1年以内61,249.8470.8456,880.9170.0942,461.5165.2630,498.5459.95
1至2年11,792.6013.6410,633.6613.1010,141.2015.598,625.1216.96
2至3年7,936.299.188,079.059.966,406.089.858,361.0216.44
3年以上5,479.466.345,556.986.856,060.169.313,384.526.65
合计86,458.18100.0081,150.60100.0065,068.96100.0050,869.2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1年内为主,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比分别为59.95%、65.26%、70.09%和70.84%,账龄1年以内占比呈逐期增长趋势。公司账龄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公司执行的客户信用政策基本匹配,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整体较小。

②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

2-4-69

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7.391.23%1,067.3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5,390.7998.77%4,959.965.81%80,430.84
组合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20,826.2824.09%490.102.35%20,336.19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32,316.5137.38%1,535.034.75%30,781.48
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32,248.0037.30%2,934.839.10%29,313.17
合计86,458.18100.00%6,027.346.97%80,430.84
类别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7.391.32%1,067.3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0,083.2198.68%5,056.996.31%75,026.23
组合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2,853.3115.84%341.692.66%12,511.62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29,108.8535.87%1,382.674.75%27,726.18
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38,121.0546.97%3,332.638.74%34,788.42
合计81,150.60100.00%6,124.387.55%75,026.23
类别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67.391.64%1,067.3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4,001.5798.36%3,478.395.43%60,523.18
组合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20,535.8031.56%158.660.77%20,377.14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28,550.7443.88%1,356.164.75%27,194.58
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14,915.0322.92%1,963.5713.17%12,951.46
合计65,068.96100.00%4,545.786.99%60,523.18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2-4-70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078.392.12%1,078.39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9,790.8197.88%3,187.676.40%46,603.14
组合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12,149.0823.88%134.231.10%12,014.86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26,882.6452.85%1,276.934.75%25,605.72
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10,759.0821.15%1,776.5216.51%8,982.57
合计50,869.20100.00%4,266.068.39%46,603.14

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组合1应收海外客户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06-302023-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753.71417.532.01%12,825.14313.522.44%
1-2年51.2751.27100.00%4.814.81100.00%
2-3年0.830.83100.00%0.820.82100.00%
3年以上20.4720.47100.00%22.5322.53100.00%
合计20,826.28490.102.35%12,853.31341.692.66%
账龄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0,446.3569.200.34%12,020.385.530.05%
1-2年64.0064.00100.00%99.1399.13100.00%
2-3年19.9119.91100.00%5.755.75100.00%
3年以上5.555.55100.00%23.8323.83100.00%
合计20,535.80158.660.77%12,149.08134.231.10%

该组合下主要为公司应收境外光伏支架客户款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海外客户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98%以上。2024年6月末该组合应收账款余额提高,主要系2024年6月实现境外光伏支架收入金额较高,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货款仍有部分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因此在6月底的应收账款余额提高。

组合2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2-4-71

单位:万元

账龄2024-06-302023-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298.24536.674.75%9,242.96439.044.75%
1-2年10,141.49481.724.75%9,001.06427.554.75%
2-3年7,663.14364.004.75%7,575.73359.854.75%
3年以上3,213.64152.654.75%3,289.10156.234.75%
合计32,316.511,535.034.75%29,108.851,382.674.75%
账龄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9,568.79454.524.75%10,183.99483.744.75%
1-2年8,872.07421.424.75%7,922.72376.334.75%
2-3年6,300.62299.284.75%7,235.21343.674.75%
3年以上3,809.27180.944.75%1,540.7373.184.75%
合计28,550.741,356.164.75%26,882.641,276.934.75%

该组合下主要为公司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的款项,账龄一年以上的余额主要为暂未下发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06-302023-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9,197.881,460.725.00%34,812.811,740.645.00%
1-2年1,599.84159.9810.00%1,627.78162.7810.00%
2-3年272.32136.1650.00%502.50251.2550.00%
3年以上1,177.961,177.96100.00%1,177.961,177.96100.00%
合计32,248.002,934.839.10%38,121.053,332.638.74%
账龄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2,446.38622.325.00%8,296.73414.845.00%
1-2年1,205.14120.5110.00%600.7160.0710.00%
2-3年85.5542.7850.00%1,120.07560.0350.00%
3年以上1,177.961,177.96100.00%741.57741.57100.00%
合计14,915.031,963.5713.17%10,759.081,776.5216.51%

2-4-72

该组合客户主要为公司境内光伏支架业务、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对应的客户等。2023年末,该组合的金额和占比提升,主要系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境内光伏支架收入提升,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货款仍有部分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因此在2023年末该组合应收款项余额提升。

公司在该组合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组合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发行人
6个月以内5%5%-5%5%
7-12个月5%
1-2年10%10%10%20%10%
2-3年50%50%20%50%50%
3-4年100%100%50%100%100%
4年以上100%

注:中信博、意华股份、振江股份上述计提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2023年审计报告;爱康科技上述计提比例来自于其披露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综上所述,对于上述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用政策,并在信用期内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货款回收情况与公司的信用政策匹配,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③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时点序号单位名称主要对应业务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占比
2024-06-30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发电11,691.1413.52%
2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电公司光伏电站发电5,907.096.83%
3Enpal光伏支架5,841.656.76%
4TOKYO SANGYOCO., LTD.光伏支架3,286.943.80%

2-4-73

时点序号单位名称主要对应业务账面余额账面余额占比
5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光伏电站发电3,109.193.60%
合计/29,836.0034.51%
2023-12-31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发电11,100.6913.68%
2海南州华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光伏支架7,416.029.14%
3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和田供电公司光伏电站发电5,332.546.57%
4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支架4,272.415.26%
5MMEM光伏支架3,202.823.95%
合计/31,324.4938.60%
2022-12-31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发电12,024.8118.48%
2Enpal光伏支架5,649.458.68%
3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电公司光伏电站发电4,698.357.22%
4MMEM光伏支架3,655.075.62%
5浙江富家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光伏支架3,289.235.05%
合计/29,316.9145.05%
2021-12-311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光伏电站发电8,419.0416.55%
2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田供电公司光伏电站发电6,059.0911.91%
3MMEM光伏支架2,886.435.67%
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肥城市供电公司光伏电站发电2,514.624.94%
5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光伏支架2,137.994.20%
合计/22,017.1643.27%

注:1、MMEM包括Metal Manufactures Pty Limited集团内下属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2、Enpal包括Enpal GmbH与Enpal B.V.。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均为各业务的主要客户,且主要为业内知名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该等款项出现重大坏账风险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的余额情况如下:

2-4-74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票据1,256.76475.771,642.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0.00万元、1,642.64万元、

475.77万元和1,256.76万元。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拟进行贴现或背书,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将对应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账面价值占比
1年以内7,034.0797.361,863.8090.242,763.5091.882,210.3393.21
1至2年54.950.7665.773.1899.813.32115.354.86
2至3年0.290.0041.590.08111.893.7230.191.27
3年以上135.571.88134.176.5032.411.0815.530.65
合计7,224.88100.002,065.33100.003,007.61100.002,371.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2,371.39万元、3,007.61万元、2,065.33万元和7,224.8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6%、2.31%、

1.56%和4.80%。2024年6月末预付款项增幅较大,主要系预付碳钢供应商货款提高。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材料款等,预付款项的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83.62万元、3,375.29万元、2,798.21万元和2,719.5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3%、2.59%、

2.12%和1.81%。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同比上升100.48%,主要系期末应收联营企业股利及应收出口退税金额相比上期末增加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2-4-75

①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股利--200.007.15800.0023.70--
其他应收款2,719.58100.002,598.2192.852,575.2976.301,683.62100.00
合计2,719.58100.002,798.21100.003,375.29100.001,683.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由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构成。

②应收股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股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企业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0.00240.00-
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10.00-
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80.00-
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
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
合计-200.00800.00-

上述被投资单位在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均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③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押金保证金2,394.0255.462,206.9752.621,376.6731.051,174.8635.31
出口退税款246.795.72409.149.761,194.1326.93144.514.34
资金往来款527.6512.22555.5113.25767.3517.311,103.4133.16
电站股权转让款499.1511.56499.1511.90499.1511.26499.1515.00
代垫款313.827.27304.547.26366.998.28332.479.99

2-4-76

款项性质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员工备用金38.080.8826.870.6458.971.3312.920.39
其他296.816.88191.684.57170.133.8460.431.82
合计4,316.32100.004,193.85100.004,433.39100.003,327.74100.00
减:坏账准备1,596.7336.991,595.6538.051,858.1041.911,644.1249.41
账面价值2,719.5863.012,598.2161.952,575.2958.091,683.6250.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资金往来款、电站股权转让款等构成。其中资金往来款主要为应收已对外转让项目公司的分红款、应收联营企业的资金往来款等,金额和占比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代垫款主要为垫付员工个税、社保款,以及外部收购的子公司在被收购前的应交税款等。2023年末公司押金保证金金额和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支付境内地面光伏支架项目履约保证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保证金提高。

(8)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8,201.91万元、20,441.03万元、21,707.68万元和18,834.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7%、15.68%、

16.43%和12.51%。

①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的账面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商品7,612.6937.576,790.2529.117,826.3635.405,644.6528.69
原材料4,058.4420.032,681.9711.503,475.2415.722,657.7613.51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3,293.9816.265,276.4522.623,557.5516.092,861.6514.55
在途物资1,497.167.393,259.3613.982,522.1311.415,429.4327.60
委托加工物资1,276.796.30696.632.99884.364.001,536.047.81
合同履约成本1,164.415.752,400.5810.291,636.377.40129.400.66
发出商品836.914.13864.723.711,323.325.99737.493.75
半成品521.262.571,352.645.80881.663.99675.253.43

2-4-77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20,261.64100.0023,322.60100.0022,106.99100.0019,671.6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在建电站开发产品、原材料、在途物资等构成。最近三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存货金额亦随之提升。其中,在建电站开发产品为光伏电站转让业务下暂未完工转让的光伏电站资产。在途物资主要为供应商已发货但在期末暂未入库的存货,以及境内主体发往境外仓库,但在期末暂未入库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主要为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下,未完工并网和未确认收入的电站建设投入。

2022年末、2023年末在建电站开发产品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对拟转让光伏电站的建设投入增加。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服务业务发展迅速,未完工项目资产增加所致。

②存货跌价的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按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各期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原材料4,058.44260.816.43%2,681.97308.6111.51%
委托加工物资1,276.79--696.63--
半成品521.26--1,352.64--
库存商品7,612.69464.476.10%6,790.25603.948.89%
发出商品836.91--864.72--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3,293.98702.2721.32%5,276.45702.3813.31%
在途物资1,497.16--3,259.36--
合同履约成本1,164.41--2,400.58--
合计20,261.641,427.557.05%23,322.601,614.936.92%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2-4-78

原材料3,475.24262.567.56%2,657.76360.4313.56%
委托加工物资884.36--1,536.04--
半成品881.66--675.25--
库存商品7,826.36614.387.85%5,644.65328.605.82%
发出商品1,323.32--737.49--
在建电站开发产品3,557.55789.0322.18%2,861.65780.7327.28%
在途物资2,522.13--5,429.43--
合同履约成本1,636.37--129.40--
合计22,106.991,665.977.54%19,671.661,469.757.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主要由在建电站开发产品跌价准备、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和原材料跌价准备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9)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3,562.86226.783,336.072,226.14111.312,114.83
未到期的质保金160.9911.15149.8567.266.4960.77
合计3,723.85237.933,485.922,293.40117.802,175.60
项目2022-12-312021-12-31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350.0317.50332.53148.05110.3337.73
未到期的质保金260.3671.49188.8713.730.6913.04
合计610.4089.00521.40161.78111.0150.77

公司的合同资产由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未到期的质保金构成,报告期各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50.77万元、521.40万元、2,175.60万元和3,485.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5%、0.40%、1.65%和2.31%,占比较低。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主要为光伏电站工程服务业务下,已完工但未与客户进行结算的EPC工程资产,随着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

2-4-79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余额亦随之提升。

(10)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5,739.4694.984,837.8089.032,777.4875.416,281.6794.28
预缴所得税103.751.72109.712.02619.6216.82180.372.71
待摊费用199.893.31486.648.96285.867.76200.743.01
合计6,043.10100.005,434.14100.003,682.96100.006,662.77100.00

注: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等应交增值税期末为借方余额的明细项目。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由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项目、预缴所得税、待摊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6,662.77万元、3,682.96万元、5,434.14万元和6,043.1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06%、2.82%、4.11%和4.01%。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降幅较大,主要系光伏支架业务、光伏电站建设相关增值税留抵税额退回所致。2023年末、2024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3,037.202.462,901.142.492,517.632.632,683.672.81
固定资产100,407.7281.4987,221.0574.8375,927.6779.2475,607.4779.17
在建工程2,244.551.828,786.017.541,738.661.811,597.941.67
使用权资产5,231.414.255,493.944.715,999.856.265,360.345.61
无形资产2,335.281.902,402.972.061,578.741.651,331.241.39
长期待摊费用193.470.16240.440.21275.100.2997.540.10
递延所得税8,839.667.178,650.737.427,511.307.848,663.709.07

