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行权期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八号——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香飘飘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自主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时间进行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423)的实际可行权期间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5年7月6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
二、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5日,在此期间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423)的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