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603788)_公司公告_宁波高发: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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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发: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专项报告 第1页

关于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486号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宁波高发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专项报告 第2页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宁波高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宁波高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波高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第3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宁波高发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建维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专项报告 第1页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9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52,999股,发行价格38.51元/股。截至2017年8月2日止,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952,999股,募集资金总额883,919,991.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700,899.06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0,219,092.43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账号为3901150629000002366的人民币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8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明细金额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074,957.87
减:汽车虚拟仪表项目、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3,101,074.79
减: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971,700.00
加:定期存款到期146,000,000.00
加:2022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9,448,196.84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450,379.92

注: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专项报告 第2页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表中列明的余额由理财收益或利息收入产生,自决议通过之日起,可随时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公司前期在该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定期存款22,000万元,其到期日为2024年6月18日,鉴于利率较高公司拟不提前支取该笔定期存款,待到期后一次性从该账户转出并补充流动资金,其后公司将适时办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及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下应支行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39011506290000023662021年已销户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联丰支行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81370101310000209活期存款7,450,379.9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20101220007374152020年已销户
上海浦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941700788019000000572018年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300529342021年已销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206000809922020年已销户
合计7,450,379.92

专项报告 第3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71,7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先期投入资金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金额为22,000.00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已终止,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0年12月28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金额7,673.87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已终止,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1年1月8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114.63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

专项报告 第4页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1月7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7,683.50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结项,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2,631.81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终止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终止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募投项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变更了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终止了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已终止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新设投资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新设投资项目为“参股均联智行”,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参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宜,公司为外部投资者,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认购均联智行2,010.5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该新设项目已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已终止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已终止募投项目“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专项报告 第5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883,920,000.00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7,971,7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9,952,648.40募集资金总额431,811,874.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2.98%
资金投向项目(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总额(1)以前年度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进度(%) (3)=(2)/(1)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雪利曼电子80%股权和雪利曼软件35.55%股权项目157,920,000.00157,920,000.00157,920,000.00157,920,000.00100.002017/9/1注1注1
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239,000,000.00239,000,000.0058,872,822.617,971,700.0066,844,522.6127.97注2注2注2已结项
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148,000,000.003,019,675.803,019,675.803,019,675.802.04注3注3注3已终止
汽车虚拟仪表项目156,000,000.004,027,675.804,027,675.804,027,675.802.58注4注4注4已终止
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83,000,000.000.00注5注5注5已终止
参股均联智行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注6注6注6已终止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83,920,000.00503,967,352.00323,840,174.217,971,700.00331,811,874.21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
合计883,920,000.00603,967,352.00423,840,174.217,971,700.00431,811,874.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首先由于汽车行业低谷,行业恢复缓慢,电子换挡系统在国产乘用车的开始应用、渗透率提升等进度均相对慢于原项目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现实的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公司采取避免过早、过快的项目投入,选择稳健的项目投资策略。其次汽车电子换挡系统募投项目计划“项目建设期4年,实行边投入边生产,实现第5年达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汽车电子换挡系统产能40万套/年”,公司通过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实现前述目标。基于上述两点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建设完成;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不再实施。
情况说明1、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因公司转让雪利曼电子和雪利曼软件的股权,并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募投项目,项目不再实施; 2、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2021年9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9月29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项目不再实施。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公司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期未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金额为22,000.00万元。
原因1、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 经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已终止,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114.63万元,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7,673.87万元,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终止的原因为:项目原计划以雪利曼电子为实施主体,随着雪利曼电子股权的转让,且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和城市公交车联网平台项目的主要目标市场为客车和公交车市场,在当时市场低迷、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继续进行项目投入存在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对前述项目进行终止。 2、汽车虚拟仪表项目 经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已终止,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17,683.5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终止的原因为: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终止该项目。 3、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 经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汽车电子换挡系统项目已结项,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22,631.81万元拟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形成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为: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加强费用控制和管理;优化了设备采购和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项目已于2016年11月以公司自筹资金完成,2017年9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57,920,000元。注2:经公司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注3: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注4: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汽车虚拟仪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汽车虚拟仪表项目实施主体由雪利曼电子变更为宁波高发,实施地点相应的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陆家庄村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下应北路717号)。2021年,公司经审慎评估汽车虚拟仪表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自身优势及不足,为防范投资风险,合理利用募集资金,经公司2021年9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9月29日之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注5:经公司2019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4月15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终止。注6:经公司2020年7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8月7日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已终止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参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宜。该新设项目已于2020年度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已将持有的均联智行股份作价11,866.40万元转让给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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