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我们作为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及一名董事组成。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姚禄仕先生、陈晓漫先生、刘会平先生。其中,姚禄仕先生、陈晓漫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姚禄仕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调整为由姚禄仕先生、陈晓漫先生、杨秀珍女士三人组成,其中姚禄仕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陈晓漫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经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选举毛健先生、万华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万华林先生、毛健先生和杨秀珍女士三人组成,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万华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信息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24年年度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的议案 |
2024年3月18日 | 2024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024年4月17日 | 2024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4年5月20日 | 2024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
2024年5月30日 | 2024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8月16日 | 2024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之前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该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审计中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提出的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内部控制科学、有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计划开展内控工作,及时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改进,不断提升了内控管理水平。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公司积极支持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与解决,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