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574-88135085
关于对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立信中联专审字[2025]D-0044号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3月19日出具了立信中联审字[2025]D-019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们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有限保证的鉴证。
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况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长鸿高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长鸿高科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长鸿高科实施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长鸿高科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长鸿高科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附件: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年3月19日
附表2
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4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4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4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科目 | 有)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账款 | 1,594,098.03 | 17,536,518.75 | 17,800,456.48 | 1,330,160.30 | 出售未反应原料、租赁费等 | 经营性往来 | |
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预付账款 | 54,547,970.93 | 668,104,062.37 | 706,550,274.74 | 16,101,758.56 | 采购原材料[注1] | 经营性往来 | ||
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账款 | 24,305,492.83 | 6,896,183.00 | 17,409,309.83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浙江定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联营企业,2024年3月14日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对定阳新材的持股,但退出时间未满 12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应收账款 | 10,978,232.50 | 33,840,908.50 | 34,561,590.00 | 10,257,551.00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之子陶钱伟先生于2024年4月起在 | 应收账款 | 226,073,694.75 | 213,186,730.47 | 12,886,964.28 | 商品销售[注2] | 经营性往来 |
华伟化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应收账款 | 8,704,612.00 | 8,704,612.00 | 商品销售 | 经营性往来 | ||||
宁波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预付账款 | 128,100,000.00 | 128,084,870.00 | 15,130.00 | 采购原材料 | 经营性往来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浙江长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20,504,662.50 | 519,701,470.42 | 20,822,943.65 | 516,701,470.42 | 544,327,606.15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绍兴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79,080,000.00 | 195,530.25 | 51,000,000.00 | 128,275,530.25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关联自然人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总计 | / | / | / | 587,624,963.96 | 1,805,446,759.62 | 21,018,473.90 | 1,674,781,575.11 | 739,308,622.37 | / | / |
注1:本期公司预付关联方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的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中含2023年期末于应付账款科目列示的苯乙烯采购款88,099.83元。
注2:本期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之子陶钱伟先生于2024年4月起在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从2024年4月起浙江省宁波市华伟化工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方。该列数据中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包含2024年3月底应收账款余额5,129,874.25元以及4-12月的发生额220,943,820.50元,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2024年4-12月的发生额213,186,730.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