2-4-80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924.540.75864.550.74275.770.29153.340.16
非流动资产合计123,213.84100.00116,560.84100.0095,824.72100.0095,495.25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四项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53%、95.15%、94.50%和94.73%。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
追加 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2024年1-6月2,901.14-135.19-0.873,037.20
2023年度2,517.63-390.599.322.242,901.14
2022年度2,683.67200.00435.41812.3510.912,517.63
2021年度2,088.9390.00518.2710.79-2.732,683.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683.67万元、2,517.63万元、2,901.14万元和3,037.2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1%、2.63%、

2.49%和2.46%。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构成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
1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487.80
2Kamiita Solar Farm Godo Kaisha132.53
3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2.26
4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515.91
5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373.66
6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46.05

2-4-81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
7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9.16
8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99.83
合计3,037.20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点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2024年6月30日房屋及建筑物11,961.753,793.028,168.738.14%
机器设备5,381.022,026.993,354.033.34%
运输工具996.32630.44365.880.36%
办公设备1,895.141,341.31553.830.55%
光伏电站111,898.6723,933.4287,965.2487.61%
合计132,132.9031,725.18100,407.72100.00%
2023年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10,586.123,624.016,962.107.98%
机器设备5,104.941,852.583,252.363.73%
运输工具940.75585.32355.430.41%
办公设备1,761.051,283.58477.470.55%
光伏电站97,792.6721,618.9876,173.6987.33%
合计116,185.5328,964.4887,221.05100.00%
2022年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10,561.343,298.307,263.059.57%
机器设备3,995.061,978.442,016.622.66%
运输工具1,001.58633.29368.300.49%
办公设备1,481.351,134.32347.030.46%
光伏电站83,839.2717,906.5965,932.6886.84%
合计100,878.6124,950.9475,927.67100.00%
2021年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10,561.342,970.307,591.0410.04%
机器设备2,898.611,881.241,017.371.35%
运输工具800.06594.92205.150.27%
办公设备1,353.391,004.32349.070.46%
融资租赁光伏电站及设备10,539.711,958.028,581.6811.35%
光伏电站70,060.6812,197.5257,863.1676.53%

2-4-82

时点项目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合计96,213.7920,606.3275,607.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5,607.47万元、75,927.67万元、87,221.05万元和100,407.7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17%、

79.24%、74.83%和81.49%。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光伏电站、房屋及建筑物等构成。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原值稳步增长。

融资租赁光伏电站及设备项目主要为公司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2022年末公司融资租赁光伏电站及设备的账面原值、账面价值的金额为零,系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在2022年提前归还了前期通过售后回租模式融资租入的光伏电站及设备的融资租赁款,因此融资租赁光伏电站设备余额转入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列示。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继续对自持光伏电站建设进行投入以及部分光伏电站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因此期末光伏电站原值和账面价值进一步提升。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597.94万元、1,738.66万元、8,786.01万元和2,244.5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7%、1.81%、7.54%和1.82%。其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在建工程2,244.558,786.011,738.661,185.93
工程物资---412.01
合计2,244.558,786.011,738.661,597.94

2021年末公司工程物资用于厦门见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2022年该项目已建成并并网发电。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加大对拟自持光伏电站投资,位于滁州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暂未完工。2024年公司在建工程金额降幅金额较大,主要系江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滁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澳洲办公室装修工程等已完工转固。

公司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如下:

2-4-83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山东威海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54.21
福建闽南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68.53-801.867.93
江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411.39--
滁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186.20--
济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076.03---
澳洲办公室装修-1,188.42936.80-
其他---23.79
合计2,244.558,786.011,738.661,185.9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光伏发电项目,上述在建工程完工后将转入固定资产。

(4)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情况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360.34万元、5,999.85万元、5,493.94万元和5,231.4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1%、6.26%、

4.71%和4.25%,主要为租赁房屋、土地等,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土地使用权1,895.3581.161,921.5779.971,184.8475.05989.4474.32
软件439.9318.84481.4020.03393.9024.95341.8025.68
合计2,335.28100.002,402.97100.001,578.74100.001,331.2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1.24万元、1,578.74万元、

2-4-84

2,402.97万元和2,335.2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9%、1.65%、2.06%和1.90%。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构成,其中公司拥有的主要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97.54万元、275.10万元、

240.44万元和193.47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0.10%、0.29%、0.21%和0.16%,占比较低。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及改造支出等。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土地租赁款从长期待摊费用调整至使用权资产列报。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137.35247.991,204.60269.231,109.19240.19933.68238.50
信用减值准备7,288.511,345.667,507.881,363.746,288.231,185.315,852.161,405.11
预提费用及工资2,025.33521.882,715.81727.661,154.05336.85418.96125.6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2,090.172,887.3210,631.062,636.498,676.652,118.438,280.112,105.41
可抵扣亏损12,433.753,666.4211,640.143,506.8011,564.103,512.8516,335.194,714.45
租赁负债5,043.341,236.845,133.541,261.91130.3233.2217.145.19
其他425.47126.78483.66144.24286.4184.45253.9469.36
合计40,443.9110,032.9039,316.699,910.0629,208.957,511.3032,091.188,663.70

注:2023年末、2024年6月末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8,663.70万元、7,511.30万元、8,650.73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9,910.06万元)和8,839.66万元(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032.9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07%、7.84%、7.42%和7.17%。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可抵扣亏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租赁负债等等所形成。

2-4-85

公司可抵扣亏损中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对应主体主要为曾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清源项目澳洲、清源日本等。公司根据上述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因素对未来期间盈利情况进行判断,预测上述主体未来能够实现盈利,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亏损。因此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并遵循相应主体适用所得税法规中关于可抵扣亏损年限的规定,按适用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3.34万元、275.77万元、864.55万元和924.5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6%、0.29%、

0.74%和0.75%,占比较低。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体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87,964.5060.1075,536.6961.0873,885.8463.9575,004.7771.14
非流动负债58,406.2539.9048,136.7038.9241,647.7136.0530,433.6828.86
合计146,370.75100.00123,673.40100.00115,533.55100.00105,438.4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21年至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占比逐步提升,主要系公司优化负债结构,新增较多长期借款所致。

1、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22,671.7625.7711,237.0014.8814,509.8619.6422,901.1330.53
交易性金融负债294.730.34306.510.4177.510.10--
应付票据24,602.9527.9721,598.9528.5925,684.7134.7628,930.3838.57
应付账款22,079.0325.1018,352.8524.3017,791.6824.0812,646.3716.86

2-4-86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同负债2,644.743.013,849.735.101,736.542.351,096.181.46
应付职工薪酬3,430.263.905,971.927.913,462.274.691,716.432.29
应交税费1,858.542.112,491.793.301,611.392.181,019.271.36
其他应付款3,664.404.173,572.124.733,303.824.472,893.473.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39.205.967,038.719.323,146.524.263,698.264.93
其他流动负债1,478.891.681,117.111.482,561.523.47103.280.14
流动负债合计87,964.50100.0075,536.69100.0073,885.84100.0075,004.77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项目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质押借款--900.008.01--2,931.8112.80
抵押借款7,780.5134.32899.138.00----
信用借款7,005.6430.90--903.596.232,339.3210.21
保证借款7,885.6134.788,437.0175.087,207.5449.678,924.1538.97
保证及抵押借款--1,000.868.915,004.4434.498,010.0834.98
短期贸易融资----1,394.299.61695.773.04
合计22,671.76100.0011,237.00100.0014,509.86100.0022,901.1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2,901.13万元、14,509.86万元、11,237.00万元和22,671.7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0.53%、19.64%、

14.88%和25.77%。公司2021年至2023年各期末短期借款的金额与占比均处于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主动优化有息负债结构,降低短期借款的占比所致。2024年6月末短期借款金额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对拟自持光伏电站投入金额提高使得融资需求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偿还短期借款,无已逾期未偿

2-4-87

还的短期借款。

(2)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0.00万元、77.51万元、

306.51万元和294.7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10%、0.41%和

0.34%,各期末金额和占比均较低。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为外汇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银行承兑汇票23,385.5021,598.9525,684.7128,930.38
信用证1,217.46---
合计24,602.9521,598.9525,684.7128,930.3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8,930.38万元、25,684.71万元、21,598.95万元和24,602.9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57%、34.76%、

28.59%和27.9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

公司应付票据结算均以真实的交易为基础,银行承兑汇票与采购合同对应,票据结算业务真实,应付票据金额的变化与发行人业务模式、经营政策、融资策略相匹配。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货款14,418.0565.3012,818.6469.8514,424.0881.079,807.6377.55
应付工程款5,302.9124.023,074.4216.751,785.0710.031,836.5514.52
应付费用2,342.3210.612,454.1213.371,536.278.63989.117.82
其他15.750.075.670.0346.260.2613.090.10
合计22,079.03100.0018,352.85100.0017,791.68100.0012,646.37100.00

2-4-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646.37万元、17,791.68万元、18,352.85万元和22,079.0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86%、24.08%、

24.30%和25.10%,主要为应付采购货款等。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得公司采购规模与应付账款余额随之上涨。公司应付费用主要包括物流费等。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096.18万元、1,736.54万元、3,849.73万元和2,644.7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6%、2.35%、5.10%和3.01%。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已结算未完工款等。2023年末由于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服务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预收光伏电站工程客户工程款快速增长,使得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和占比提升。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716.43万元、3,462.27万元、5,971.92万元和3,430.2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9%、4.69%、7.91%和3.90%,主要由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构成。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019.27万元、1,611.39万元、2,491.79万元和1,858.5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6%、2.18%、3.30%和2.11%,主要由应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澳大利亚商品服务税等构成。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付股利1,065.8529.09------
费用预提561.9915.34510.4014.29820.6524.84692.6023.94
销售返利452.0412.341,006.9428.19807.9224.45857.5229.64
往来款442.5112.08896.5825.10720.2821.80560.8919.38
扶贫款396.6010.82396.6011.10396.6012.00396.6013.71
投标保证金78.972.1578.972.2178.972.3987.293.02

2-4-89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666.4418.19682.6319.11479.4114.51298.5710.32
合计3,664.40100.003,572.12100.003,303.82100.002,893.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893.47万元、3,303.82万元、3,572.12万元和3,664.4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6%、4.47%、4.73%和4.17%,主要由预提费用、销售返利、应付往来款、应付股利等构成。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4,679.0889.316,427.6891.322,507.8879.701,393.8437.6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174.373.33169.042.40158.885.051,963.2553.09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56.991.0967.980.9755.531.7670.641.9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28.766.27374.015.31424.2313.48270.527.31
合计5,239.20100.007,038.71100.003,146.52100.003,698.2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698.26万元、3,146.52万元、7,038.71万元和5,239.2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3%、

4.26%、9.32%和5.96%,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等构成。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03.28万元、2,561.52万元、1,117.11万元和1,478.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4%、3.47%、1.48%和1.68%,主要由已背书未到期不能终止确认票据、待转销项税额构成。2022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公司已背书转让年底尚未到期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

2-4-90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结构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47,237.4380.8836,910.0576.6829,461.0070.7412,100.0039.76
租赁负债4,714.588.074,759.529.895,025.8112.074,445.7014.61
长期应付款6,380.4910.926,270.7313.036,043.1714.5113,446.2744.18
预计负债73.750.13196.400.41830.191.99196.890.65
递延收益----213.520.51237.230.78
递延所得税负债----74.010.187.590.02
非流动负债合计58,406.25100.0048,136.70100.0041,647.71100.0030,433.68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租赁负债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55%、97.32%、

99.59%和99.87%。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证借款890.511.724,825.0511.135,005.3815.66--
抵押及保证借款--2,982.736.883,003.089.39--
质押及保证借款46,053.1488.7135,529.9481.9823,960.4274.9513,493.84100.00
信用借款2,000.383.85------
抵押借款2,972.485.73------
小计51,916.51100.0043,337.72100.0031,968.88100.0013,493.841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4,679.08/6,427.68/2,507.88/1,393.84/
合计47,237.43/36,910.05/29,461.00/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100.00万元、29,461.00万

2-4-91

元、36,910.05万元和47,237.4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76%、70.74%、

76.68%和80.88%。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因此增加长期借款,减少融资性售后回租。2024年6月末长期借款相较2023年年底增加27.98%,主要系公司对拟自持光伏电站投入金额提高使得融资需求提升。

(2)租赁负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情况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4,445.70万元、5,025.81万元、4,759.52万元和4,714.5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61%、12.07%、

9.89%和8.07%;主要为租赁房屋、土地等,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付融资性售后租回款---9,454.75
应付光伏电站扶贫金6,554.866,439.776,202.055,954.77
小计6,554.866,439.776,202.0515,409.5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74.37169.04158.881,963.25
合计6,380.496,270.736,043.1713,446.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3,446.27万元、6,043.17万元、6,270.73万元和6,380.4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4.18%、14.51%、

