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005证券简称:容百科技公告编号:
2025-01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6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9,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385.30万元(其中发行费用7,910.66万元,税款474.64万元,税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111,404.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1,779.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0,100.2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2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10,100.2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4,724.46 |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B2 | 22,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8,560.99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5,371.09 |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现金管理 | C2 | 81,500.00 | |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 C3 | 87,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4 | 455.8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0,095.55 |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D2=B2+C2-C3 | 16,5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4 | 9,016.7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2,521.5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521.53 | |
差异 | G=E-F | 0.00 |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调减建设投资规模、结项的情况公司实施建设的“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该募投项目”)为年产6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1-1期3万吨已经完成建设,1-2期3万吨尚未开工,拟对本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至3万吨并予以结项。
结合目前市场需求趋势变化,以及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情况与产能情况,公司认为该项目已建成的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以及公辅配套设施,在现阶段可以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需要和市场需求,故本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
合基地(一期)”原计划年产6万吨产能规划调减至3万吨,已建成的年产3万吨产线调试完成后正常投入生产。后续3万吨若有相应产能需求,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82,600.29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累计已投入金额74,872.81万元,剩余项目募集资金16,848.52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预计15,000.00万元将留在募集资金专户上用以支付后续的工程款及质保金,节余项目募集资金1,848.52万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81,10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11元,截至2023年9月14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091,205.22元,坐扣承销保荐费7,288,123.26元后的募集资金1,326,803,081.96元已由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3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桐江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57176672698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898,799.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4,904,282.2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3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A | 132,680.3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32,923.5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354.9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8.7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6.9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33,062.2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81.9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 2023年8月 | 2026年12月 |
1.1 | 仙桃一期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2023年8月 | 2026年12月 |
1.2 | 遵义2-2期年产3.4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2023年2月 | 2024年三季度 |
1.3 | 韩国忠州1-2期年产1.5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2023年5月 | 2024年三季度 |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预期相比晚一年,虽然公司已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但是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仙桃一期项目目前已完成4万吨正极产能建设,剩余6万吨产能预计2026年12月前完成建设。遵义和韩国正极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按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于2021年9月15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4月,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保荐机构。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22年4月29日,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 | 33150199523600000551 | 1.39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 405249688886 | 1,269.99 | 活期存款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 | 61020122000658584 | 1,250.15 | 活期存款 |
合计 | 2521.53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16,5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是否赎回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产品类型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中国银行余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96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4/10/11 | 2025/1/13 | 是 |
中国银行余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4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4/10/11 | 2025/1/15 | 是 |
宁波银行阳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4/12/6 | 2025/3/6 | 是 |
中国银行余姚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8,500.00 | 保本保最低收益型 | 2024/12/31 | 2025/4/2 | 是 |
小计 | 16,500.00 |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2023年9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的议案》,鉴于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全部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便于募集资金统一管理,公司拟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开设的存放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3日,该账户募集资金结余2,671,682.16元,其中待支付发行费用870,798.67元将转至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1,028,001.03元与理财及利息收益773,968.46元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结余资金转出专户后,公司已将此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截至2024年4月10日已将上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开立的存放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用于存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结余0元,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公司已无定增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16,500.00万元,本期累计收到理财收益415.43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3611号)。容百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容百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0,100.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71.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095.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 截至期末 | 本年度 | 截至期末 | 截至期末累计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承诺投入金额(1) |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2) |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4)=(2)/(1)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3)=(2)-(1) |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 | 否 | 82,600.29 | 82,600.29 | 82,600.29 | 5,371.09 | 72,595.60 | -10,004.69 | 87.89 | 2024年12月31日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5,780.05万元 | 是 |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27,500.00 | 27,500.00 | 27,500.00 | 27,499.95 | -0.05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10,100.29 | 110,100.29 | 110,100.29 | 5,371.09 | 100,095.55 | -10,004.74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目前“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1-1期3万吨前驱体生产线已建设完成并投产。在当前市场竞争加剧、供给充足的大环境下,已建成的年产3万吨产线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研发及生产需求。公司综合考虑市场需求、战略规划布局等因素,认为原规划的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1-2期的3万吨暂时不具备继续投入实施的必要性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5动力型锂电材料综合基地(一期)”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但近年来行业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受三元前驱体行业产能充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市场因素影响,三元前驱体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与产品价格波动明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之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附件2: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年度编制单位: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2,490.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3,062.2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2)-(1) | (4)=(2)/(1) | |||||||||||
1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1锂电正极材料扩产项目 | 否 | 92,843.30 | 92,843.30 | 92,843.30 | 0.00 | 92,843.30 | 0.00 | 100% | 2026年12月 | - | - | 否 |
1.1仙桃一期年产10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42,605.00 | 42,605.00 | 42,605.00 | 0.00 | 42,605.00 | 0.00 | 100% | 2026年12月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09,233.97万元 | 否 |
1.2遵义2-2期年产3.4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39,109.10 | 39,109.10 | 39,109.10 | 0.00 | 39,109.10 | 0.00 | 100% | 2024年三季度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3,784.93万元 | 否 | |
1.3韩国忠州1-2期年产1.5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 否 | 11,129.20 | 11,129.20 | 11,129.20 | 0.00 | 11,129.20 | 0.00 | 100% | 2024年三季度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3,561.99万元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9,647.13 | 39,647.13 | 39,647.13 | 138.70 | 40,218.90 | 571.78 | 101.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32,490.43 | 132,490.43 | 132,490.43 | 138.70 | 133,062.20 | 571.7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详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