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3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14—1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
〕
-
号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洁特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洁特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二、管理层的责任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洁特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特生物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
〕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和余额包销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
,
.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
,
.
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00元,其中已扣除贵公司提前支付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金额
,
.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
,
.
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
,
.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
,
.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
〕
-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
1 | 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 | 37,669.52 | 35,000.00 |
2 | 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 | 4,014.23 | 4,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46,683.75 | 44,000.00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3,249.1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9,662.14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B2 | ||
利息收入净额[注] | B3 | 1,576.7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70.39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C2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477.3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1,332.5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D2=B2+C2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054.01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3,970.6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3,970.63 | |
差异 | G=E-F |
[注]利息收入净额是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截至
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
.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
年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为更好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方便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广州”)于
年
月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年
月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年
月
日,本公司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
个一般定期存款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科学(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命公司)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第5页 共17页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洁特生物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587029000000000290 | 888,959.76 | 募集资金专户 |
洁特生物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587029200000000538 | 62,500,000.00 | 一般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
洁特生物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587029200000001222 | 30,000,000.00 | 一般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
洁特生物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587029200000001223 | 50,000,000.00 | 一般单位定期存款账户 |
洁特生物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82540078801200000018 | 19,047,366.99 | 募集资金专户 |
洁特生物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 | 5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洁特生物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洁特生物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洁特生命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587029400000001198 | 2,269,993.33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 | 339,706,320.0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
万元(含
,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了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并于
年
月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9,917,094.63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
万元(含
,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暂未实施本次暂时补流事项。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单、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
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
年
月
日,公司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收益类型 | 期初金额 | 购买金额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25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25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6,25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00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3,000.00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5,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5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5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
合计 | —— | —— | 12,500.00 | 45,250.00 |
(续上表)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已收回金额 | 期末余额 | 已实现理财收益 |
2023/7/19 | 2024/7/19 | 3.00 | 6,250.00 | 187.50 | |
2023/7/19 | 2024/1/19 | 2.90 | 6,250.00 | 90.63 | |
2024/1/19 | 2025/2/6 | 3.00 | 6,250.00 | ||
2024/11/26 | 2027/11/26 | 2.35 | 3,000.00 | 0.26 | |
2024/11/26 | 2027/11/26 | 2.35 | 5,000.00 | 0.43 | |
2024/12/27 | 2025/12/27 | 1.75 | 3,000.00 | ||
2024/12/27 | 2025/12/27 | 1.75 | 5,000.00 | ||
2024/10/12 | 2024/10/28 | 1.90 | 5,500.00 | 4.64 | |
2024/11/4 | 2025/1/24 | 0.85-2.25 | 5,500.00 | ||
2024/12/20 | 2025/6/19 | 0.85-2.30 | 10,000.00 | ||
2024/12/23 | 2025/3/24 | 0.85-2.45 | 2,000.00 | ||
合计 | —— | —— | 26,000.00 | 31,750.00 | 283.46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系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其实施旨在进一步布局生物实验室耗材市场,增加产品类型、加强生产线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提升市场地位,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系为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及洁特生命(广州)已于
年
月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洁特生命(广州)注资
万元。公司将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合理把控。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年
月延长至
年
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年
月延长至
年
月。
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年
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时,鉴于洁特生命广州尚需进行相应的洁净、能耗及其他生产配套投入方能用于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将结合实际需要对所需配套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4年6月延长至2025年6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12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房主体需要完成建设以及相应的配套投入等方可投入项目运营,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同时,鉴于洁特生命广州尚需进行相应的洁净、能耗及其他生产配套投入方能用于项目的投产运营,公司将结合实际需要对所需配套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公司将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客户需求情况,确保设备投资与项目效益的平衡和优化。同时,公司也会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及时优化产品及设备投资策略,以保持产品及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募投项目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之说明。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4之说明。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第12页 共17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洁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有效整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推进募投项目“生物实验室耗材产线升级智能制造项目”和“生物实验室耗材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洁特生命广州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洁特生命广州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场地作为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洁特生命广州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向洁特生命(广州)注资300万元。公司将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对可转债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合理把控。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第13页 共17页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37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7-37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7-37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彭宗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7-379号报告
后附之用,证明姚洁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