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美伦管理有限公司(MAYLION MANAGEMENT LIMITED)持有的陕西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5.00%的股权,同时拟向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Wuxi Biologics(Cayman) Inc.)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WuXi Vaccines (Cayman) Inc. 30.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 |||
潘杨阳 | 欧 俊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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