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603682)_公司公告_锦和商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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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和商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燕玲)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

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燕玲,女,中国国籍,1966年7月出生,管理学博士(DBA)学位,民建会会员。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总部总经理,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上海尚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不存在相关社会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依法履行职责,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参加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对当期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的汇报,并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充分交换意见,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审计相关工作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定期报告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及时解决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董事、管理层深入沟通,听取汇报、分析问询,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重要事项,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性判断,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租赁合同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10月11日及2024年12月16日,公司审议了《关于拟与同昌盛业及相关方签署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文件的议案》及《关于拟与同昌城市更新及

相关方签署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文件的议案》,本人认为,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其他违反承诺、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职期内,公司聘任史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经了解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资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本人认为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内,本人审核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保证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2025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沟通和协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郭燕玲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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