13.03%和10.92%,由应付融资性售后租回款和应付光伏电站扶贫金构成。

应付光伏电站扶贫金产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响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实施的光伏扶贫工程,公司与固阳县人民政府签署《固阳县33MW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扶贫资金支付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包头固新能33MW扶贫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并网后每年向固阳县人民政府支付扶贫款396.60万元,扶贫期

2-4-92

限20年。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未来应支付款项的现值确认为长期应付款。

2022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下降幅度较大的原因为: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而增加长期银行借款减少融资性售后租回。

(4)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96.89万元、830.19万元、

196.40万元和73.7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65%、1.99%、0.41%和

0.13%,占比较低。公司预计负债主要由于未决仲裁、员工长期服务离职补偿、产品质量保证等事项而计提。2022年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增幅较大,原因主要为新增计提未决仲裁的预计赔偿支出。2023年12月该仲裁已达成和解,因此期末无因未决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该仲裁的具体情况为:2018年,清源香港与日本株式会社Mirait技术公司(以下简称“Mirait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因技术指标更改导致交付产品中支撑托架的规格尺寸有差异,Mirait公司因此遭受业主方索赔、项目工程停工停电等损失。由于Mirait公司向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井住友”)购买了相关保险并取得保险款,三井住友因此取得代位求偿权。2023年2月,三井住友向日本商事仲裁协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清源香港对其进行赔偿相关的项目损失及与本案相关的资产管理报酬及律师费等合计22,039.13万日元(约人民币1,130.61万元)。基于谨慎考虑,公司于2022年预提60%涉诉金额(677.85万元)作为赔偿支出准备金。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清源香港与三井住友已达成和解,公司已支付和解金9,050万日元(约人民币447.26万元)和仲裁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5)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37.23万元、213.52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8%、0.51%、0.00%和0.00%,占比较低。公司递延收益主要由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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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7.59万元、74.01万元、

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2%、0.18%、0.00%和0.00%,金额与占比均较低。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租赁准则的影响而产生。2023年末、2024年6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账面价值为0.00万元,主要系租赁等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倍数)1.711.751.761.46
速动比率(倍数)1.501.461.491.2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2.37%35.60%45.91%4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53.46%49.73%51.08%51.34%
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091.3027,715.1921,935.5713,681.37
利息保障倍数(倍数)6.4911.585.953.18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不存在大幅下降的情况,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资产负债率

2021年至2023年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呈稳步下降的趋势,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提升,主要系公司为加强自持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银行借款规模提升,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2-4-94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并同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有息负债规模,2021年至2023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快速提升,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持续上升,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与盈利能力持续改善,利润总额同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积极优化融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等有息负债、大幅减少售后回租等财务成本较高的融资方式,使得公司利息支出金额同比大幅下降,因此公司2023年度利息保障倍数增长幅度较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2024-0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流动比率中信博1.401.341.511.57
意华股份1.521.381.351.13
爱康科技0.660.690.860.98
振江股份1.091.141.220.99
可比公司均值1.171.141.241.17
公司1.711.751.761.46
速动比率中信博0.930.991.241.29
意华股份0.950.840.690.53
爱康科技0.630.630.780.87
振江股份0.640.750.770.63
可比公司均值0.790.800.870.83
公司1.501.461.491.22
资产负债率(合并)中信博67.15%65.53%55.31%52.69%
意华股份61.95%68.61%64.05%71.26%
爱康科技81.94%77.81%72.26%58.67%
振江股份59.80%60.67%58.14%66.01%
可比公司均值67.71%68.16%62.44%62.16%
公司53.46%49.73%51.08%51.34%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高于行业均值,公司资产短期偿债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强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2-4-95

水平,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

综上所述,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均处于正常合理的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银行信用良好,总体偿债能力较好。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存货周转率6.256.605.334.62
应收账款周转率2.082.652.492.21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3、2024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存货周转率(次)为年化后数据。

公司整体资产运营效率良好,2021年-2023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逐步提升。2024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公司二季度收入环比增速较高,最后一月收入占比提升,使得本期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

2、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比较

(1)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

受主营业务构成、客户结算方式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存在一定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1)光伏电站收入业务影响: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部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暂未发放,且账龄较长,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的金额与占比较高,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拉低了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2)客户结算方式不同:客户一般通过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不同方式进行货款结算,而不同公司之间的票据结算比例不同。

剔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影响,并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纳入应收款项余额后,模拟计算的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2-4-96

项目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纳入应收款项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中信博2.372.822.301.73
意华股份3.874.145.926.22
振江股份4.274.955.044.76
爱康科技1.442.986.763.52
可比公司平均值2.993.725.014.06
发行人1.952.482.312.09
进一步剔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发行人2.703.653.773.76

注:1、将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纳入应收款项后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合计平均余额;

2、发行人进一步剔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合计余额中扣除应收国家电网公司及电力公司款项余额的期初期末平均数;

3、2024年1-6月数据为年化数据。

2021年,公司上述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小,高于中信博、爱康科技,低于意华股份、振江股份,在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区间之内。2022年公司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中信博,低于行业平均值,主要系当年爱康科技太阳能电池/组件收入同比增长301.48%,带动其营业收入总额同比增长164.34%,显著高于应收款项余额增速,应收账款周转率快速提升。2023年公司上述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公司差异较小。2024年1-6月公司上述模拟计算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且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二季度收入环比增速较高,且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工程业务在6月收入较高,截至6月底部分客户暂未回款,使得本期应收款项增速高于收入增速。

此外,不同公司收入结构有所差异,导致其客户结构、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均有差异。2023年公司光伏支架收入占比为86.45%,而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光伏支架相关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仅为62.00%、13.75%和22.55%。

(2)存货周转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年

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2.444.044.244.08

2-4-97

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意华股份2.852.602.522.97
振江股份2.342.522.302.37
爱康科技7.257.7312.437.94
可比公司平均值3.724.225.374.34
发行人6.256.605.334.62

公司存货周转率位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可比区间内。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公司资产运营能力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分析

1、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对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界定如下:

(1)财务性投资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2)类金融业务

“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

2-4-98

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正常业务开展中员工借支款外,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

2-4-99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从事类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3、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账面价值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4.65
2其他应收款2,719.58
3其他流动资产6,043.10
4长期股权投资3,037.20
5其他非流动资产924.54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65万元,系期末未到期的外汇远期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为对冲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相关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4-100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报表项目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
押金保证金2,394.02生产经营相关
出口退税款246.79生产经营相关
资金往来款527.65生产经营相关
电站股权转让款499.15生产经营相关
代垫款313.82生产经营相关
员工备用金38.08生产经营相关
其他296.81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4,316.32//
减:坏账准备1,596.73//
账面价值2,719.5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项目账面价值为2,719.58万元,主要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押金及保证金、出口退税款、资金往来款和电站股份转让款,上述款项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5,739.46生产经营相关
预缴所得税103.75生产经营相关
待摊费用199.89生产经营相关
合计6,043.10//

注: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等应交增值税期末为借方余额的明细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6,043.10万元,主要为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下表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

2-4-101

序号公司名称金额(万元)
1泉州中清阳新能源有限公司487.80
2Kamiita Solar Farm Godo Kaisha132.53
3泉州在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2.26
4南安市中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515.91
5南安市中威阳新能源有限公司373.66
6南安市新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46.05
7上海擅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9.16
8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199.83
合计3,037.20

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924.54万元,主要为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86,146.5598.61190,815.7398.54142,324.2598.70100,469.5198.69
其他业务收入1,211.831.392,829.701.461,868.971.301,328.691.31
合计87,358.39100.00193,645.43100.00144,193.22100.00101,798.2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798.21万元、144,193.22万元、193,645.43万元和87,358.39万元,2022年、2023年分别同比增长41.65%、34.30%,增速

2-4-102

较快。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9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废料销售收入和原材料销售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支架69,343.3680.49167,415.7987.74123,426.1186.7285,086.7984.69
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16,629.2219.3022,358.3711.7218,522.4813.0114,011.3113.95
其中:光伏电站发电7,899.899.1713,448.257.0513,130.379.2312,115.2912.06
光伏电站工程8,729.3310.138,910.124.675,392.103.791,896.021.89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173.970.201,041.570.55375.650.261,371.411.37
合计86,146.55100.00190,815.73100.00142,324.25100.00100,469.5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由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构成,其中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由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构成。报告期内的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光伏支架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可分为分布式光伏支架、地面光伏支架等类别,覆盖下游工商业分布式电站、户用分布式电站和集中地面电站等主流光伏支架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支架销售收入,光伏支架收入占比超过80%。

在全球绿色低碳能源转型以及海内外新增光伏装机量快速增长背景下,公司凭借全球化的布局与在光伏支架领域拥有的技术实力、口碑声誉等长期积淀,报告期内来源于光伏支架产品的收入金额和占比持续提升。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光伏支架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5,086.79万元、123,426.11万元、167,415.79万

2-4-103

元和69,343.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69%、86.72%、87.74%和

80.49%。

2022年光伏支架收入同比增长45.06%,主要原因包括;在欧洲市场,由于碳中和目标的激励以及国际突发事件的影响,欧洲各国更重视能源安全与能源独立,积极加速推进能源结构转型,欧洲新增光伏装机量高速增长,公司依托多年销售分布式光伏支架的经验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在欧洲市场收入大幅提升。在境内市场,公司凭借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较强的生产能力,新开拓了数家境内分布式光伏支架与地面光伏支架客户,使得公司在境内光伏支架收入也有较大提升。

2023年光伏支架收入同比增长35.64%,主要系2023年光伏产业链产品价格持续下降,组件价格的探底使得光伏电站建设的成本大幅降低,并提高了光伏电站的收益率,光伏电站投资需求高涨,公司境内光伏支架业务快速发展,完成数个境内大型地面光伏支架项目的交付并确认收入。

(2)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由光伏电站发电、光伏电站工程构成。报告期各期,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收入分别为14,011.31万元、18,522.48万元、22,358.37万元和16,629.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95%、

13.01%、11.72%和19.30%。

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公司自持运营发电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报告期各期,该业务收入分别为12,115.29万元、13,130.37万元、13,448.25万元和7,899.89万元。2021年-2023年该业务收入逐年稳步增长,为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包括电站工程建设服务、电站工程运维服务,公司为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提供系统勘测、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报告期各期,该业务收入分别为1,896.02万元、5,392.10万元、8,910.12万元和8,729.3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增速较高,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持续提升,主要原因为:在国家双碳目标和整县推进政策下,分布式光伏市场持续高增长,同时2023年光伏组件价格持续下降拉动了光伏电站投资建设需求,公司作为福建省光伏整体解决方案龙头企业,在省内外新获取电站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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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数量增加,电站工程建设服务收入快速增长。

(3)光伏电力电子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71.41万元、

375.65万元、1,041.57万元和173.9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

0.26%、0.55%和0.20%,收入占比较低。该业务涉及的产品主要为用于智能光伏跟踪器等配套的产品(如汇流箱、跟踪控制箱、电缆等)、光伏储能产品等。2022年收入降幅较大主要系部分光伏跟踪器客户项目需求减少,对公司采购额降低。2023年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光伏跟踪支架收入提升拉动光伏电力电子配套产品收入提高。2024年1-6月收入较低,主要系跟踪支架收入降低,且新增跟踪支架客户对跟踪控制箱等配套产品需求较少,因此与跟踪支架配套的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收入降低。

3、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境内39,944.7446.3792,761.7048.6151,115.6235.9132,032.6131.88
境外46,201.8153.6398,054.0351.3991,208.6264.0968,436.9168.12
合计86,146.55100.00190,815.73100.00142,324.25100.00100,469.51100.00

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布局,持续拓展国内外销售网络,已形成较强的海内外销售渠道和本地化品牌效益,2021年至2023年境内与境外市场收入均逐年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境外市场。公司境外市场收入主要来自于澳大利亚、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2023年公司境内收入金额和占比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增幅较大,同比增长超过115%。

(二)公司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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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67,901.3299.71149,076.6999.44110,867.7899.4876,586.3199.53
其他业务成本200.670.29834.630.56576.120.52364.500.47
合计68,101.99100.00149,911.32100.00111,443.90100.0076,950.8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53%、99.48%、

