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我们作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年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为控股股东和个人提
供担保情况。
2、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0,000.00元,
其中为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0,000.00元,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0,000,000.00元,其中为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0,000.00元,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上述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我们对上述担保予以认可。
独立董事:
王征:
赵健:
王颖颖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