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查意见经审阅《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公司本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陆志安、范明、金文龙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