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立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
2、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对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