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天宜上佳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88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31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7,502,743.4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812,856.5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10049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0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438,80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9,041,594.48元,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2,454,748.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6,586,846.2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9月30日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6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时间 | 金额(元) |
2019年7月18日募集资金总额 | 975,315,600.00 |
减:保荐及承销费 | 77,735,849.06 |
2019年7月18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897,579,750.94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29,766,894.42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867,812,856.52 |
加:累计获取利息收入 | 71,829,502.24 |
加:自有资金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 | 60,629,133.19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 | 952,927,616.36 |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 | 80,269,801.42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6,000,000.00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4,000,000.00 |
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自有资金 | 15,812,503.28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47,343,875.59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时间 | 金额(元) |
2022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总额 | 2,319,041,594.48 |
减:保荐及承销费 | 19,907,566.03 |
2022年9月30日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2,299,134,028.45 |
加:累计获取利息收入 | 42,529,862.46 |
减:置换发行相关费用 | 3,202,327.46 |
减: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 | 2,169,531,671.81 |
时间 | 金额(元) |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使用金额 | 470,718,954.92 |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30,102,400.00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50,077,229.47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66,000,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68,929,891.64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制定了《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35440188000032316 | 40,737,915.15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35440188000032152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35440188000032234 | 2,204,486.84 |
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 121280507376 | 3,868,354.62 |
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 122619128858 | - |
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 130725489507 | 1,994.90 |
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100120000043000 | 209,296.48 |
中国银行江油支行营业部 | 118575489244 | 321,827.60 |
合计 | / | 47,343,875.5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基地支行 | 0200151819100169834 | 87,580,538.06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35440180806669321 | 2,129,340.8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客站支行 | 637008932 | 5,016,800.7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 110909651210504 | 10,268,151.5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营业部 | 118577641367 | 975,868.2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营业部 | 129377647955 | 13,938,831.6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支行 | 2308422109100163077 | 3,911,705.24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77180122000033720 | 26,890,124.39 |
四川江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420120000008264 | 12,188.02 |
中信银行成都武侯支行 | 8111001013100957438 | 18,206,342.92 |
合计 | / | 168,929,891.6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目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 | 金额(元) | 实际到账收益(元) | 是否赎回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2-2024.2.2 | 2.45% | 36,500,000.00 | 74,520.83 | 是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2-2024.4.2 | 2.50% | 36,000,000.00 | 225,000.00 | 是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4.3-2024.7.3 | 2.65% | 36,000,000.00 | 238,500.00 | 是 |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经前次审议截至目前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 | 金额(元) | 实际到账收益(元) | 是否赎回 |
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2-2024.4.2 | 2.50% | 100,000,000.00 | 625,000.00 | 是 |
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1.2-2024.4.2 | 2.50% | 340,000,000.00 | 2,125,000.00 | 是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4.4.3-2024.7.3 | 2.65% | 300,000,000.00 | 1,987,500.00 | 是 |
4 | 宁波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存款 | 2023.10.31-2024.1.29 | 2.75% | 50,000,000.00 | 339,041.10 | 是 |
5 | 宁波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7天通知存 | 2024.01.19-2024.2.4 | 1.55% | 44,000,000.00 | 30,311.11 | 是 |
6 | 宁波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存款 | 2024.2.7-2024.4.7 | 2.60% | 50,000,000.00 | 217,260.27 | 是 |
7 | 宁波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存款 | 2024.4.18-2024.7.17 | 2.70% | 30,000,000.00 | 199,726.03 | 是 |
8 | 宁波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存款 | 2024.7.30-2024.10.28 | 2.60% | 30,000,000.00 | 192,328.77 | 是 |
9 | 宁波银行北京大兴支行 | 7天通知存 | 2024.7.19-2024.12.30 | 1.55% | 56,000,000.00 | 284,552.01 | 是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和“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已投入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项目结项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3)以及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2024年度,公司共有303.28元“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自有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和“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截至2024年末,“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和“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和“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4-055)。2023年,因“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需要,经公司多方询价后,确定向北京德惠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循环水设备”以及“冷水机组”相关设备,与对方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后,按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设备款项,共计156.15万元。但因对方受灾等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公司所购机器设备。