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_公司公告_松霖科技:独立董事王颖彬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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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霖科技:独立董事王颖彬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31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颖彬作为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颖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2001年毕业于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现任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高级工程师、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部门工会主席,并兼任公司独立董事、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多想云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上市公司)。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本人已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本人独立性的自查情况报告。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530002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相关会议,本人对于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进行审核并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对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的建议,对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起到促进作用。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相关工作,本年度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但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日常工作中有多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战略规划调整、ESG工作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出席方式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4月14日

2024年4月14日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2项议案现场
2024年12月10日审议《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等2项议案现场审查公司制度修订是否合理合规等。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并配合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计划与时间安排,参与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三方会议,了解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督促审计工作开展,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多方面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参与了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会议以及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独立董事保持日常沟通,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协助。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前材料,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委员会等时间到公司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并结合现场考察公司工厂生产情况和展厅以及访谈公司供应商等方式,加深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大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同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地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程序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前提交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本人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就上述议案投赞成票,并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现状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相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

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5.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程序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议并取得同意续聘的意见,程序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6.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7.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提名或任免董事的事项。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制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进行了审核,该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订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认为符合相关制度要求且不存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预留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预留授予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和价格、预留授予的条件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合法、有效。

9.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及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的《厦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厦门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等活动。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颖彬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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