99.44%和99.71%,与营业收入结构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支架57,322.2684.42135,053.1790.59101,308.1091.3869,986.6991.38
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10,443.7315.3813,187.658.859,276.178.375,692.197.43
其中:光伏电站发电2,750.874.054,949.263.324,682.144.224,495.585.87
光伏电站工程7,692.8611.338,238.395.534,594.034.141,196.611.56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135.340.20835.860.56283.510.26907.431.18
合计67,901.32100.00149,076.69100.00110,867.78100.0076,586.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光伏支架产品成本为主。总体上,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动趋势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54,095.6279.67129,117.0586.6196,115.5686.6967,134.8387.66
直接人工1,239.681.832,482.691.672,000.971.801,222.051.60
制造费用2,122.303.134,289.302.883,475.083.132,537.243.31
光伏电站4,248.316.264,709.513.163,473.543.13656.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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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设备
劳务成本2,042.383.012,982.552.00759.550.6935.550.05
折旧2,349.583.463,770.542.533,751.053.383,612.664.72
其他1,803.462.661,725.041.161,292.031.171,387.681.81
合计67,901.32100.00149,076.69100.00110,867.78100.0076,586.3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性质的结构较为稳定,以直接材料、折旧、光伏电站设备、制造费用为主,其中直接材料占比最高。公司的成本结构主要由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等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光伏电站设备、劳务成本的金额与占比逐年提升,主要系该等成本项目对应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报告期内随着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其成本亦相应增长。2024年1-6月直接材料占比降低主要系光伏电站工程收入占比提高使得光伏电站设备成本、劳务成本占比提升,以及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占比提高使得折旧成本占比提高。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整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18,245.2394.7541,739.0495.4431,456.4796.0523,883.2196.12
其他业务毛利1,011.165.251,995.074.561,292.853.95964.193.88
合计19,256.39100.0043,734.11100.0032,749.32100.0024,847.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毛利绝大部分来源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金额按产品结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2-4-107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光伏支架12,021.1065.8932,362.6277.5422,118.0270.3115,100.1163.22
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6,185.4933.909,170.7221.979,246.3029.398,319.1234.83
其中:光伏电站发电5,149.0228.228,498.9920.368,448.2326.867,619.7031.90
光伏电站工程1,036.475.68671.731.61798.072.54699.422.93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38.640.21205.710.4992.150.29463.981.94
合计18,245.23100.0041,739.04100.0031,456.47100.0023,883.21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光伏支架产品、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二者合计对各期毛利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95.13%、97.17%、97.90%和94.11%。随着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线的丰富完善、自有品牌知名度在境内外市场的提升、自主研发技术的积累以及对全球化发展的深入布局,2021年-2023年公司来源于光伏支架的毛利金额和占比均快速提升。2024年光伏支架业务毛利额占比降低,主要系光伏支架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有所降低。

此外,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报告期内收入金额增长带动该业务毛利额稳步增长,光伏电站发电业务盈利能力良好,是公司毛利的重要来源。

2、公司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结构分类的毛利率分析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毛利率变动额毛利率变动额毛利率变动额毛利率
光伏支架17.34%-1.99%19.33%1.41%17.92%0.17%17.75%
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37.20%-3.82%41.02%-8.90%49.92%-9.45%59.37%
其中:光伏电站发电65.18%1.98%63.20%-1.14%64.34%1.45%62.89%
光伏电站工程11.87%4.33%7.54%-7.26%14.80%-22.09%36.89%
光伏电力电子产品22.21%2.46%19.75%-4.78%24.53%-9.30%33.83%
合计21.18%-0.69%21.87%-0.23%22.10%-1.67%23.77%

2-4-108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77%、22.10%、21.87%和21.18%。光伏支架、光伏电站发电业务为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这两项业务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保持平稳,但略有小幅下降,2021-2023年主要系光伏支架业务的快速发展使得毛利率较高的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收入占比降低;2024年1-6月主要系光伏支架业务区域结构变化使得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各组成部分毛利率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7.75%、17.92%、19.33%和

17.34%。2023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相比2022年提升1.4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1)铝合金、碳钢等材料采购成本下降与规模效应的提升;(2)公司光伏支架业务全球化布局的深入推进与在欧洲等地市场知名度持续提升,使得光伏支架来源于境外的毛利率进一步提升。2024年1-6月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相比2023年下降1.99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区域收入占比降低及境外毛利率降低。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2.89%、64.34%、63.20%和65.18%。公司保持现有自持电站规模基础上,逐步优化现有电站资产,并提高自持电站管理与运维效率,报告期内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电站工程毛利率分别为36.89%、14.80%、7.54%和

11.87%。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主要分为电站工程运维服务、电站工程建设两类;其中电站工程运维服务成本主要为电站日常运维人员薪酬支出等,成本金额较低,毛利率较高;而电站工程建设需投入较多设备及施工成本,毛利率低于电站工程运维服务。

2021年-2023年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2021年及之后受益于整县光伏等政策的推动,公司新建光伏电站工程项目增多,因此随着电站工程建设收入及占比的提高,公司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此外,电站工程建设业务为项目导向制,公司获取的不同工程合同对应的客户及具体项目不同,也使得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2024年1-6月由于光伏

2-4-109

电站工程客户构成及具体项目发生变化,因此毛利率相比2023年提升4.33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收入和毛利占比均低于2%,该业务对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盈利情况产生影响较小。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系该业务对应客户及销售的具体产品有所变化。

3、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1)毛利率总体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19.37%18.11%12.44%11.74%
意华股份18.76%17.60%17.48%17.12%
爱康科技-3.28%5.88%-0.94%2.43%
振江股份21.93%20.29%13.92%22.55%
平均值14.20%15.47%10.73%13.46%
发行人22.04%22.58%22.71%24.4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具体产品结构、业务经营模式有所不同,因此不同公司之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从事的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毛利率较高,该业务为公司仅次于光伏支架外的主要收入及毛利来源,提升了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2)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光伏支架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一般高于境内;(3)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下游应用领域及客户特点与同行业公司情况不同;(4)公司坚持自有品牌运营,进入光伏支架行业已十余年,在境内外市场声誉良好,具有较强的品牌溢价能力。

(2)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相关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2-4-110

收入金额毛利率收入金额毛利率收入金额毛利率收入金额毛利率
中信博326,800.0019.75%566,018.8818.86%323,744.5312.57%226,909.1411.29%
意华股份193,215.3011.94%313,666.7910.87%291,294.5612.67%225,557.8310.70%
振江股份未披露未披露84,513.1112.31%44,510.1012.20%24,760.036.54%
爱康科技未披露未披露64,091.1913.85%91,133.949.50%46,338.153.95%
平均值/15.85%/13.97%/11.74%/8.12%
发行人69,343.3617.34%167,415.7919.33%123,426.1117.92%85,086.7917.75%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中信博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当期支架业务模块实现营收32.68亿元;

3、振江股份、爱康科技未披露2024年1-6月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的毛利率分别为17.75%、17.92%、19.33%和

17.34%,2021年-2023年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一致,2023年公司与中信博光伏支架业务毛利率差异较小。总体来看,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①销售区域不同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境内外收入结构存在差异,导致各方毛利率不同。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成熟度较高、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境内光伏发电项目客户相较于境外客户对成本控制更为重视,使得供应商议价能力有限。而境外光伏行业仍处于快速发展中,特别是由于国际突发事件引发欧洲能源危机,欧洲各国纷纷出台鼓励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以及众多新兴市场国家亦加大对光伏行业支持力度,推动海外光伏市场整体需求持续旺盛。此外,由于境外电力价格相比于境内往往更高,用户安装光伏系统以降低用电成本的动力更强。上述因素使得境外市场对光伏支架等光伏发电成本价格有着更高的接受度,因此光伏支架产品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光伏支架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80.28%、73.85%、58.50%和66.36%;中信博光伏支架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37.28%、50.71%、57.12%和

83.14%。2021年-2023年公司光伏支架境外收入占比高于中信博,亦高于同行业公司境外收入平均占比,光伏支架境外销售毛利率较高,因此公司光伏支架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3年公司与中信博光伏支架境外收入占比较为接近,光伏支架毛利率差异亦较小。2024年1-6月中信博光伏支架境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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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大幅提升并超过公司,且据中信博披露,其海外交付多为跟踪支架使其交付产品结构优化,因此本期中信博光伏支架业务毛利率略高于公司。

②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差异

光伏支架产品下游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与分布式电站两大类。通常情况下,集中式地面电站的装机规模与投资规模较大,客户对电池片等主材以及光伏支架等辅材的价格提升更为敏感,客户议价能力较高,供应商对其成本传导能力较弱。而分布式电站主要在屋顶建设,以家庭自用或工商业企业自用,因此分布式光伏支架具体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性,对终端使用者的品牌溢价高,客户对价格敏感程度也相对较低。

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而根据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以及官网等公开信息查询,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振江股份光伏支架产品以固定支架、跟踪支架等用于地面电站的支架或其配件为主。

2021年硅料价格处于高位,并引发电池片、光伏组件等光伏主材价格大幅增长,导致集中式地面电站开发商初始投资成本增大且项目收益被大大压缩甚至亏损。在此情况下,2021年国内外集中式地面电站项目发生较多迟延建设情形,国内地面电站新增装机规模不及预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1年光伏发电建设运行情况》,2021年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装机量为25.6GW,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1.66%。同时,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数据,全球集中式光伏电站在2021年新增装机量为77.4GW,较2020年仅增长了4.31%。总体而言,国内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量呈现下降趋势,而全球范围内的增长幅度较为有限。集中式地面电站装机的迟延,使得作为光伏辅材的光伏支架市场竞争加剧;同时,集中式光伏电站客户较强的议价能力倒逼其产业链上游环节向其让利。因此,中信博、意华股份、爱康科技等以集中式地面支架为主的公司,2021年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

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且以外销为主,因此公司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程度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小,产品价格下调压力较小,2021年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另一方面,2021年度全球大宗铝合金及钢材价格、国际海运集装箱运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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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均大幅上涨,使得光伏支架产品成本提升。而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且以外销为主,境外分布式支架客户更加重视品牌价值与满足多样化需求,对价格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因此相比同行业公司,公司向客户传导成本上涨的能力较强,顺价能力更强,在行业成本上升的背景下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小,也使得公司2021年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综上,公司光伏支架产品以分布式光伏支架为主,具体使用场景更具有多样性,境外下游客户更加重视品牌价值与满足多样性需求,对价格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对供应端成本上升的传导容忍程度更高,因此2021年公司光伏支架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

③业务经营模式不同

公司与意华股份光伏支架业务的品牌运营与经营模式存在差异,导致双方毛利率不同:

根据意华股份公开披露信息,意华股份光伏支架业务模式为:海外主要为跟踪支架龙头品牌商提供代工服务,国内渐进布局光伏跟踪与固定支架自有品牌。其于2019年收购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光伏支架龙头提供结构件代工服务。2021年,通过收购支架研发设计企业晟维新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在国内渐进布局自有品牌业务。

公司进入光伏支架行业已十余年,成立至今始终采用自主研发的技术、产品设计,并坚持自有品牌运营,通过多年的行业经验、丰富完善的产品线和主动高效的产品设计在市场打造自有品牌,在海内外均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因此,相对于代工模式,公司的自有品牌模式,具有较强的品牌议价能力,毛利率水平较高。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及其变动情况与主营业务构成、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布局情况、经营模式相匹配;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2-4-113

(四)利润表其他主要项目分析

1、期间费用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金额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5,001.985.7310,850.935.606,884.744.775,331.545.24
管理费用2,906.203.337,221.643.736,068.214.215,234.905.14
研发费用2,269.312.604,321.342.232,687.491.862,190.412.15
财务费用2,459.952.82-297.15-0.152,164.031.505,914.105.81
合计12,637.4314.4722,096.7611.4117,804.4712.3518,670.9518.3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18,670.95万元、17,804.47万元、22,096.76 万元和12,637.4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18.34%、12.35%、11.41%和14.47%。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863.3057.246,449.1859.434,046.0958.773,126.7158.65
市场开发服务费815.7016.311,495.2113.781,137.4816.52988.1118.53
仓储运输及港杂费285.735.71533.294.91630.009.15279.575.24
差旅及办公费518.0510.361,141.8010.52482.927.01273.825.14
业务招待费230.684.61452.234.17441.526.41200.173.75
其他288.525.77779.227.18146.732.13463.178.69
合计5,001.98100.0010,850.93100.006,884.74100.005,331.5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331.54万元、6,884.74万元、10,850.93万元和5,001.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4%、4.77%、5.60%和5.73%。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市场开发服务费、仓储运输及港杂费、差旅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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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等项目构成。上述四项在报告期各期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7.56%、

