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全体成员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委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吴学友先生、独立董事李兴建先生及独立董事吕晓红女士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吴学友先生担任召集人。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人员构成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规定。
二、审委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委会共召开4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02-01 | 1、审议《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 |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
2024-04-24 | 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 2、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3、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制度>的议案》 9、审议《审计委员会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 |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
职情况评估报告》 10、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情况报告》 | ||
2024-07-25 | 1、审议《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 |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
2024-10-21 | 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
三、审计委员具体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和公司无关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
报告期初,审委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经审委会评估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经审委会全体成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继续聘请天健公司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设有内审计部门,报告期初,审委会查阅了内审部门的年度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并就计划中具体人员安排等和天健进行了沟通。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委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委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我们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外部审计等工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2025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依托自身专业水平,重点关注财务报告披露内容、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不断规范与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