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的议案》。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
第八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加强产品研发和品牌建设,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与档次,使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电机制造、加工企业,使各股东获取满意的经济效益。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采用科学务实的经营管理方法,为社会提供满意产品及服务的宗旨,努力使公司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交直流电动机、发电机及机组、变压器、变频器、电气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服务;木包装箱的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选矿、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物洗选加工、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环境保护检测、固体废物治理、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交直流电动机、发电机及机组、变压器、变频器、电气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服务;木包装箱的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无锡市高浪东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通知的其他具体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
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一百○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章程附件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