91.46%、88.65%和89.62%,其中市场开发服务费主要为展会费、媒体推广费、海外市场开发费等。

2022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9.13%,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打造全球化的销售网络及服务团队,加大资源投入,充实销售团队,完善境内外市场及销售渠道的开拓,因此公司2022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总额涨幅较大。2022年物流仓储费涨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境外收入的快速增长,使得境外物流仓储费用增幅较大。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7.61%,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迅速,收入同比增长较快,同时销售人员数量增长,因此对销售人员薪酬支出总额增幅较大。此外公司加大对境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参与海内外展会,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因此差旅费金额以及市场开发费用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2.91%2.99%2.79%3.01%
意华股份2.01%2.47%2.13%2.31%
爱康科技4.64%1.98%1.23%2.03%
振江股份1.17%1.30%1.08%1.28%
平均值2.68%2.19%1.81%2.16%
发行人5.73%5.60%4.77%5.2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受业务构成、具体产品类型、市场渠道等差异影响,不同公司之间销售费用率亦存在差异。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1)公司坚持秉持全球化人力资源战略,使用本地团队管理本地业务,构建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以达到对当地市场、客户的快速响应。公司已在澳大利亚、德国、日本、泰国等地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部署当地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上述海外地区劳动力成本更高,因此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支出较高。(2)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因销售费用中包含海外展会支出等境外市场开发费。(3)在境内市场方面,公司根据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绿色经济目标,将中国区市场视为未来支架产品业绩增长的主要市场,加强资源投入,完善国内市场及销售渠道的开拓,因此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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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公司在境内市场营销投入较多。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38.37%26.21%33.90%42.08%
意华股份43.02%44.62%50.09%46.64%
爱康科技54.20%46.60%33.90%36.18%
振江股份48.30%39.46%41.91%36.12%
平均值45.97%39.22%39.95%40.26%
发行人57.24%59.43%58.77%58.6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在57%以上,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占比为40%左右。综上,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构建全球化销售服务团队以及境内外市场拓展投入增多所致,具有合理性。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1,547.6453.254,302.9959.583,494.0857.582,688.3251.35
办公及招待费446.7015.37942.9713.06844.0313.91861.4116.46
咨询服务费477.2316.421,013.6514.04732.6712.07630.2112.04
折旧与摊销246.288.47545.047.55480.877.92406.777.77
房租及水电82.512.84177.552.46113.331.87103.621.98
电站保险费60.742.09156.352.16143.652.37130.292.49
其他45.091.5583.081.15259.574.28414.287.91
合计2,906.20100.007,221.64100.006,068.21100.005,234.9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5,234.90万元、6,068.21万元、7,221.64万元和2,906.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4%、4.21%、3.73%和3.3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高精益化管理与数字化管理水平,费用管控能力提升,管理费用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办公及招待费、咨询服务费、折旧费及摊销

2-4-116

等项目构成。上述四项在报告期各期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7.62%、

91.49%、94.23%和93.52%。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3.84%3.23%3.35%4.25%
意华股份4.89%4.45%3.77%3.52%
爱康科技10.49%4.83%3.59%9.32%
振江股份3.61%3.68%2.38%3.32%
平均值5.71%4.05%3.27%5.10%
发行人3.33%3.73%4.21%5.1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021、2022年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原因为:(1)公司重视“绩效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注重打造高素质、全球化的经营管理团队伍,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因此公司管理人员薪酬支出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在50%以上,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随着公司费用管控能力提升以及收入快速增长,公司管理费用整体呈下降趋势,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率已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4、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员工薪资1,536.3167.703,002.2569.471,986.4473.911,238.8356.56
检测费161.067.10361.638.37226.498.4362.322.85
材料费291.0512.83337.577.81146.005.43686.7631.35
折旧费及摊销82.493.64133.533.09111.664.15101.304.62
设计咨询费0.330.0120.900.485.150.1910.070.46
其他198.068.73465.4810.77211.757.8891.134.16
合计2,269.31100.004,321.34100.002,687.49100.002,190.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190.41万元、2,687.49万元、4,321.34万元和2,269.3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15%、1.86%、2.23%和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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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员工薪资、检测费、材料费、折旧费及摊销等项目构成。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加大现有光伏支架系统产品进行改造升级、研发面向不同市场、不同应用场景的新标准化产品,同时加大对光伏智能跟踪器领域、储能产品的研发,研发团队不断扩充,员工薪酬、材料费等支出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2.25%2.66%3.44%4.98%
意华股份3.37%3.79%3.92%4.52%
爱康科技2.39%1.69%1.09%1.54%
振江股份3.37%3.30%3.18%3.31%
平均值2.85%2.86%2.91%3.59%
发行人2.60%2.23%1.86%2.15%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对研发项目持续投入人力和物力,公司研发投入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部分同行业公司,主要原因包括:(1)不同公司之间主营业务构成、具体产品结构、研发方向、具体研发项目有所差异;(2)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业务模式相对稳定,对研发投入的需求相对较小;(3)公司研发人员规模及人员薪酬总额相对较低,使得公司研发费用率相对较低。

5、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利息支出1,215.3749.411,924.06-647.502,817.73130.212,735.3346.25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120.304.89252.03-84.82261.1912.07241.094.08
减:利息收入184.047.48419.38-141.13186.358.6172.621.23
利息净支出1,031.3341.931,504.68-506.372,631.38121.602,662.7145.02
汇兑净损失1,213.9949.35-2,252.89758.16-961.67-44.442,660.0644.98
手续费及其他99.544.05213.34-71.80247.0511.42193.343.27
扶贫金未确认115.094.68237.72-80.00247.2811.43256.264.33

2-4-118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费用摊销
融资租赁费用------141.732.40
合计2,459.95100.00-297.15100.002,164.03100.005,914.1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914.10万元、2,164.03万元、-297.15万元和2,459.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1%、1.50%、-0.15%和2.82%。公司财务费用受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等项目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规模较大,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欧洲、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主要使用澳元、美元、欧元、英镑、日元等,因此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有较大影响。

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降幅较大,主要系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澳元等外币贬值,使得公司实现汇兑收益961.67万元,相较2021年增加3,621.73万元。

2023年财务费用降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借款结构优化及利率有所降低使得利息支出同比下降;同时人民币对欧元、澳元等外币贬值,使得公司实现汇兑收益2,252.89万元,相较2022年增加1,291.22万元。

2024年1-6月财务费用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2024年公司银行借款规模提高,使得利息支出同比提升28%;同时欧元、澳元、日元等主要结算外币较美元和人民币均贬值,导致汇兑损失金额同比大幅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费用率情况对比分析如下: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0.36%0.12%0.25%0.11%
意华股份0.71%1.49%0.61%2.16%
爱康科技17.54%5.97%2.91%10.68%
振江股份3.62%3.51%3.70%4.48%
平均值5.56%2.77%1.86%4.36%
发行人2.82%-0.15%1.50%5.81%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

2021年、2022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位于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范围之内。2023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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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当期汇兑收益金额较大,同时公司收入同比增幅较大。2024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值,主要系爱康科技本期融资成本大幅增加,财务费用率较高。

6、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257.75541.97379.92214.77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1.0211.0714.02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257.75540.94368.85200.75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11.34162.725.105.13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11.346.445.105.13
进项税加计扣除-156.28--
合计269.08704.69385.02219.9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19.90万元、385.02万元、704.69万元和

269.08万元,以与收益相关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主。其他收益对公司营业利润整体影响较小。

7、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35.19390.59828.53518.2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2.99
债务重组损益--64.01-23.46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2.3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的投资收8.74--156.54

2-4-120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票据贴现利息--29.79--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7.15--
合计143.93373.94828.53803.5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803.59万元、828.53万元、373.94万元和

143.93万元,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项目构成。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0.00万元、-76.74万元、-296.62万元和11.08万元,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对公司营业利润影响较小。

9、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6.0015.9083.67-93.9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91.38-1,600.18-383.32-649.1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2206.48-220.7371.35
合计96.26-1,377.80-520.38-671.7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分别为-671.73万元、-520.38万元、-1,377.80万元和96.26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构成。2023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提升,主要系本期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大幅提升,使得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款项余额同比提升

155.59%,公司报告期内按一致的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长较多。

10、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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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8.82-401.87-513.18-158.16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20.13-28.8022.0215.21
合计-148.95-430.67-491.16-142.95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分别为-142.95万元、-491.16万元、-430.67万元和-148.95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与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外收入32.57247.8673.5280.64
营业外支出63.4669.57820.0979.80
营业外收支净额-30.89178.30-746.570.83
利润总额6,675.4120,365.1613,935.525,954.62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0.46%0.88%-5.36%0.0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0.83万元、-746.57万元、178.30万元和-30.89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1%、-5.36%、0.88%和-0.46%。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净额较小,未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保险赔款20.7687.0331.8861.41
无需支付的款项3.11133.5129.4818.06
其他8.6927.3312.161.16
合计32.57247.8673.5280.6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公益性捐赠支出-2.00100.00-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7.4178.9940.1717.90
罚款及滞纳金53.2157.811.0421.08

2-4-122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诉讼费--134.33677.85-
其他2.8565.091.0340.82
合计63.4669.57820.0979.80

2022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当年计提未决仲裁的预计赔偿支出677.85万元。该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六、财务状况分析”之“(二)负债结构分析”之“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之“(4)预计负债”中的相关内容。2023年诉讼费为负数主要系公司为该仲裁实际支付的和解金额小于前期累计计提的预计负债。

12、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741.494,700.541,722.231,363.40
递延所得税费用-500.41-1,213.441,282.83-276.61
合计1,241.093,487.103,005.061,086.78

(五)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发生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41-81.33-49.05-18.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57.75540.94367.05214.7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12.32
债务重组损益--64.08-23.4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19.81-219.46-76.74-

2-4-123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2.1168.000.473.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3.48257.29-706.3918.7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3.5398.1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48.77501.37-421.14352.2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49.1654.5934.5086.8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9.62446.78-455.63265.4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0.03-0.4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99.62446.75-455.24265.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142.6316,459.1211,393.324,471.54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相关规定,公司将2023年进项税加计抵减、个税手续费返还以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递延收益摊销合计金额163.74万元(税前)认定为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2%、-3.02%、2.46%和3.73%,比例较低,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相对较小。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3.075,405.0212,179.276,430.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0.41-23,602.59-5,544.991,137.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6.393,558.17-3,563.07-19,515.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33.30-12,877.744,691.71-13,915.6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870.3612,737.0725,614.8020,923.09

2-4-124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9,046.30180,572.47136,248.1496,944.77
收到的税费返还2,199.025,820.318,262.933,932.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42.444,607.384,816.021,878.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587.76191,000.16149,327.09102,755.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333.95152,201.24112,119.3373,580.4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303.9616,839.2811,491.418,523.68
支付的各项税费5,803.915,791.647,126.403,331.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369.0010,762.996,410.6810,890.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6,810.83185,595.14137,147.8296,32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3.075,405.0212,179.276,430.26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6,944.77万元、136,248.14万元、180,572.47万元和79,046.30万元,与各期营业收入金额基本匹配。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30.26万元、12,179.27万元、5,405.02万元和-1,223.07万元。2021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于当期净利润,公司经营业务整体回款情况与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05.02万元,实现净利润16,878.0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原因为:(1)2023年公司境内光伏支架收入大幅上涨,于2023年第四季度完成项目交付并确认收入的占比较高,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货款仍有部分处于信用期内未收回,因此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同比增幅较大;(2)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以及电站建设投入增加使得公司存货余额提高;(3)因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预提费用及工资等事项,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该事项对净利润起正向作用,但不影响当期现金

2-4-125

流。

2023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随着公司收入快速增长与经营规模扩大,支付经营性期间费用与保证金等增加所致。2024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原因包括:(1)2023年末应付年终奖较高,2024年上半年公司支付员工薪酬增加;(2)2024年上半年收到出口退税减少;(3)本期最后一月收入占比提高,因此截至6月底部分客户暂未回款。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208.74686.48405.4734.0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0.5052.532.0631.6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003,051.1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9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9.24739.01417.5319,016.8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8,199.6524,341.605,762.521,979.63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9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99.6524,341.605,962.5217,87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0.41-23,602.59-5,544.991,137.25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7.25万元、-5,544.99万元、-23,602.59万元和-7,990.4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以及结构性存款和银行理财产品赎回。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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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银行理财产品购买。2021年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结构性存款申购及到期赎回。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光伏电站在建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等投入增加所致。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8.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8.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7,826.0028,920.0052,348.4142,037.6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432.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826.0028,920.0052,386.4149,469.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824.4520,863.5442,239.2459,836.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468.973,872.702,997.343,342.81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0025.003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6.19625.5910,712.895,806.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509.6125,361.8355,949.4768,985.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16.393,558.17-3,563.07-19,515.94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515.94万元、-3,563.07万元、3,558.17万元和17,316.3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公司通过增加长期借款,减少短期借款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以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并综合考虑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需求、资产购置需求、资金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融资方式与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归还售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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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融资款、归还关联方借款等。2022年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为降低融资成本而提前归还融资性售后回租款。2024年1-6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幅较大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借款增长。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79.63万元、5,762.52万元、24,341.60万元和8,199.65万元。2022年、2023年、2024年1-6月公司资本性支出较大,主要系公司光伏电站在建工程建设、机器设备购置等投入增加所致。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在未来三年,公司可预见重大资本性支出除光伏电站发电业务所需的光伏电站建设支出外,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在研项目如下:

