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5-014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
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225,096.1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87,354,479.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977,235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4,65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365.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9,673,631.55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5,406,122.3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85,079,753.9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1.9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154,893,60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74,567,231.5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36.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 (本年度) | 2023年 | 2022年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9,673,631.55 | 168,170,979.55 | 120,300,617.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4,893,600.00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1,225,096.11 | 315,001,415.32 | 229,123,029.7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87,354,479.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08,145,228.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54,893,6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59,528,730.9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563,038,828.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216.95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5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分红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事项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后续2025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