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_公司公告_金宏气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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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从业人员总数12,000余人,其中合伙人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2023年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

2023年度信永中和共为364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160.00万元。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通过对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3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关键审计事项与会计师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建议。

(四)2025年3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5年3月25日,公司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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