序号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
1一种灵活便捷多点调节的斜屋顶光伏支架系统的研发完成针对于欧洲市场的斜屋顶光伏安装方案的开发,抢占市场发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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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要研发项目名称项目目的项目进展
2D1P/D2P120数字智能跟踪系统的研发及应用通过调研国内外市场领先厂家的技术路线,分析产品优缺点,打造一款数字化,智能化的跟踪产品,进一步提升发电效率。适应大组件,结构轻量化,核心驱动部件实现自研,确保成本领先。完善风洞测试、ETL及T?V认证,并更新DIV可资报告认证阶段
3数字能源管理云平台实现光伏设备数据自主采集,智能运维管理,提升产品竞争力开发阶段
45kWh堆叠式低压户用储能电池开发5kWh低压户用电池系统,推向欧洲、澳洲等市场,丰富产品矩阵,提升公司户用产品竞争力开发阶段
5户用储能系统混合逆变器配套光储应用场景的单相输出逆变器,功率等级范围3.6kW-6kW,目标为澳洲、欧洲以及东南亚部分市场开发阶段
6一种高荷载瓷瓦斜屋顶光伏系统的开发德国、英国等欧洲市场微型逆变器及优化器的应用逐渐广泛,为了使光伏支架能与其配合使用,特此进行此项目的开发。项目开发完成后可广泛应用于欧洲梯形彩钢瓦光伏安装项目开发阶段
7数字化工程设计自动化平台实现固定支架和跟踪支架快速工程设计与报价的平台,包括结构仿真计算、物料清单、报价清单、总装图、系统3D模型和工程图等测试阶段
8D1P/D2P120数字智能跟踪系统产品优化对现有的D1P和D2P120进行三方面优化,包括提升产品可靠性;降低产品成本;配件通用化与可制造性,缩短交付周期开发阶段
9STMAC产品优化基于日本小项目的标准化快速设计与快速交付需求进行产品优化;针对东南亚市场,优化产品降低成本;针对中国市场,优化产品降低成本,提高可制造性,缩短交付周期开发阶段
10一种实现易捷安装的固定支架的研发面向德国地面光伏市场,具有组件快速安装,适配双面组件,全压块连接的特点小批量试产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合理的研发体系、人才培养体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持续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制度保障。

1、完整成熟的研发体系

公司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成熟的新产品开发流程,为公司持续在新能源产业链上开发新产品和研发新技术提供重要制度保障。当前,公司的产品开发流程包括6个部分: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以及可靠性测试环节。销售中心、产品事业部、各工厂、生产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研发项目组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支持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同时,公司对新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全面保障新产品开发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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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化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通过建立人才选拔机制,全球范围引进高素质的核心技术人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组建了一个由114名技术专业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团队结构合理,建设完善,且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该团队的人数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其中80%以上的成员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团队依靠敏锐的洞察力和技术积累,及时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自身情况进行技术迭代和升级,为公司的技术发展制定正确的战略,并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了稳固支持。

3、持续创新的激励机制

公司成立以来,加强了以“绩效导向”为核心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推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TUP”激励机制。该机制将绩效管理与人员培养、薪酬激励和人员淘汰相结合,实现留优汰劣,打造高素质、战斗力强的员工队伍,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经营业绩。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4项尚未了结的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具体如下:

1、发行人与中润天能、国润天能诉讼案件

2017年11月15日,北京中润天能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天能”)与发行人签订《支架采购合同》,约定中润天能向发行人购买光伏支架及相关服务,合同价款为631.73万元(含税价格为789.66万元)。2018年1月15日,发行人已供货完毕,但中润天能未按照《支架采购合同》约定向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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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合同款项。北京国润天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天能”)向发行人出具《担保函》,对上述《支架采购合同》项下中润天能的付款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发行人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支付合同价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费用,并请求判令国润天能对上述中润天能对发行人所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20年5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5民初97410号),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支付款项631.7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律师费5.00万元,保全费损失0.50万元,国润天能就中润天能的前述付款责任向发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发行人已于2020年10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执行上述判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京0105执24044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终结此次执行程序。2023年8月29日,国润天能管理人向发行人出具《债权申报通知书》,通知发行人国润天能破产并请发行人向国润天能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向国润天能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金、利息及其他款项,共计889.61万元,中润天能及/或国润天能均尚未向发行人支付上述款项,发行人已对相关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发行人与中润天能诉讼案件

2017年3月30日,中润天能与发行人签订《茌平县肖庄40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期20MW工程光伏支架采购合同》,约定中润天能向发行人采购光伏支架、相关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为792.29万元;2017年6月14日,双方签署《茌平项目光伏支架采购合同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为10.81万元。上述合同签署后,发行人已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中润天能实际已支付525.37万元,尚有277.73万元未向发行人支付。发行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支付款项277.7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财产保全保险费。202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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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8民初51039号),判令中润天能向发行人支付款项277.73万元,违约金27.77万元,保险费损失0.49万元,共计305.99万元。中润天能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0年1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京01民终7553号)。判令驳回中润天能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发行人已于2021年2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执行上述判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4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1)京0108执5123号),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终结此次执行程序。

截至2024年末,中润天能尚未支付上述款项,发行人已对相关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清源易捷与东升公司诉讼案件

2018年4月1日,清源易捷与河南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升公司”)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约定清源易捷对南召县东升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召马市坪风电一期40MW项目进行股权收购。2018年12月9日,清源易捷与吉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吉风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按照《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在股权质押解除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东升公司支付合同金额,其中288万元由吉风科技有限公司用支票的形式付给东升公司,再由东升公司背书给清源易捷,该笔款项东升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清源易捷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东升公司向清源易捷支付款项288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2023年3月29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闽0213民初235号),判令东升公司向清源易捷支付款项288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

东升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7月1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2023)闽02民终3106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东升公司同意向清源易捷支付288万元。上述款项分七期支付,第一期于2023年7月23日之前支付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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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剩余六期自2023年8月开始每月23日之前支付40万元。清源易捷已于2023年8月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0月8日立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闽0213执2254号之二),因尚未具备执行条件,终结此次执行程序。截至2024年末,清源易捷已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申请书》,请求追加东升公司3个股东为被执行人,该案件尚未立案。截至2024年末,东升公司尚未完成支付全部288万元,发行人已对相关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舞钢卓邦与浙江锐能的诉讼案件

2019年12月2日,浙江锐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昱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锐能”)与清源电力签订《关于舞钢市卓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纳税义务发生在基准日之前的,目标公司舞钢卓邦纳应纳而未纳的税、费,或者虽然已产生但尚未届至纳税期的税、费以及罚款、滞纳金等,均由转让方浙江锐能替舞钢卓邦承担。2022年7月21日,舞钢卓邦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舞钢市税务局铁山税务分局下发的《纳税评估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自行补正)》(平舞税税通〔2022〕10672号),要求对纳税评估发现的疑点由舞钢卓邦公司进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舞钢卓邦已于2022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完成各税种补正申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27.98万元。

舞钢卓邦已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浙江锐能向舞钢卓邦支付上述各项税费和滞纳金款项。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2月18日立诉前调解案件。

截至2024年末,该案件尚在审理中,浙江锐能尚未完成支付全部127.98万元,发行人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诉讼案件相关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该等案件将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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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或有事项

公司除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尚未了结的重大仲裁、诉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期后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三、2024年1-9月业绩情况

(一)2024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1-9月经营业绩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变动额变动率
营业收入131,936.84128,389.963,546.872.76%
营业成本101,762.9794,290.137,472.847.93%
毛利额30,173.8634,099.83-3,925.97-11.51%
销售费用8,285.107,112.231,172.8716.49%
管理费用4,764.815,618.72-853.91-15.20%
研发费用3,602.312,946.74655.5722.25%
财务费用1,706.381,098.88607.5155.28%

2-4-134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变动额变动率
其他收益270.37480.19-209.82-43.70%
投资收益454.20550.02-95.82-17.4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4.52133.48-238.00-178.30%
信用减值损失-275.66-369.0793.4125.31%
资产减值损失-102.57-281.39178.8163.55%
利润总额11,605.7217,667.03-6,061.31-34.31%
所得税费用1,723.073,186.20-1,463.13-45.92%
净利润9,882.6514,480.82-4,598.18-31.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85.0714,493.79-4,708.71-32.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55.2313,799.66-4,144.44-30.0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下同。

(二)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

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85.07万元,同比下降

32.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55.23万元,同比下降30.03%。公司利润水平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①毛利率较高的欧洲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占比和毛利率降低,以及毛利率较低的境内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占比提升导致综合毛利率下降;②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金额同比增长。

2024年以来公司欧洲区域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已逐步改善,亚洲区域光伏支架和光伏电站工程业务的市场开拓成果较为显著,加之在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对能源转型的共识的大背景下,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了有力支撑。2024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公司利润情况环比显著提升;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4,512.60万元,同比亦增长26.54%,公司单季度的经营业绩在同比和环比层面均已显著改善。因此公司2024年1-9月经营业绩的变动不构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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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35,383.3333,200.00
2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8,162.081,8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58,545.415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资金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35,383.33万元,其中建设性投资为33,621.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53.3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08.64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厦门市翔安区下潭尾北片区万家春路与赤埔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规划建设期为

1.5年。

本项目建设由清源股份和全资子公司清源电气共同实施:清源股份负责基建工程、设备投入及智能信息化软硬件投入;清源电气负责组织后续生产运营。

本投资项目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充,着眼于提高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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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新增分布式光伏支架设计产能约10GW,持续巩固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行业龙头地位,并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积极开展智能制造布局,为公司向“工业4.0”型企业迈进奠定基础,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在光伏支架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助力公司业务扩张

在全球气候变暖及化石能源日益枯竭的大背景下,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可再生能源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全球能源行业2050净零排放路线图》,为实现2050年全球将净零碳排放的目标,要求近90%的发电将来自可再生能源,其中太阳能和风能合计占近70%。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预测,要实现《巴黎协定》气候目标,到203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装机累计装机总量需超过5,200GW,到2050年全球太阳能光伏装机总量需超过14,000GW。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Europe)的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为1,177GW,中性预期下2027年累计装机目标为3,532GW,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92%,光伏装机规模仍有巨大增长空间,光伏行业前景广阔。随着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不断增长,光伏支架作为光伏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需求将在光伏产业发展的带动下持续提升。据Global Market Insights预测数据,预计到2032年,全球光伏支架系统市场规模将超337亿美元。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实现快速增长,公司光伏支架营业收入分别为8.51亿元、12.34亿元和16.7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40%,其中分布式支架营业收入分别为4.68亿元、8.41亿元和8.81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5%。面对光伏支架市场发展机遇,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扩大生产能力,将无法应对当前公司客户订单需求的快速增长,产能瓶颈或将成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而需要公司始终坚持“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的企业使命,立足于自身主营业务,充分发挥公司在支架产品积累的技术和客户优势,提高产品生产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巩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领先位置。本次募投项目投资主要用于新建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同步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光伏支架产品生产规模,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对光伏市场发展趋势的积极应对,符合光伏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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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和政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业务扩张,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提升和巩固分布式支架行业龙头地位,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深耕光伏行业,为国内首批光伏支架生产厂商之一,公司屋顶支架系统采用模块化标准设计,具有结构简单、新颖,易于安装等优点,并取得了澳大利亚、德国、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产品认证。公司分布式支架从2008年投放市场至今,已在澳洲、欧洲、东南亚等国家地区实现大量销售,并连续十年以上保持澳洲屋顶光伏市场占有率第一。目前,公司在分布式支架产品领域已处于行业龙头地位,在产品品质、成本效率、技术研发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竞争力。随着光伏发电系统成本的逐渐下降,分布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得以实现,分布式光伏系统具有庞大的潜在市场,逐步成为未来光伏市场的重要增长点。除此之外,与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有占地面积小、对电网供电依赖小、智能灵活等优点,有望成为未来光伏发电的主流方向。因此,扩大分布式支架产能规模是顺应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长期规划的必然途径。

与之相对,分布式支架市场竞争亦将日趋激烈,行业内头部企业具备良好的规模效应和更优质的产品质量,市场将逐步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头部效应凸显。头部效应的增强将帮助龙头企业在行业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并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和竞争优势,实现企业发展的正向循环,因此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分布式支架领域的龙头地位,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有助于公司继续深耕分布式支架领域,扩大公司现有产能,提高综合业务实力,有力地推动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进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

(3)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提升公司综合运营效率

近些年,在国家政策推动下,我国制造业不断向智能制造方向转变,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已成大势所趋,工业4.0已成为现今制造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围绕工艺设计、计划调度、生产作业、质量管控、设备管理、供应链管理重点环节,建立高效柔性、敏捷响应、人机协同和动态调度的制造业智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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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已是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随着《“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的相继发布,将有利于推动光伏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实现智能制造、智能应用、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全面提升光伏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率。公司顺应智能光伏制造发展趋势,并为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公司运行管理水平,需将厂区管理扩展到集团化综合管理模式,对工厂中人、机、料等全要素进行深度互联与动态感知,打通生产过程的数据流,实现精准感知、动态配置和智能决策的智能生产管理模式。未来通过智能工厂体系建立,企业将引进人工智能及自动化生产线,且在生产管理中引入并实施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管理系统(WMS)、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推动BI数据驾驶舱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类业务数据可视化及智能化,进而推动企业内部运营数字化,实现企业内各类生产资源的连接,实时感知生产要素状态,从而精确制定生产计划、物料需求计划、车间任务排产,柔性配置和组织生产资源,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及管理决策智能化程度,从本质上提高现代化运营管理水平,使公司运行更加精益化、规范化,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产品品质保驾护航。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积极的国家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

