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虹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0号《关于同意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8.8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28,480,000.00元,由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3,000,000.00元后,将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初始金额人民币1,275,48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0,929,165.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4,550,834.47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224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因募集资金印花税减免308,405.42元,故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308,405.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4,859,239.89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254,859,239.89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939,014,476.03 |
减:手续费 | 23,453.62 |
减: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0,315,411.28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6,000,000.00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87,798,076.45 |
加:利息收入 | 13,558,798.73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90,862,774.14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90,862,774.14 |
募集资金净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290,862,774.14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21,975,682.72 |
减:手续费 | 6,068.12 |
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 110,000,000.00 |
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注1) | 13,199,788.71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2,068,563.01 |
加:利息收入 | 2,282,951.35 |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50,032,748.95 |
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110,000,000.00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2) | 160,032,748.95 |
注1:本期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八)。注2: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60,032,748.95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10,000,000.00元(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四)),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结余金额50,032,748.95元(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二、(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公司于2021年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内容详见2021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1-002)。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机构 | 开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1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01040160017138184 |
2 | 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716260000000564 |
3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71913108710888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方式 | 金额(人民币元)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8110801011401743981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存款 | 6,253,693.39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98210078801480000330 | 募集资金专户 | 活期存款 | 43,779,055.56 |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 | 330104016001713818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南京银行杭州滨江科技支行 | 0716260000000564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活期存款 | 0.00 |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 | 571913108710888 | 募集资金理财专户 | 活期存款 | 0.00 |
合计 | - | - | - | 50,032,748.9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3年8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3年8月16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2024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8月14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4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10,000,000.00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投入金额 | 期限(合同期限) | 是否如期归还 | 实际收益 | 期末投资金额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034期 | 30,000,000.00 | 2024/5/9-2024/6/11 | 是 | 65,095.89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035期 | 80,000,000.00 | 2024/5/9-2024/8/7 | 是 | 473,424.66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262期(3个月看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4/5/11-2024/8/12 | 是 | 442,361.11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879期 | 20,000,000.00 | 2024/6/13-2024/9/11 | 是 | 118,356.16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5055期 | 60,000,000.00 | 2024/8/8-2024/11/6 | 是 | 350,630.14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29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8/19-2024/11/19 | 是 | 281,250.0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441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4/8/26-2024/11/26 | 是 | 225,000.00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5588期 | 20,000,000.00 | 2024/9/19-2024/10/21 | 是 | 41,556.16 | - |
中信银行杭州平海支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6660期 | 60,000,000.00 | 2024/11/9-2025/1/8 | 未到期 | - | 6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569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4/11/25-2025/2/25 | 未到期 | - | 5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 | 利多多公司稳利24JG3578期(月月滚利9期特供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0,000,000.00 | 2024/12/2-2024/12/31 | 是 | 70,888.89 | - |
合计 | - | 520,000,000.00 | - | - | 2,068,563.01 | 11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2024年2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9,000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9.8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内容详见2024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5),2024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原计划 | 延期后 | ||
1 | 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6月 |
内容详见2025年1月2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0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虹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虹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抽查凭证以及沟通交流等多种形式,对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方式主要包括: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取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审阅虹软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虹软科技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虹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晨宁 王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25,485.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17.5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587.4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1,019.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22%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 不适用 | 33,706.65 | 不适用 | 33,706.65 | - | 27,644.09 | -6,062.56 | 82.01 | 2022年12月(已结项) | 15,849.10 | 是 | 否 |
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 是 (注3) | 38,457.15 | 55,044.59 | 55,044.59 | 12,197.57 | 52,345.64 | -2,698.95 | 95.10 | 2025年6月(注4) | -5,860.01 | 否 (注5) | 否 |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注3) | 22,048.88 | 7,672.35 | 7,672.35 | - | 7,672.35 | - | 100.00 | 不适用(项目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项目终止) | 不适用 (注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8,940.60 | 不适用 | 18,940.60 | - | 18,436.93 | -503.67 | 97.34 | 2023年6月(已结项) | 不适用 (注6) | 不适用(注6)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3,153.28 | - | 115,364.19 | 12,197.57 | 106,099.01 | -9,265.18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600.00 | 3,600.00 | - | 3,6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319.98 | 1,319.98 | 1,319.98 | 1,319.98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412.66 | 7,412.66 | - | - | -7,412.6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13,153.28 | - | 127,696.83 | 13,517.55 | 111,019.00 | -16,677.8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八)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对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追加17,945.69万元的投资,追加后预计总投资金额为56,402.84万元,其中使用终止募投项目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587.44万元(含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终止前,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2,210.9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投入补足。详见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注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于本期延期,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三、(八)。注5: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的技术在持续研发、升级阶段,产品也在逐步与客户验证,项目达到预期效益时间晚于预期。注6: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注7:上表各项数值计算结果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