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盈保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期限不超过1年。该保理业务由公司股东苏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盈保理100%的股权,本次公司向中盈保理申请保理融资,支付相关保理融资利息费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成为公司关联方后,湘江集团为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在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盈保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期限不超过1年。
该保理业务由公司股东苏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盈保理100%的股权,本次公司向中盈保理申请保理融资,支付相关保理融资利息费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2419
法定代表人:常念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PN7FQX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8-06-22至2048-06-21
股东情况:湘江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盈保理100%的股权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盈保理10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盈保理总资产为人民币124,274.0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7,846.4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6,427.6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660.7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49.48万元。
截至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中盈保理总资产为人民币172,680.5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3,780.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8,899.5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240.3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71.90万元。
4、截至目前,中盈保理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保理融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保理融资合同主要内容
1、保理融资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可循环额度
2、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3、保理融资期限:1年
4、保理融资利率:年利率7%
(二)定价依据
本次保理融资业务利率参照市场行情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保理机构的利率定价主要依据其资金成本并结合对具体客户的资质和业务风险综合评价确定,本次保理融资定价具有合理性、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
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保理融资业务利率参照市场行情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利刚、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关联方申请保理融资,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湘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成为公司关联方后,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预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就上述担保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并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湘江集团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