为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促进光伏产业发展。2021年,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202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支持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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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能源结构正在从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加速转型,光伏发电及分布式电站建设相关的政策密集出台。随着光伏度电成本不断下降,光伏发电经济性将逐步凸显,光伏发电对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替代效应不断加强,光伏发电有望主导未来能源革命。公司募投项目扩产产品为分布式光伏支架,项目实施符合国家能源转型规划及新兴战略产业发展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2)深厚的技术储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公司作为光伏支架专家,长期以来持续深耕于光伏支架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储备。光伏支架作为公司成立至今的核心产品,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拥有总计超过两百余款系统和配件产品。公司产品具有标准化程度高、品类齐全,屋顶适应性强等特点,可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深度契合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同时,为了应对光伏行业智能化发展趋势,公司建立了光伏支架产品实验室,组建了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技术团队,在光伏支架气动、智能控制、智能运维平台等领域进行持续开发创新,积累了包括智能光伏跟踪技术、数字能源管理云平台技术、Ez-Quote智能报价工具、定制化CRM系统在内等多项丰厚成果,同时持续对产品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投入探索屋面走道系统,拓宽现有产品线,并着手开发自有电站设计系统,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基础。此外,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瑞士SGS检测中心、美国ETL认证中心、德国T?V认证中心、法国BV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沟通合作,使产品研发过程的产品质量、性能、参数等得到及时的第三方验证,为生产技术优化提供充足依据,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积累。并且,公司通过多年来的人才引进与培养,现已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相关人才在具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具有光伏行业发展视野,且熟悉行业市场,能按照客户项目的具体情况快速设计整体产品解决方案,并依据客户反馈进行产品优化。

经过长期的探索和积累,公司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良好的质量管控、深厚的工艺技术积累及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共同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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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化的市场布局和丰富客户资源渠道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市场保障自公司成立之初,公司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根本,先后发展了澳洲、日本、中国、欧洲、东南亚以及中东非等市场,并在重点国家和区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客户网络,同时在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设立海外分支机构,部署当地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已形成以中国总部为中心,配备当地本土化销售和技术团队的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具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国际化布局优势显著。除此之外,公司在光伏支架领域历经多年拓展,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及完备的售后支持,取得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培养了一批高黏度客户,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客户基础,为公司带来稳定的订单。与此同时,公司销售团队在澳洲、东南亚和中东非等地区通过积极的客户拓展,有效的市场活动,树立并提高品牌知名度,体现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望为公司持续提供新的优质客户和有效订单。国际化的市场布局和丰富客户资源渠道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4、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8个月,包括厂房和配套设施的土建及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人员招聘与培训、试生产等工作。项目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进度阶段建设期(月)
024681012141618
项目前期准备
可行性研究
工程勘察与设计
土建及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
人员招聘与培训
试生产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35,383.33万元,其中建设性投资为33,621.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53.3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08.64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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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占比
1建设性投资33,621.3095.02%
1.1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8,363.9523.64%
1.2设备购置费用24,481.3569.19%
1.3土地购置费用776.002.19%
2铺底流动资金753.392.13%
3基本预备费1,008.642.85%
合计35,383.33100%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
1建设性投资33,621.3033,200.00
2铺底流动资金753.39-
3基本预备费1,008.64-
合计35,383.3333,200.00-

本项目建设性投资包括工程建筑及相关费用8,363.95万元、设备购置费用24,481.35万元和土地购置费用776.00万元,合计金额为33,621.30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3,200万元,剩余421.30万元建设性投资缺口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铺底流动资金753.39万元及基本预备费1,008.64万元,均为非资本性支出,均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因此,本次分布式光伏智能工厂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3,200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

6、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82%,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90年(包含建设期),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1)测算假设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假设:

①公司所处的国内及国际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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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②公司各项业务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税收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③募投项目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④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及市场情况无重大变化,行业技术路线不发生重大变动;

⑤在项目计算期内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不会发生剧烈变动,下游用户需求变化趋势遵循市场预测;

⑥人力成本价格不存在重大变化;

⑦公司能够继续保持现有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人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⑧募投项目未来能够按预期及时达产;

⑨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测算过程

①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销售收入根据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进行测算,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和谨慎性考虑,假设本项目于第6年产能完全达到销售(包括建设期1.5年)。其中,假设第2年新增销量达到设计产能的20%,第3年达到设计产能的40%,第4年达到设计产能的60%,第5年达到设计产能的80%,第6年达到设计产能的100%。并假设本项目产品前6年的销售数量分别为0GW、2GW、4GW、6GW、8GW和10GW。

本次募投产品分布式光伏支架销售单价参考公司2022年分布式光伏支架销售平均单价确认。

单位:GW/万元、GW、万元

项目T1T2T3T4T5T6
单价23,424.6023,275.0323,126.4123,126.4123,126.4123,126.41
销售量-2.004.006.008.0010.00
营收小计-46,550.0592,505.63138,758.45185,011.26231,264.08

②成本测算

原材料成本主要通过2022年公司分布式支架单位成本及最近三年直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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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占比预估计算。

人工成本根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公司项目所在地同类岗位员工历史工资水平进行测算。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综合考虑公司现有折旧摊销政策进行谨慎估算。

③费用测算

期间费用率结合历史期费用情况进行测算。

④税费测算

各项税费以当地政府现行税率及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况进行测算。

具体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T1T2T3T4T5T6T7T8T9T10
营业收入-46,550.0592,505.63138,758.45185,011.26231,264.08231,264.08231,264.08231,264.08231,264.08
减:营业成本-38,319.5876,676.66113,740.23150,849.39188,006.83187,650.57187,299.06187,427.44187,560.96
销售费用-2,222.614,416.836,625.258,833.6711,042.0811,042.0811,042.0811,042.0811,042.08
管理费用-1,959.013,892.995,839.497,785.999,732.489,732.489,732.489,732.489,732.48
研发费用-867.601,724.132,586.193,448.264,310.324,310.324,310.324,310.324,310.32
利润总额-3,181.265,795.029,967.2814,093.9618,172.3618,528.6218,880.1318,751.7518,618.23
减:所得税费用-578.411,017.721,845.272,661.433,465.513,554.573,642.453,610.363,576.98
净利润-2,602.844,777.308,122.0111,432.5414,706.8514,974.0415,237.6815,141.3915,041.25

(3)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

①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分析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公司报告期分布式光伏支架毛利率22.39%24.35%19.11%19.86%
报告期分布式光伏支架平均毛利率水平21.43%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18.41%

注: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为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低于报告期内平均毛利率水平,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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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谨慎。

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同类业务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相关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可比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中信博19.75%18.86%12.57%11.29%
意华股份11.94%10.87%12.67%10.70%
爱康科技未披露13.85%9.50%3.95%
振江股份未披露12.31%12.20%6.54%
平均值15.85%13.97%11.74%8.12%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18.41%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披露的定期报告;2、振江股份、爱康科技未披露2024年1-6月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平均毛利率为18.41%,与同行业毛利率差异具体分析参见“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七、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之“3、毛利率同行业比较分析”的相关内容。

7、项目审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1)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已取得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项目代码:2307-350298-06-01-497732)。同时,该项目已取得《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翔环审〔2023〕089号)。

(2)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通过新取得用地方式实施,新地块位于厦门市翔安区下潭尾北片区万家春路与赤埔路交叉口东北侧。公司已于2023年9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闽(2023)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86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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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入8,162.08万元,其中装修及相关费用554.97万元(1年建设期),软硬件设备购置5,044.00万元,研发实施费用838.14万元,研发人员工资1,557.00万元,基本预备费167.97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号、1009号,项目规划期1年。本项目建设由清源股份实施。

本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并紧跟新能源产业创新步伐,购置先进研发设备及设施,引进优秀研发人员,提升公司光伏产品创新能力,积极布局储能产品的研发创新,向整个新能源行业扩宽发展。同时,通过对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的研究,持续增强技术储备,丰富公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项目必要性分析

(1)有利于优化产品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光伏是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相结合而形成的光电转换产业,近年来,随着下游需求的拉动以及平价上网的推进,光伏产业进入了新一轮大规模产能扩建阶段,整体投资规模较大。同时,持续的降本诉求驱动了行业技术的不断更新。其中,光伏支架作为光伏发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技术更迭的重要领域。市场对光伏支架的产品质量、排布装置、产品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持续提升,对应用场景适配性、安全性方面也愈发严苛,要求行业内企业不断加强光伏支架领域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光伏支架产品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也将有利于降低光伏建造成本、提升光伏效益,促进产业链整体高质量发展。

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适用于斜屋顶、平屋顶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自主研发了固定倾角、可调式的支架结构功能产品,各产品成功打入国内外市场,并获得下游企业的认可。未来,公司将持续就斜屋顶产品、高风速地区平屋顶压载系统等方面进行产品创新研发,不仅可持续优化产品功能及技术结构,也可降低成本并提高产品的安装便捷性,此外,公司也将融合智能化、数字化,在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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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跟踪器产品方面进行创新研发,推出技术领先型产品。公司借助项目实施加快技术研发步伐,保持光伏支架产品创新性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2)增强储能领域技术积累,为储能产品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球分布式光伏市场蓬勃发展,光储融合解决了新能源发电本身间歇、不稳定的痛点,加装户储补全了用户24小时用电的实际需求,构建了自循环能源独立系统。根据ITRPV数据预测,全球光伏配储比例持续提升,2027年预计达到40%,户用储能前景广阔。公司在分布式光伏支架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公司依托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与户储系统具有客户群体重叠、销售渠道适配的优势,拓展公司产品覆盖范围,战略布局户用储能产品,提升为客户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户用储能产品业务空间广阔。户储行业除了渠道建设的核心壁垒外,储能厂商还需要具备产品创新设计能力以及较强的综合研发实力,满足下游客户对户储产品稳定性、安全性、长寿命等性能要求。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投入对户用储能产品的研发,完成户用储能新产品的认证和验证。在充分验证公司前期户储产品的同时,也为公司下一代户储产品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大幅度增强公司储能领域产品的研发实力,进而促进公司储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品牌价值,为公司长期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地位奠定坚实基础。

(3)有助于公司紧跟产业创新步伐,不断充实前沿技术储备

公司始终坚持研发驱动创新的理念,以“科技改变能源结构,助力实现碳中和”为使命。受全球能源革命和数字革命的双重推动,新兴能源技术创新正进入持续的高度活跃期,光伏产业作为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5G通信、人工智能、先进计算、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新能源技术融合创新的重要应用领域,而两者深度的融合也是未来的主流趋势之一。积极布局行业前沿技术应用领域,推动光伏产业与信息产品的深度融合,加快提升全产业链智能化水平,是新能源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司研发创新的不懈追求。

公司业务发展紧随行业发展趋势,在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光伏跟踪器、地面光伏支架以及光伏电站运维业务中均有布局,产品和解决方案契合下游客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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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化需求。在数字化技术革命浪潮的推动下,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光伏支架新型材料的应用研发、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结构设计适用性的研发,以及对结构静压、结构动力响应等测试能力进行积极探索和测试;另一方面,公司也将就储能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深入拓展新能源产业技术链条。除此之外,公司将持续投入研发,对行业前沿技术继续深入探索,持续丰富公司前沿技术储备,助力公司早日实现“成为全球一流新能源科技企业,引领可持续未来”的宏伟愿景,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不断增强公司行业影响力。

3、项目可行性分析

(1)多年的研发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是国内分布式光伏支架龙头企业,产品广泛销售于澳洲、欧洲等国家或地区,连续十年以上保持澳洲光伏市场占有率第一。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为导向,研发技术团队有效跟踪全球技术发展和客户需求的最新趋势,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已获得多项产品专利。同时,公司荣获“2022福建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领跑中国可再生能源先行企业100强”等荣誉。

分布式光伏支架系统方面,依托公司在海内外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成熟经验,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适用于斜屋顶、平屋顶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自主研发了固定倾角、可调式的支架结构功能产品,研发积累雄厚,并将持续在模块化标准设计体系中增厚技术储备。在其他产品方面,公司在光伏智能跟踪器领域自主研发有Ez-Tracker智能光伏跟踪器系统,在储能领域也已完成户用储能及便携式储能的研发及工艺流程设计。未来,公司将在历史研发的基础上,面向未来持续投入研发,长期以来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为公司未来持续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持。