2024年7月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此次交易,北京德惠奕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退还公司已支付款项及相关违约金。截至2024年末,双方已完成终止协议的签署,但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并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本次涉及调整的募集资金15,700.06万元,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6.84%。本次调减的募集资金15,700.06万元将用于新项目“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并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2024年度,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经核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年度,天宜上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与原计划基本一致,经核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李宁 | 王泽师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781.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26.9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4,56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892.7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4.3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0万件轨道交通机车车辆制动闸片及闸瓦项目 | 是 | 26,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注1) | 是 | 14,645.00 | 14,645.00 | 110.12 | 14,627.06 | -17.94 | 99.88% | 2023/7/12 | 1,669.48(营业收入) | 否 | 否 |
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 | 是 | 26,976.29 | 26,976.29 | 5,819.04 | 28,925.60 | 1,949.31 | 107.23%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制动闸片研发及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项目 | 是 | 31,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注2) | 是 | 31,000.00 | 31,000.00 | 632.21 | 34,898.81 | 3,898.81 | 112.58% | 2024/1/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7,560.00 | 20.71 | 20.71 | 20.71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注3) | 是 | 7,180.00 | 7,180.00 | 1,465.62 | 6,820.57 | -359.43 | 94.99% | 2024/12/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额募集资金 | 是 | 不适用 | 6,600.00 | 6,600.00 | 6,6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永久补充现金流 | 359.29 | 359.29 | -359.29 | 不适用 | ||||||||
合计 | 64,560.00 | 86,781.29 | 86,781.29 | 8,026.99 | 91,892.75 | 5,111.46 | —— | —— | 1,669.48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公司“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土地施工及厂房建设较此前预期有所延长。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已完成土地建设,但尚未取得相关工程决算报告,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公司经审慎研究,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决定将募投项目中“碳碳材料制品产线自动化及装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内容。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内容。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此外,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内容。 |
注1:报告期内,“年产30万件轨道交通车辆闸片/闸瓦、30万套汽车刹车片、412.5万套汽车配件项目”共产生1,669.48万元营业收入,未达到预计效益系因市场需求变动,项目效益未完全释放。 |
注2:公司“天宜上佳智慧交通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已投入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结项后,公司及绵阳天宜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及绵阳天宜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为建设工程类项目,不适用项目效益测算。 |
注3:公司“余热回收绿能发电项目”已投入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项目结项后,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天宜”)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结项,报告期内有效运行时间不足,因此项目效益暂无法与预计效益比较。 |
注4: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项目结项后的节余金额。 |
附表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9,658.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071.8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700.0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0,353.1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84%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本年度置换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 | 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注1) | 131,904.00 | 116,001.84 | 116,001.84 | 23,896.42 | 80,045.25 | -35,956.59 | 69.00%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注1) | 15,700.06 | 15,700.06 | 13,924.98 | 13,924.98 | -1,775.08 | 88.69%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注2) | 否 | 35,000.16 | 34,946.54 | 34,946.54 | 9,250.49 | 33,372.69 | -1,573.85 | 95.50% | 2024/12/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65,000.00 | 63,010.24 | 63,010.24 | - | 63,010.24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231,904.16 | 229,658.68 | 229,658.68 | 47,071.89 | - | 190,353.16 | -39,305.5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公司“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定制设备落地周期较此前预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该项目已建产能能够覆盖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及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新增订单,公司适度放缓了“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建设节奏。决定将募投项目中“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内容。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内容。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此外,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内容。 |
注1:2024年2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并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153,898.00万元调整为138,197.9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31,701.90万元调整为116,001.84万元,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5,700.06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
注2:“碳碳材料制品预制体自动化智能编织产线建设项目”已投入完毕,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上述项目结项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江油天启光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启光峰”)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天启光峰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该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结项,报告期内有效运行时间不足,因此项目效益暂无法与预计效益比较。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 | 15,700.06 | 15,700.06 | 13,924.98 | 13,924.98 | 88.69%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5,700.06 | 15,700.06 | 13,924.98 | 13,924.98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注1:2024年2月2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并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性能碳陶制动盘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153,898.00万元调整为138,197.9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31,701.90万元调整为116,001.84万元,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5,700.06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石英坩埚生产线自动化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