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信息(603918)_公司公告_金桥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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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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