(2)完整成熟的产品研发流程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在长期的经营与发展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新产品开发流程,为公司持续在新能源产业链开发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目前,公司产品开发流程分为6个部分,分别为设计和开发输入、输出、评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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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确认以及可靠性测试环节,其中公司的销售中心、产品事业部、各工厂、生产计划部、采购部、品管部、研发项目组等相互配合,共同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提供支持。同时,公司在新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对开发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证,对新产品开发进行全面的保障。本项目研发方向涉及光伏支架产品的技术、功能创新及新型储能产品的自主开发,进一步面向新能源领域未来发展方向投入研发,积累公司光伏领域核心技术储备。同时储能领域属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领域,公司在目前光伏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加大对储能领域的研发力度,未来开发出种类更加丰富的储能产品,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综合研发实力。公司完整成熟的产品研发流程促进了公司研发体系的系统化,为未来在新领域中的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提供了制度保障。

(3)优秀的研发人才队伍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注入动力

公司建立有人才选拔机制,在全球范围内引进高素质的核心技术人才,同时强化“绩效导向”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出更符合公司发展的“TUP”激励机制,将绩效管理与人员培养、薪酬激励和人员淘汰相结合,打造高素质、战斗力强的员工队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组建了一个由114名技术专业人员组成的研发团队,团队结构合理、建设完善,拥有丰富的研发经验。团队人数超过公司总人数的1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超过80%。团队发展至今,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技术积淀,及时把控行业发展趋势,扩展产品条线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进行技术迭代升级,为公司技术发展制定出正确的战略,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持续增长保驾护航,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注入动力。

4、项目建设周期

进度阶段建设期(月)
024681012
项目前期准备
可行性研究
工程勘察与设计
装修投入
设备购置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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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与培训
项目课题研究
项目研究成果试制

5、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1建设性投资5,598.9768.60
1.1装修及相关费用554.976.80
1.2软硬件设备购置5,044.0061.80
2研发实施费用838.1410.27
3研发人员工资1,557.0019.08
4基本预备费167.972.06
合计8,162.08100.00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否资本性支出
1建设性投资5,598.971,800.00
2研发实施费用838.14-
3研发人员工资1,557.00-
4基本预备费167.97-
合计8,162.081,800.00-

本项目建设性投资包括装修及相关费用554.97万元、软硬件设备购置5,044.00万元,合计金额为5,598.97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800.00万元,剩余3,798.97万元建设性投资缺口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次研发实施费用838.14万元、研发人员工资1,557.00万元、基本预备费167.97万元均为非资本性支出,均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因此,本次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800.00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

6、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本项目完成后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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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从长期目标来看,有利于公司提升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7、项目审批事项及土地情况

(1)项目审批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签署日,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已取得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项目代码:

2308-350298-06-02-837112)。该募投项目主要用于实施研究开发工作,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需要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范畴,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涉及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无需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2)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的具体情况参见募集说明书之“附件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有土地情况”之“一、境内自有土地”的相关内容。

8、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1)主要研发内容

通过本次项目的建设全面整合公司在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继续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方向的研究。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包括斜屋顶产品(SR SE)、高风速地区平屋顶压载系统、屋面安全系统、升级研发光伏跟踪系统Ez-Tracker、光伏固定支架ST MAC、光伏车棚Ez-Shade、升级研发便携式电源和户用储能等。

(2)技术可行性

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之“3、项目可行性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通过多年的行业实践与持续研发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取得,已取得核心技术包括光伏支架售前咨询服务技术、光伏支架产品核心技术、光伏电力电子产品核心技术、光伏电站开发及建设等相关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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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技术情况”之“(二)重要专利、非专利技术及其应用情况”之“2、核心技术应用、来源及对发行人的影响情况”。分布式光伏支架系统方面,依托公司在海内外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成熟经验,公司自主研发并推出了适用于斜屋顶、平屋顶的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以及自主研发了固定倾角、可调式的支架结构功能产品,研发积累雄厚,并将持续在模块化标准设计体系中增厚技术储备。在其他产品方面,公司在光伏智能跟踪器领域自主研发有Ez-Tracker智能光伏跟踪器系统,在储能领域也已完成户用储能及便携式储能的研发及工艺流程设计。长期以来的技术积累和研发经验为公司未来持续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持。综上,本次能源研究开发中心具备技术可行性。

(3)研发预算及时间安排

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之“4、项目建设周期”和“5、项目投资概算”中的相关内容。

(4)目前研发投入及进展、已取得及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研发投入将随着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逐步投入。

预计取得的研发成果如下:

研发目标主要研发内容及预计成果
斜屋顶产品 (SR SE)采用高强度铝镁锌或者其他高强度新材质的挂钩和轨道,降低系统的成本,提高产品的安装便捷性,能适用于全球多个地区,包括南北美市场
高风速地区平屋顶压载系统1、采用高强度铝镁锌或者其他高强度新材质进行设计,采用精巧的结构,展开即可安装,无螺栓设计,极大程度提高产品的安装便携性; 2、采用优化的导风结构设计,降低系统的压载,能适用于高风速地区; 3、导入数控全自动化辊冲线,降低生产成本和缩短产品交期
屋面安全系统1、设计符合当地法规的护栏和屋面锚固系统,提高现场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2、导入焊接机器人,提供产品的自动化生产程度降低生产成本
升级研发光伏跟踪系统Ez-Tracker通过调研国内外市场领先厂家的技术路线,分析产品优缺点,在已研发的光伏跟踪系统Ez-Tracker基础上,进一步持续升级,打造一款数字化,智能化的跟踪产品,提升发电效率。适应大组件,结构轻量化,核心驱动部件实现自研,确保成本领先。完善风洞测试、ETL及T?V认证,并更新DNV可融资报告
光伏固定支架 ST MAC固定碳钢产品标准化,零部件系列化与成本优化
光伏车棚Ez-Shade1、户用光伏车棚,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美观,安装方便,防水; 2、工商业车棚,标准化,模块化设计,经济,容量大,安装便利,防水
升级研发便携式电源进行分体式便携式储能的迭代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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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目标主要研发内容及预计成果
户用储能三相高压一体机(升级机型)
三相低压一体机(升级机型)

(5)预计未来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主要内容包括装修及相关费用、软硬件设备购置、研发实施费用、研发人员工资和预备费等,其中装修及相关费用和软硬件设备购置为资本性支出,其余研发投入均计入费用化支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合理运用可转债补充流动资金,将适当缓解公司债务压力,可转债的逐渐转股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偿债风险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中拟使用15,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总体资金需求缺口,以及未来战略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情况、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资金需求、现金分红、有息债务利息、募投项目投资需求、回购股份预计使用资金等因素,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主要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货币资金120,581.17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27,844.10
可自由支配资金3=1-212,737.07
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合计441,1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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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算公式金额
最低现金保有量527,833.97
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613,497.48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所需资金711,174.09
未来三年预计有息债务利息86,570.44
回购股份预计使用资金93,187.50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需求1043,545.41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11=5+6+7+8+9+10105,808.89
总体资金缺口12=11-3-451,891.13

注:本处测算仅为论证本次融资规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以后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亦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决策。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公司总体资金缺口为51,891.13万元,高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且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综上,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合计占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

3、项目可行性

(1)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可行性。项目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现状,可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是公司经营和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的客观需要,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具有治理规范、内控完善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并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实施管理、报告披露,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管理措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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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一)发行人的实施能力

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条件:

1、人员储备

公司长期以来持续深耕于光伏领域,积累了丰厚的技术储备。通过多年来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和研发投入,现已形成一支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相关人才在具备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具有光伏行业发展视野、熟悉行业市场,充分理解用户需求和行为,形成了产品自主规划设计、生产工艺改进优化以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创新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能够按照客户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整体产品解决方案。

2、技术储备

光伏支架作为公司成立至今的核心产品,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系列,拥有总计超过两百余款系统和配件产品。公司产品具有标准化程度高、品类齐全,屋顶适应性强等特点,可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规范,深度契合不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公司建立了光伏支架产品实验室,组建了光伏支架、光伏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技术团队,在光伏支架气动、智能控制、智能运维平台等领域进行持续开发创新,为公司技术积累提供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瑞士SGS检测中心、美国ETL认证中心、德国T?V认证中心、法国BV认证中心等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沟通合作,使产品研发过程的产品质量、性能、参数等得到及时的第三方验证,为生产技术优化提供充足依据,进一步丰富公司技术积累。

3、市场储备

自公司成立之初,公司坚持全球化发展战略,始终以客户需求为根本,先后发展了澳洲、日本、中国、欧洲、东南亚以及中东非等市场,并在重点国家和区域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客户网络,同时在澳大利亚、日本、德国等国家设立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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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部署当地销售及技术支持团队,已形成以中国总部为中心,配备当地本土化销售和技术团队的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具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国际化布局优势显著。丰富的客户资源有助于公司深入了解市场客户的实际需求,并快速与客户建立稳定可靠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保证了公司拥有稳定的订单来源以致本项目产能得以消化。

(二)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和“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的总投资额为43,545.4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00万元,其余所需资金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资于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产能扩充,着眼于提高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巩固公司分布式光伏支架行业领先地位,并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积极开展智能制造布局,为公司向“工业

4.0”型企业迈进奠定基础,从而有效提升公司在光伏支架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将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并紧跟新能源产业创新步伐,提升公司光伏产品创新能力,积极布局储能产品的研发创新,向整个新能源行业扩宽发展;同时,通过对新能源领域前沿技术的研究,持续增强技术储备,丰富公司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影响力和市场价值,全方面实现公司健康、均衡、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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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既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募投项目中“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拟用于提升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

光伏支架业务作为公司成立至今的主要业务,具有主要服务海外光伏发电市场和海外客户的特点。公司业务起源于澳洲,并逐步拓展至日本、英国、美国、德国等光伏发电市场并在当地设立分支架构,逐步建立了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服务团队,充分发挥公司全球视野优势和本地化服务优势,并通过中国制造有效控制产品成本,构筑了公司“国际市场+本地化服务+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二)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及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

公司扩大分布式光伏支架业务规模的必要性分析参见本节“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之“2、项目必要性分析”。

2、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

(1)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发展前景广阔

根据欧洲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SolarPower Europe)的数据,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需求为239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全球绿色复苏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持续快速增长,中性预期下,2027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需求将达到617GW。

未来数年全球光伏发电市场仍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特别是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光伏发电市场。其中,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快速提升,成为推动新增加光伏装机重要动力,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数据,截至2021年,大约有40%的太阳能发电是通过分布式发电产生。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预计,到2025年全球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市场规模将1,601.5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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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分布式光伏市场容量的快速扩张,分布式光伏支架作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重要部件有望迎来良好的发展趋势。

(2)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深度契合分布式支架市场发展需求

公司是国内分布式支架龙头企业,产品广泛销售于澳洲、欧洲、中国、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保持多年澳洲光伏市场的领先地位。在长期的竞争过程中,公司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之“3、公司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公司通过对光伏支架产品进行标准化和系列化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分布式光伏安装的技术规范和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也降低了研发及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全球化的服务网络和全球化的服务团队,具备国际化的市场营销、技术服务支持,售后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提升用户粘度,不断提升分布式支架客户的用户体验。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深度契合分布式光伏支架的市场需求,为募投达产销售带来充分保障。

(3)公司分布式支架销售快速增长,募投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

2023年,分布式光伏支架实现收入8.81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5%,增速较快。其中,公司在欧洲、中国境内等市场分布式光伏支架收入增长迅速;2023年,公司在欧洲市场收入为2.87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0%,在中国境内市场收入为1.20亿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0%。公司产品深度契合分布式光伏使用场景痛点,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最近三年分布式支架销售快速增长,募投项目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

(4)同行业公司均积极扩展支架及核心零部件产能

光伏支架行业发展多年,市场竞争充分,目前同行业参与者主要包括中信博、意华股份等。近年来,可再生能源景气度高,市场需求旺盛,同行业公司积极通过新建产能和对原有产线改造升级来扩充产能,行业整体处于扩张周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近年来扩产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披露时间产品类别产能情况
中信博2022年平行驱动器8GW
锌铝镁支架产品3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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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披露时间产品类别产能情况
跟踪支架产品3GW
意华股份2022年支架核心部件9,287,200pcs
振江股份2020年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八角管产品7万吨,C/U型件产品3万吨

如上表所示,虽然同行业公司的产品类型及工艺存在差别,可比募投项目的产能计算口径亦存在一定差异,但可比公司募投项目均对原有产能规模进行了较大程度的提升。光伏支架市场未来需求广阔,预计在未来较长期间内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同行业可比公司均进行积极扩产,公司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分布式光伏支架产品的发展前景广阔,同行业公司均积极扩展支架及核心零部件产能;公司竞争优势深度契合分布式支架市场发展需求,分布式支架销售快速增长,募投达产销售具备可行性,新增产能规模具备合理性。

六、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布式光伏支架智能工厂项目、能源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设计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未来的发展机遇,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逐步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渐降低,净资产将持续提高,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如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募投项目效益尚未完全实现,则可能出现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有所下滑的情况。但是,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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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001号、1003号、1005号、1007号、1009号

联系电话:0592-3110089

传真:0592-5782298

联系人:王梦瑶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层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联系人:陈洁斌

(二)查阅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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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签章页)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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